美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之路当地时间6月26日晚,白宫披上“彩虹色”,庆祝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化。美国平权史上的历史性时刻到来——同性婚姻合法了。当地时间6月26日(2015年),美国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以5票赞成4票反对的结果,做出裁决:美国各州不能禁止同性婚姻,这就意味着同性婚姻将在全美50个州合法化。1荷兰20012比利时20033西班牙20054加拿大20055南非20066挪威20097瑞典20098葡萄牙20109冰岛201010阿根廷201011丹麦201212乌拉圭201313新西兰201314法国201315巴西201316英国201417卢森堡201518斯洛文尼亚201519爱尔兰201520墨西哥201521美国201522芬兰2015全球22个同性恋婚姻合法的国家尼亚加拉瀑布旧金山市政厅圣路易斯民事法庭大楼克利夫兰终端塔纽约帝国大厦旧金山国际机场旧金山恩典座堂克利夫兰剧场广场彩虹旗是代表“同性恋骄傲”的旗帜。第一面同性恋自豪日旗帜是1978年由旧金山的艺术家吉尔伯特·贝克手工染色做成的。“彩虹旗”已成为美国乃至当今世界诸国LGBT运动(注:所谓LGBT,指女同性恋者Lesbian、男同性恋者Gay、双恋者Bisexual及跨性别者Transgender,是四类人群的英文首字母缩写)的标记。红色Red:生命Life橙色Orange:治愈Healing黄色Yellow:阳光Sunlight绿色Green:自然Natural蓝色Blue:和谐Serenity/Harmony紫色Violet:精神Spirit目录1.美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历程2.3.同性婚姻对传统道德价值观的挑战4.同性婚姻对美国社会造成的影响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历程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69年到1997年,同性恋早期运动时期,同性恋争取权利阶段,以1969年“石墙暴动”事件为标志,同性恋者举行游行,反对歧视。其间1996年《婚姻保护法案》颁布,将婚姻界定为一男一女之间。第二个阶段是从1997年到2004年,同性伴侣的结合陆续在美国部分州取得了非婚姻形式的法律认可,例如“互惠关系”,“家庭伴侣关系”,“民事结合”等。这些制度的出现,是同性婚姻合法化运动的产物,然而这些结合形式并不能完全等同于法定婚姻,并不是同性伴侣所追求的最终目标,而只是同性婚姻合法化过程中的一种阶段性的妥协,缓解了社会矛盾。第三阶段是从2004年至今,在这个时期,随着美国民众思想的转变,婚姻本质被重新理解,同时宗教影响力逐渐减弱,越来越多人认可了同性婚姻。从2004年马萨诸塞州成为第一个认可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开始,同性恋者开始进一步要求就业、社会福利等平等权利。同性伴侣的结合已经陆续在美国部分州取得婚姻形式上的法律认可。2015年6月26日,美国的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1.美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历程:1969年6月28日清晨,警察临检了位于纽约市格林威治克里斯托弗街一家叫“石墙”的小酒吧(主要顾客为男同性恋者),它像纽约其他同性恋酒吧一样:警察临检,然后拘捕那些高调的异装癖者,其余那些看起来不那么显眼的白人男性顾客会在一旁默默观看或者悄然离开,接着酒吧老板为求第二天能正常营业自己去警局交罚款。可当天晚上,便衣警察和着制服的警察再次闯入“石墙酒吧”,甚至拘捕了酒吧的员工,把顾客一个个推操到街上,这时聚在外面的人群开始喧闹,像游行一样聚拢,渐渐失控,他们开始朝警察扔硬币、易拉罐、小石块,并把站在身后的警察赶回酒吧室内,反锁上门,开始放火。防暴警察很快来到解救被困警察,花了几小时,以殴打和拘捕的方式平息这场暴动。第二日晚上,数以千计的示威者举着标语牌,在“石墙酒吧”外开始了第二场暴动,与警察的对持直到清晨结束。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内,当地的抗议示威不断,只是规模比较小。石墙暴动常被认定是美国史上同性恋者首次反抗政府主导之迫害性别弱势群体的实例,亦被认为是美国及全球同性恋权利运动发迹的关键事件。石墙暴动罗兰·艾默里奇(RolandEmmerich)导演的同志平权电影《石墙暴动》(Stonewall)“互惠受益人”关系对配偶权利无法享受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在内的配偶福利。但各个州的情况又有所不同,例如夏威夷州就允许登记为“互惠受益人”关系的两人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拥有财产、享有福利。“家庭伴侣关系”是对同居伴侣关系一种法律认可,但它能给予的法定权利要依据各州的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比“互惠受益人”关系包含的权利更多,但依然不能享受社会保险,而且如果没有合法的强制执行令,该伴侣关系在医疗决策、孩子监护、对已故伴侣遗产继承方面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结合”最早源于丹麦,目的是给未婚的同性伴侣提供类似婚姻的权利、福利、义务及责任,后来被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大多数国家借鉴,在荷兰,“民事结合”等同于婚姻,而在有些国家,它不能等同婚姻,至少处于“民事结合”中的同性伴侣没有权利领养孩子。相较前两种关系,在给予同性伴侣婚姻权利上限制更少,是最接近婚姻的一种关系,它能够给同性伴侣提供一定法律保护,但也限制了一些权利,例如前文提到的领养孩子这一项。因此很多LGBT组织的成员认为它并不能代替婚姻,美国“自由婚姻”组织建立者法学博士伊万妖夫森曾经说到“在美国,婚姻是一种民事结合,但民事结合不是婚姻。”互惠受益人VS家庭伴侣关系VS民事结合马萨诸塞州Goodridge案2001年3月,马萨诸塞州的7位同性伴侣分别向自己居住地的政府申请结婚证,都被当地负责婚姻登记的卫生局拒绝,理由是马萨诸塞州不承认同性婚姻,拒绝颁发结婚证,从而就排除了其享受附于婚姻的社会保险、福利等。4月,这几位同性恋者将卫生局告至州高等法院,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州宪法没有赋予同性伴侣结婚权,婚姻法里使用的相关法律用语也不能解释为同性恋者之间的婚姻。后原告不服上诉至州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受理并认同了原告的请求。2004年5月17日,马萨诸塞州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成为美国第一个同性结婚合法化的州。美国同性婚姻取得法律认可最大障碍是它对美国现行法律可能构成的违背,1996年克林顿政府通过《婚姻保护法案》,2008年加利福尼亚州颁布《加州第八号提案》对同性婚姻都予以明确禁止。一、克林顿政府颁布《婚姻保护法》1996年9月21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捍卫婚姻法案。该法案第三部分定义婚姻只存在于一男一女之间,申明了美国联邦境内婚姻制度下的权利和利益享有者只限于异性婚姻双方,还明确规定:每个州都有权利不承认同性婚姻,同性婚姻双方不能享有包括政府雇员保险金,社会保险抚恤金,移民,提出联合纳税申报单等权利。反对DOMA的人正是因为上述一系列原因,认为该法案把同性恋者置于二等公民地位,没有给予自己应得的平等权利,带有严重歧视。反对DOMA的政府代表是奥巴马,奥巴马政府在2011年发表声明,认为DOMA第三部分违背了美国第十四条宪法修正案,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撤销该法案的建议。2.同性婚姻的立法争议二、《加州第八号提案》(Proposition8)获得通过2008年5月,加利福尼亚最高法庭裁定禁止同性婚姻违反宪法,同性婚姻法案获得通过并在6月开始实行。加州成为继马萨诸塞州,美国第二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可是仅仅在5月法庭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后的两周,旨在否定此裁决的八号提案被提出,并获得准许将在当年11月进行公投。2008年11月4日,八号提案以52%的投票率获得通过,并于次日正式生效。加州政府不再向同性伴侣签发婚姻证书,但该提案并不影响加州的“民事结合”。八号提案实质是个宪法修正提案,它的目的旨在修改加州宪法,把婚姻关系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上,它给出的定义是“在加利福尼亚只有一男一女的婚姻才一是有效且被认可的”。八号法案的通过最终成功修改了州宪法,禁止了同性婚姻的合法化。2.同性婚姻的立法争议反对者:对同性婚姻提出强烈反对代表团体有耶稣基督后期圣徒会、美国天主教教会、美国南部浸信会、全国婚姻组织,除此之外,还包括民主党、共和党内政治人士和美国部分民众。支持者:美国国内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除了部分美国民众和各大同性恋组织之外,近年来还取得了一些政党的官方支持,其中包括民主党、自由党、美国绿党、社会党和共产党,虽然在共和党内支持人数有限,但也呈逐渐上升趋势。3.同性婚姻对传统道德价值观的挑战宗教界提出的第一个反对的理由是,同性结合违背了“互补”这一只能发生在异性结合关系中的原则。他们相信,上帝以他意愿创造男人和女人,彼此互补性别及内心差异,最终获得完整。在这里,创造“完整”和“统一”的对象只能是一男一女。另外,有人认为,同性恋行为本身只是一种自我放纵,同性恋者因此更在乎自己的感受而忽视对方的感受,同性关系仅仅是种性发泄,不像异性关系一样更为深刻。因为异性性行为可以通过创造另一个生命得到完满,而同性性行为是不能做到这一点的。因此,同性婚姻不仅违反了自然神圣性,违反理性,也违反了传统价值观。同时,同性恋也不符合传统的基督教义所倡导的生育目的。因此,基督教将同性恋当作是对上帝的一种冒犯。美国虽然是一个宗教文化体系呈多元化的趋势,但是仍以基督教为主导。基督教在美国具有广泛而又深远的影响(如总统会手按《圣经》宣读就职宣言),因此它所信仰的教义和价值观也就成为了反对同性婚姻的强有力的依据。宗教团体的反对观点: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中坚力量,全国婚姻组织(NationalOrganizationforMarriage,简称NOM)认为:孩子最好由父亲和母亲共同抚养,因此法律认可同性婚姻损害了孩子利益。还有一部分人反对同性婚姻因为他们担心同性婚姻冲击的是一个社会的习俗,他们认为一旦开始重新定义一些传统习俗,那就犹如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今天的“同性婚姻”在将来可能会成为“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甚至乱伦合法化的基础。“同性婚姻合法化最终会导致美国社会的多配偶制以及群婚制的合法化。”(1)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一方更多关注的是对美国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美国前任总统奥巴马曾在很多场合公开表示自己对“民事结合”和美国国内同性恋组织的全力支持,并且反对现行宪法对同性婚姻的禁止。2012年奥巴马连任总统后,开始全力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2)在支持同性婚姻的一方中,有人认为美国今日对同性婚姻的禁止犹如美国历史上对异族通婚的禁止,同样是对个人权利的剥夺。(3)针对同性婚姻获得法律认可就会损害传统婚姻习俗以及对孩子造成伤害这一说法,美国心理学、医学、社会学等领域的有关专家都从自己的专业角度出发予以驳斥,并用他们的科学证据支撑自己的研究结论:同性恋是正常性行为表达的一种,同性伴侣完全可以像异性伴侣一样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在抚养子女方面,同性家长并不比异性家长缺乏能力;拥有同性家长的孩子在心理健康上与拥有异性家长的孩子不存在差距。这一研究结论充分证明了以保护孩子成长健康为理由而剥夺同性恋者婚姻权利是对同性恋者的严重歧视。支持者的观点:(4)当反对同性婚姻的各个教派和部分民众意识到批准同性恋婚姻就等同于准许同性的亲子关系时,他们强烈不满的是同性婚姻对由异性婚姻构造的传统家庭模式的挑战。对此,有人认为,传统家庭模式或许并不完美。例如南茜·波里科夫在书中提及:异性婚姻和传统家庭模式本身就存在很多相关问题,例如夫妻暴力、虐待孩子、婚内强奸以及理所当然的男性在家庭中所拥有的主导权,在异性婚姻中,女性也有可能遭受生理和心理创伤:因为照顾家庭而疏远自己与朋友和社会关系,在抚养孩子和家务上总是付出更多,服从婚内强制性交,被迫放弃自己的职业追求。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拥护者认为,我们不能因为传统模式存在时间长,在人类历史上占主导地位就认定它是最合适最好的模式。同性伴侣之间至少在分配家务这方面比异性伴侣更加公平。而在其他方面更多的公平模式可以帮助我们打破异性婚姻中固有的性别角色分配,改正两性间的不公平。支持者的观点:(1)经济影响,①对经济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贝吉特等学者在2009年初,(在佛蒙特州同性婚姻正式合法化之前)专门做了一份报告来预测佛蒙特州在未来三年里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