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美丽乡村建设搬迁整合项目安置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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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美丽乡村建设搬迁整合项目安置补偿政策一、项目实施主体组建阜平县康平易地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政府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后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二、安置方式根据村民意愿,采用统一建设并按人口分配住房(住房安置)和自行安置(货币安置)两种方式对安置对象进行妥善安置。三、住房安置政策1、安置对象:村民搬迁整合项目区范围内拥有本村户籍,合法宅基地,自愿选择统规统建安置小区的村民。2、安置住房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按人均25平米的面积标准提供住房。五保户和鳏寡孤独人口主要通过互助养老幸福院方式提供住房。安置住房进行简易装修(附:安置住房简易装修项目基本标准),达到基本入住条件。3、安家费补贴:按每人0.8万元的标准对安置对象进行安家费用补贴。4、物业和取暖费补贴:按照政策内安置住房面积给予每月每平米1.5元的物业费用补贴,补贴期限10年。实行统一供暖的,按照政策内安置住房面积给予每年每平米20元的取暖费用补贴,补贴期限10年。物业和取暖费补贴有县财政实行专户管理,逐年拨付到村,由村委会补贴到小区物业管理单位。5、养老保险补贴:对60周岁以上和50-59周岁参加新农保的安置对象(年龄截至时间:本年度7月1日)进行养老保险补贴。60周岁以上安置对象,由项目实施主体按每人4万元的标准一次性趸缴,县财政建立全县统一的养老补贴专户,用于养老待遇补贴,实现每人每月在上级发放养老金基础上达到300元以上。鼓励和引导50-59周岁安置对象(年龄截至时间:本年度7月1日)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缴费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至15年,全部纳入省统筹基金。个人选择适当缴费档次逐年缴费和一次性趸缴(个人累计缴费和趸缴达到15500元),项目实施主体给予相应的补贴(15500元),使其个人账户累计达到31000元以上,60周岁后实现每人每月在上级发放养老金基础上达到300元以上,对通过正常缴费和趸缴个人账户无法达到31000元以上的(涉及到57周岁、58周岁、59周岁),可将缴费和趸缴后的剩余资金(31000元减去实际缴费和趸缴金额)由项目实施主体和参保对象共同一次性缴到全县养老补贴专户,由县养老补贴专户将每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在上级发放的基础上补贴达到300元以上(附:具体的缴费和趸缴办法)。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不再享受此项政策。今后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出现调整的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6、配置菜园地和养殖区:中心城区和镇区之外的集中安置小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每户配备0.1亩左右的菜园地和统一建设养殖区,与社区建设一并规划设计,一并征用土地,搞好水、电、路等设施配套,进行合理分配。四、货币安置政策1、安置对象:村庄搬迁整合项目区范围内拥有本村户籍、合法宅基地,自愿选择自行安置方式或已有住房不需要住房安置的村民。2、安置政策:由安置对象提供已自行购买住房或形成购房事实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经乡村两级确认无误后,按照其房屋、地上附着物、宅基地及其它用地等评估总价对安置对象进行货币安置,与住房安置对象同等享受安家费补贴和养老保险补贴政策。五、拆迁补偿政策安置对象享受搬迁安置政策后,必须拆除原有房屋且将原宅基地及其它用地使用权收归村集体,并由寸集体进行合理补偿。1、依法评估。按程序确定评估公司,对安置对象原有房屋、地上附着物、宅基地及其它用地等分别依法进行评估。2、合理补偿。对评估总价高于新安置住房开发建设成本价的安置对象,将超出部分以货币形式补偿到户。对评估总价低于新安置住房开发建设成本价的安置对象不予补偿。3、拆迁奖励。安置对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房屋腾空并交付的,给予原房屋评估价5%的拆迁奖励。4、搬迁补助:以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基准,对安置对象的原住宅房屋按每平米10元的标准给予搬迁补助,在房屋拆迁后一次性补偿到位;对安置对象的生产、经营性房屋按每平米15元的标准给予搬迁补助,在房屋拆迁后一次性补偿到位。5、停产停业补偿:有合法手续的生产、经营性房屋由于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费补偿。6、临时安置补助:由于拆旧建新需临时过渡性安置的,对被拆迁户按每户100元的标准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到搬迁入住为止。六、几点说明1、以上政策适用于增减挂钩项目区范围内参与村庄搬迁整合工作的安置对象。2、对项目区范围内明确表示不参与村庄搬迁整合工作的村民进行送达通知,明确相关事宜:一是不参与村庄搬迁整合工作,将不能享受以上安置补偿政策;二是按照新社区建设规划要求,将不能再向国土部门申请新的宅基地;三是项目区复垦后保留不参与村庄搬迁整合村民的通户道路,生产生活用电用水等必要设施。村庄搬迁整合工作征求意愿表行政村:自然村:序号:户主姓名:序号项目1人口情况总人口数2姓名出生年月非本村户籍常住人口联系方式345678910搬迁意愿不同意的原因11同意补偿方式货币12住房13幸福院14安置住房面积(m2)15位置16楼层17备注入户调查人:调查时间:(表一)县年第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调查表乡(镇)行政村(公章)自然村户籍编码年月日家庭基本信息户主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本人身份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原住地是否搬迁是()否()安置方式低保、五保户现房面积院落面积耕地面积主要经济来源劳动力户主签字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县扶贫办、农户各保管一份。2、安置方式为:A、县城,B、重点镇,C、中心村,D、主村,E、投亲,F、其它。(表二)县年第批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调查表乡(镇)行政村(公章)自然村户籍编码年月日家庭基本信息户主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本人身份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原住地是否搬迁是()否()安置方式低保、五保户现房面积院落面积耕地面积主要经济来源劳动力户主签字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县扶贫办、农户各保管一份。2、安置方式为:A、县城,B、重点镇,C、中心村,D、主村,E、投亲,F、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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