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420090铁路工程现场合同(P256)1、熟悉铁路工程现场合同管理的内容(标题)。2、掌握合同变更的内容(P257)。合同变更主要包括:工程量的增减;变更设计;质量标准的提高;材料、设备数量和规格的变更等。3、掌握引起索赔的主要因素(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有此内容),重在应用。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注:合同管理与索赔历来是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的热点之一,出题相对灵活,可能会与铁路招投标程序及投标报价问题结合;或与变更设计管理结合;或与网络计划(工期索赔结合);不同合同主体间的索赔关系。1.总原则业主(工程师)原因及其独立承担的风险,费用索赔成立;工期延误时间>总时差时,工期索赔成立共同风险(含不可抗力),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索赔成立承包商原因及其独立承担的风险,费用、工期索赔均不成立2.承包商索赔成立的条件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3.注意事项在处理因天气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时,要区别季节性天气和异常恶劣的天气条件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工程师认为的有经验的承包方无法预见的事件处理机械设备闲置补偿的基本原则:自有设备—折旧费;租赁设备—租赁费处理人工窝工补偿的基本原则:合理安排—工效差;不能合理安排—降效费用、约定标准或当地最低工资利润补偿的基本原则:工作量不变,一般不补偿利润工期索赔分析基本思路:1.如果对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每个干扰事件孤立分析,通常,如果受干扰的活动在关键线路上,则该活动的持续时间的延长即为总工期的延长值;如果该活动在非关键线路上,受干扰后持续时间的延长超出该工作的总时差,则超出值即为总工期延长值;如未超出,则该工作仍为非关键线路,则此干扰事件对总工期无影响,不能索赔。2.假设施工一直按原网络计划确定的施工顺序和工期进行,现发生了一个或几个(非承包人原因的)干扰事件,使网络中的某个或某些活动受到干扰,如延长持续时间,或活动之间逻辑关系变化,或增加新的活动。将这些干扰影响代入原网络中,重新进行网络分析,得到一新工期。则新工期与原工期之差即为干扰事件对总工期的影响,即为工期索赔值。3.注意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进度干扰事件不能代入计算。4.这种考虑干扰后的网络计划又作为新的实施计划,如果有新干扰事件发生,则在此基础上可进行新一轮分析,提出新的进度索赔。因此,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计划是动态的,不断被调整。【示例】(补充)背景:某项目部在施工前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合同工期要求编制如图1网络计划。在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在工程按计划进行5周后(已完成A工程),建设单位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工程N,该工程要求在B工程之后,F工程之前,预计完成该工程需5周,费用为10万元;事件2:C工程中,由于基坑开挖放坡不够加上下了一场暴雨,导致该项工程塌方,时间延长1周,费用增加3万元。事件3:在H工程中,由于设计图纸不到位造成施工中断3周,由此导致窝工损失费2万元;①②B15③⑤④⑥⑦C10D12G15F20E4H8⑧I7图1施工网络计划问题:(1)试计算原网络计划的计划工期并指出关键线路。(2)在以上三个事件中,施工单位能否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和工期顺延要求?说明理由。(3)该施工单位可获得批准的费用索赔金额和顺延工期累计值是多少?3、参考答案(1)用标号法计算如图2所示:原网络计划的计划工期为52周,关键线路为①→②→④→⑤→⑥→⑦→⑧。(2)①应提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因为新增加N工作属于合同内容变更是建设单位的责任;同时由于N的加入使关键线路变为A-B-N-F-H-I,总工期由52周增加为60周。应对事件1导致工期拖延8周进行顺延(工期索赔8周)③对事件2施工单位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和工期顺延要求。由于在事件2中施工单位自身责任造成的费用损失和工期拖延,应自己承担责任。②对事件3应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要求。由于H工作处于关键线路,该工作拖延3周将导致总工期拖延3周,且设计图纸不到位属于非承包商原因,故承包商应对此事件引起的工期拖延和费用损失进行索赔。(3)该施工单位通过两次索赔可获得的索赔金额为10+2=12万元,工期顺延8+3=11周。工期顺延时间计算过程:在原网络计划③和⑤之间添加新工程N,H工作持续时间改为11周,重新计算时间参数如图3所示。由于增加新工程N,计划工期由原来的52周增加为63周,故应申请工期顺延11周。①A5②B15③⑤④⑥⑦C10D12G15F20E4H8⑧I7b1=0(①,5)(④,17)(②,17)(②,20)(⑤,37)(⑥,45)(⑦,52)图2网络计划工期计算①A5②B15③⑤④⑥⑦C10D12G15F20E4H11⑧I7b1=0(①,5)(③,25)(②,17)(②,20)(⑤,45)(⑥,56)(⑦,63)图3网络计划时间参数计算1C432020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相关规定(P302)1、招标条件2、招标计划3、标段划分4、投标规定P3071C432090铁路工程严禁违法分包及转包规定(P337)1、违法分包的行为2、转包的概念和行为会与上面结合来,进行考试。04年真题05年真题答案:06年真题背景资料铁路工程专业承包企业A为参加铁路一繁忙干线增建二线工程项目投标,与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B达成内部协议。协议中约定:A企业以B企业名义参加该项目投标,若中标,A企业按中标合同额的5%向B企业交纳工程管理费,全部工程由A企业组织施工。投标过程中,A企业为确保中标,又分别与投标人C、D、E企业进行协商,并协调了投标报价和降价幅度,最终以2.3亿元标价中标。为履行承诺,A企业按约定向B企业交纳了工程管理费,并将部分工程按每家5000万元对应的工程量划分给C、D、E企业。施工中,C企业施工机械侵入营业线,延误客运列车行车2个多小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问题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资质管理的规定,指出A、B企业哪些行为是违法违规行为?对B企业违法违规的行为在经济上如何处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B企业允许A企业以其名义承揽工程和A企业将部分工程划分给C、D、E企业的违法做法属什么行为?3.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C企业造成客运列车延误行车属于哪类事故?事故责任由谁承担?按照安全与投标挂钩的规定,如何处罚?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A企业以B企业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答案:属何种效力的合同?说明理由。(1)A企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投标时进行围标、串标(2分)。B企业:出借企业资质;违规收取管理费(2分)。经济处罚:没收B企业非法所得(1分)。出借资质处以合同额2%~4%的罚款(1分)。2.(共4分)B企业的行为属转包工程(2分);A企业的行为属违法分包工程(2分)。3.(共6分)属行车大事故(2分);其事故责任由B企业承担(2分);A、C企业承担连带责任(1分);停止B企业半年投标权(1分)。4.(共4分)该合同效力为可撤销的合同(2分);因为它是以隐瞒、欺诈手段致使建设单位与其签订的合同(2分)。O7年真题背景资料:a、b两家施工企业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一铁路工程的投标,并签订了联合体协议。a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中标后,a、b两家企业分别与发包方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并在承包合同中约定a、b两家企业分别就中标工程质量向发包方承担责任。工程开工后,由于工期紧张,a企业将部分工程(含主体工程)交给仅具有劳务承包资质c企业组织施工。b企业将全部工程交给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d企业组织施工;b企业只收取管理费,并同意d企业组建的工程项目部以b企业名义对外接洽,包括对外签订各类购货合同。工程结算时,一供货商因d企业拖欠货款将b企业诉至法院。b企业认为自己不应成为被诉主体。问题:1.指出发包方和a、b两家企业签订承包合同的违规之处。(共4分)发包方与两个承包企业未按招标文件对联合体的要求签订一个联合体施工总承包合同,而是与a、b两家企业分别签订两个合同。2.指出a、b两家企业分别将工程交给c、d企业组织施工的违规之处。分别说明理由。(1)a企业的行为属违法分包行为(3分)。理由是:a企业将部分工程(含主体工程)交由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c企业组织施工(3分)。(2)b企业的行为属转包行为(3分)。理由是:b企业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对工程实施组织管理,而是将全部工程交由d企业施工,只收取管理费(3分)。3.d企业的供货商是否可以起诉b企业?供货商是否可以将d、b企业列为共同被告?为什么?供货商可以起诉b企业,也可以将d、b企业列为共同被告(2分)。因为b企业应是承包合同主体,d企业是以b企业名义从事工程施工活动(2分)。09真题背景资料A施工企业以施工总承包方式中标一项新建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因施工资源不足,将其中的一隧道工程(全长3480米)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内部招标形式交由只具有土石方工程资质的B企业施工,并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施工中,建设单位在一次质量大检查中发现,该隧道已完成的工程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A企业同意,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公司对质量缺陷进行了修复。A企业随即终止了与B企业的合同关系,B企业要求A企业支付其已完工程费用。问题1.A企业与B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什么关系?说明理由。违法分包合同关系。理由:1、隧道属于主体工程,主体工程不能分包。2、《铁路建设管理办法》规定P276工程施工承包企业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确需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在签订合同中约定。3、B企业只有土石方工程资质,而承担了隧道工程,属于无资质承包。2.按照《铁路建设管理办法》,A企业的行为可能受到什么处罚?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况严重的,暂停投标资格、降低铁路专业资质等级、撤销资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该隧道工程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修复费用,由谁承担?费用由A和B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A企业可以向B企业索赔。这20分要得16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