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2016年月日防水找平层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兴平市巨人劳务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第一大道项目防水找平层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第一大道商住楼工程地点:咸阳市人民西路工程内容:第一大道防水找平层二、工程承包形式及范围承包形式:清包工,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承包范围:第一大道住宅楼部分1~4单元防水找平层,平均厚度2.5cm。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2016年月日__竣工日期:___2016年月日___工期天数: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工期顺延,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延期一天罚款一千元人民币。四、质量标准乙方应确保防水保护层施工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五、合同价款、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合同价款:合同单价为11元/m2(包清工),包含基层清理,上料、上水、八字脚等相关施工内容。结算方式:结算方式:工程量结算最终按实际施工部位以图纸结算。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施工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本工程结算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的期限为一年。六、甲方责任:1、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2、积极配合乙方施工七、乙方责任:1、乙方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文明施工。2、配合甲方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4、应严格按防水保护层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5、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八、安全管理要求非甲方原因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九、质保期限、质保责任、质保金预留及退付时间:本工程质保期为1年,质保金为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5%,质保期满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质保期内工程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无偿解决。十、争议处理: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解决未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组成合同协议、报价单、施工方案、质量安全承诺书十二、合同有效期限: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到工程完工,双方结清账款,并各自尽义务后自动解除。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务一份,行政归档一份。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另附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时间:时间: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施工现场违规处理办法(附件)(1)不按规范施工造成返工、误工,除赔偿所有直接损失外,另追加2-5倍罚金。故意浪费材料按价值3-5倍赔偿。(2)不服从管理,工人一次罚款人民币100-500元,管理人员罚款人民币500-1000元。(3)违规操作,根据情节及造成的危害程度处以人民币500元到数倍罚款。(4)打架斗殴,对工队处以人民币5000-10000元的罚款。(5)现场乱堆乱放,一次罚款人民币100-500元。(6)违反安全条例,强行施工,不戴安全帽进现场,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赤身裸体进入施工现场,一次罚款人民币50-20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7)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明火,根据情节一次处以最低人民币100元罚款。(8)人为损坏工具、用具、机械设备或丢失的,按原值的2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