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众泰班定向培养协议书甲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众泰汽车学院乙方: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丙方(考生签名):为了进一步加强合作,有针对性地培养汽车制造企业切实需要的人才,甲乙双方在2015年自主招生考试中,联合招收全日制普高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高职)学生,组建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2015级众泰定向培养班(以下简称众泰班),实行共同培养,定向就业。为保证学生培养和就业质量,明确校、企、生三方权利和义务,现三方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与乙方联合招收全日制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定向培养班学生,通过甲方2015年自主招生计划内招收,生源为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二、认可本协议条款是报考众泰班的前提。丙方认真阅读了本协议书,自愿接受本协议规定所应承担的义务和应享有的权利,报考自主招生众泰定向培养班。三、培养专业及学制: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高职),学制三年。四、培养模式:实行“双主体2+1”培养模式,即前2年学生在学校学习,以甲方为主体,主要培养综合素养、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能力;第3年,学生到乙方企业学习、实习,以乙方为主体,主要培养职业能力和岗位能力。五、毕业生就业:丙方毕业后到乙方企业就业2年(含)以上。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按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为丙方办理录取、注册、交费、党团组织关系迁移及学籍管理等手续,丙方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条件后,颁发全日制大专(高职)毕业证书。2.甲乙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教学内容等),教学内容由乙方提出具体要求,甲方教学部门结合相关专业规范性文件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3.甲方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及专业教师到乙方走访,及时了解乙方对众泰班学生的要求,并根据需要对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及进度进行调整。甲方定期向乙方反馈众泰班学生相关信息(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4.甲乙双方共同严格执行众泰班人才培养方案,前2年课程由甲方为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乙方配合;第3年安排乙方需求的特色课程及专业实习,由乙方提供师资、教学场地和实习基地,甲方提供专业师资协助、配合做好教学。实习期间甲方班主任跟踪并协助乙方管理学生。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为丙方转专业或转学。6.如出现丙方退学、休学、服兵役等不能如期完成学业的情况时,应及时将该情况书面告知乙方,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相应工作。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为丙方提供工装2套(冬、夏装各1套),为丙方提供企业实习期间意外保险。2.为众泰班配备企业方班主任,负责企业实习期间学生班主任工作,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3.根据《众泰奖学金管理制度》,向获奖学生足额提供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学生数的5%):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学生数的10%):700元/年;三等奖学金(学生数的20%):300元/年。奖学金在丙方与乙方签订就业协议时一次性发放。4.根据《众泰汽车学院学生管理制度》,及时足额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金,并向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5.负责对众泰班学生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和企业文化宣传,负责学生在乙方企业学习期间的日常教学、安全和生活管理。6.承担众泰班的课程实习和岗位实习教学,以培养丙方知识、能力为目标,根据培养目标合理安排实习岗位,并进行轮岗;合理安排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强度,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乙方按不少于1600元/月的标准向丙方支付岗位实习补贴;若遇企业生产任务紧,确需丙方加班的,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加班报酬。7.乙方应为承担的教学课程(含实习)安排合格师资授课或带教,确保教学质量,并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课程(含实习)学习成绩。8.乙方必须接受正常毕业的丙方就业,并根据“人才梯队管理办法”,向品学优秀学生优先提供学习培训与职位晋升机会。9.毕业后丙方不愿服务乙方企业的,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回培养期间发放的奖学金和困难补助金等相关补贴。八、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丙方郑重承诺:被录取后,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学习期间,不申请转出众泰班,服从甲方、乙方的管理;毕业后至少到乙方企业服务满2年(含)以上,否则退还学习期间乙方发放的奖学金及困难补助金等一切费用。2.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标准向甲方及时足额缴纳学杂费等一切费用。3.服从教学安排,遵守甲方和乙方规章制度,吃苦耐劳,主动融入到乙方企业中去,视自己为乙方企业准员工,维护甲方和乙方声誉。4.丙方学籍身份及毕业后的学历证书与其他全日制非众泰班学生完全相同,且有权根据《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众泰”奖教奖学金评选办法》同时享受学校奖学金和乙方企业设置的众泰奖学金。5.经甲乙双方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的丙方可享受乙方提供的困难补助。6.企业学习期间,服从乙方的岗位和任务安排,品学兼优的丙方有优先享有学习培训和职位晋升机会。九、协议终止协议签订生效后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本协议自然终止。1.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因故被退学或留级等。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丙方身体不符合乙方企业岗位要求。3.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丙方不适合在众泰班继续学习的其他情况。十、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出现本协议未预见的情形时,应及时告知另外两方,并由三方协商共同解决。十一、本协议签订后如有修改或补充,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甲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众泰汽车学院(盖章)乙方: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代表:代表:年月日年月日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