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坛市第三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学校内部管理,完善学校用人制度,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调整、充实学校中层管理机构,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努力争创金坛市名学校,根据坛教人字[2010]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全面实施校内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针,以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宗旨,通过对中层干部队伍的进一步完善,实施竞聘上岗,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增强学校生机和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的工作热情,造就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中层干部队伍,确保学校管理上水平,办学质量上台阶,办人民满意的一流学校。二、聘用工作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原则。竞聘工作要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进行,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又要维护组织纪律。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竞聘过程和条件要重人品,重才能,重实绩,努力创设让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3、坚持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竞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以体现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4、坚持依法办事,讲求实效原则。确定竞聘人员的条件、岗位、职数以及竞聘的程序等工作都要符合上级有关人事政策和学校工作实际需要。三、中层管理机构设置及岗位职数管理机构办公室教务处(含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职数主任1111副主任1211四、聘任条件:1、报名对象:(1)50周岁以下的现任中层干部及现任党工团负责人;2(2)现任教研组组长或备课组组长(2012学年度),或近六年内有三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且业绩优秀),或学校处室办事员岗位经历的教师,且年龄均在45周岁以下。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敢于争先。3、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能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的工作意见,结合部门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善于沟通。4、清正廉洁,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作风民主。办事公平公正,敢于直面困难,善于集中正确意见,乐于团结同志一道开展工作,有较高的群众满意度和威信。5、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和经验、政策理论水平、专业业务水平,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及计算机操作能力。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7、同等条件下,教育教学实绩优秀者,金坛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先考虑。四、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1、确定方案(8月12日前)根据学校现状,学校党政班子研究制订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意见,并报请市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2、成立组织机构(8月13日)为确保竞聘上岗工作规范有序,成立由金达生、徐爱民、江云、崔丹丹、白曦阳、李伟平、张书春等七位同志组成的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金达生同志任组长,成立由徐爱民、江云、崔丹丹三位同志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徐爱民同志任组长。3、宣传发动(8月14日)在三中校园网上公布竞聘岗位职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工作程序。4、报名(8月15日)本次竞聘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所有竞聘人员均须填写《金坛市第三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报名表上交党总支,截止时间为8月15日下午6点钟。35、资格审查(8月16日)按照竞聘上岗条件,由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若报名人数过多,则由竞聘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察,进行初选,按不超过设置职位数2倍的比例择优参加竞聘演讲),审查结果在三中校园网上公布。6、演讲与测评(8月17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聘人员,须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对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岗位愿景进行演讲,演讲时间3--5分钟。全体教职工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得票数不足总票数的50%(以实际到校教师数为准)一般不列入考察对象。7、考察考核、确定(8月18日)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者的民主测评以及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考察对象,然后结合学校工作需要,讨论决定竞聘岗位的拟聘人选。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8、聘任备案竞聘上岗人员,由校长室颁发聘任证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五、聘期、解聘和调整1、竞聘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为三学年。聘期满后,经重新竞聘考核可以续聘。2、现任中层干部未报名参加竞聘的,视为自动放弃,原职务自然解除。现任中层干部在中层干部竞聘中落聘的,原职务自然免去。3、受聘的中层干部由校考核小组对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如考核不合格或工作需要,可依据有关程序解聘,并对空缺岗位进行重新竞聘。六、实施要求1、进一步调整、完善学校中层管理机构,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是学校内部管理改革的一种尝试,与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同步实施。2、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党政班子须共同配合,仔细抓好竞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43、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应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任人唯贤,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个人感情、裙带关系等选人的错误思想,真正把群众公认、教育教学实绩优良的人才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上来。4、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将逐渐与学校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对发展潜力大、实绩优的中层干部加大培养、使用、推荐力度,同时加强对非党干部和女干部的培养。七、本方案未尽事宜解释权在校长室、党总支。八、附《金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金坛市第三中学二0一三年八月十二日5第三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技术职称现任职务工作经历竞聘理由拟竞聘岗位(1)(2)审核意见备注6附件:金坛市教育局文件坛教人字〔2010〕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根据干部管理和省、市有关编制管理规定,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实际情况,现就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职位和职数设置1.设置原则:依据学校规模和办学特色,按需设岗,岗事适宜,精干高效。2.机构和职数:中小学内设机构名称原则上要统一,一般设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教科室、总务处。中小学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标准按学校规模确定。规模较大的,可以设置5个中层管理部门,不超过12名中层干部;规模中等的,可以设置4个中层管理部门,不超过8名中层干部;规模较小的,可以设置3个中层管理部门,不超过5名中层干部。7办学规模特大的中小学校,由学校申请并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适当增加中层职数。学校党群、团组织,可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为确保中层干部精干、高效,学校应尽量实行兼职制度。二、内设机构主要职能1.办公室综合协调学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学校工作计划、事业规划、工作总结、重要报告和学校发文的审阅;负责学校重要会务、活动及重要事项的安排和督查工作;负责文秘、宣传、信访、保密、文书档案及学校的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事调配、定编设岗、岗位聘任、劳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和考核奖惩等具体办理工作;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等。2.教导处全面负责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编排课程表和调配课任教师工作;负责建立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各项考试、竞赛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负责做好招生和编班工作,组织好学生毕业、升学报考工作;负责做好各种教育教学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公开教学活动;负责做好各种资料的订购、发放工作;负责督促教研组长开展教研活动;负责教辅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等。3.政教处全面负责学生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学校德育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学生守则和学生行为规范的落实;负责组织班主任的落实、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年级8组长做好年级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品德行为考核和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测评,处理学生的违纪行为;负责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负责做好学生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等。4.教科室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负责制订学校教育科研规划、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负责教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实施、检查评估工作;负责落实各级论文评选工作;负责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制定落实教师听评课制度等。5.总务处全面负责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并实施学校总务工作计划;负责校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学校经费的预算、年终决算工作;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负责教学物资采购、供应、保管和维护工作;负责学校的基建维修工作;负责做好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等。三、选拔任用办法1.中小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制度。中小学校中层干部职位出现空缺,学校中层机构调整、重组或中层干部任期届满时,都要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2.学校选拔中层干部要制定竞聘方案,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竞聘方案内容包括:任职岗位、任职条件、选拔程序、监督措施。四、职位管理91.中小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中小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职最高年龄限制制度。中层干部年满50周岁,原则上不再担任学校中层干部职务。如确需要留任,须经学校研究并按程序进行。3.中小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直系亲属任职回避制度。如一方担任学校正职领导,另一方不得在同一学校竞选中层干部职务,或从事财务工作。4.中小学校中层干部实行免职制度。中小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一)在年度考核中,教职工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学校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二)中层干部任期已满,在竞选中落选的;(三)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现职的。5.建立中小学校中层干部业绩考评激励与警示制度。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任期内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校中层干部,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予以奖励。对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学校认定不胜任现职的中层干部,应免去中层干部职务,同时扣发岗位津贴。6.学校要定期选派学校中层干部参加各类培训。五、组织实施1.报送设置方案。7月20日前各单位要按上述要求报送内设机构名称、职能及职数。2.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对各校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配置方案进行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六、其他事项101.各中小学要按照本《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切实做好学校中层干部的推荐、选任、报批(备案)和管理工作。对在学校中层干部推荐、选任和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设机构选人用人,不得擅自更改机构名称和领导职数。市教育局将会同市编办、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和督查。3.本意见适用于局属各中小学,其他各类学校参照执行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主题词:学校中层干部管理意见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常委王跃中同志、副市长赵钢超同志。金坛市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6月23日印发录入:耿卫俊校对:王三龙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