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常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考试题库判断题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题库(判断改错题)1.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银监法第20条)2.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情况和风险状况,确定对其现场检查的频率、范围和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银监法第27条)3.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领导和监督。(×)(银监法第31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他们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银监法第35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5.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可以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整改方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银监法第37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6.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过整改,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监管强制措施。(×)(银监法第37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7.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指令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合并。(×)(银监法第38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8.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银监法第41条: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9.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发现银行可能引发系统性银行业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可以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银监法第28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发现可能引发系统性银行业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10.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予以撤销。(×)(银监法第39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予以撤销。)11.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银监法第18条)12.阻碍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检查、调查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银监法第49条)13.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商业银行法第3条)14.商业银行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商业银行法第4条:……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5.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商业银行法第10条)16.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法第17,25条)17.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开展各项业务,自行承担民事责任。(×)(商业银行法第22条:……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18.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商业银行法第29条:……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9.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商业银行法第30条: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0.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市场的供求情况自主确定利率。(×)(商业银行法第31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21.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商业银行法第33条)22.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商业银行法第35条)23.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法第36条)2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法第41条)25.在混业经营和管制放松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也可以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或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商业银行法第43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6.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商业银行法第46条)27.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或多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商业银行法第48条: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28.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会因接管而发生变化。(×)(商业银行法第64条:……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29.商业银行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不予兑现,不予收付入账,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其实施处罚。(√)(商业银行法第73条)30.商业银行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其实施处罚。(√)(商业银行法第73条)?31.商业银行未经批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买卖金融债券或者到境外借款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商业银行法第76条)32.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物权法第3条)33.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法第9条)34.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抵押。(×)(物权法第183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35.抵押权可以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物权法第192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6.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物权法第193条)37.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物权法第202条)38.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物权法第203条)39.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合同订立时设立。(×)(物权法第228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40.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物权法第230条)41.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物权法第239条)4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是以其注册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3.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规范及其行动准则的书面文件,一经生效即对公司股东、董事、职工及公司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公司法第11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44.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45.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公司法第37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4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公司法第59条)47.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也可低于票面金额。(×)(公司法第128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48.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包括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公司法第104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公司法第89条)50.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用于弥补公

1 / 2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