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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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1.项目管理机构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瑞金至寻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的通知》(赣交计字[2009]217号)精神,成立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瑞金至寻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结合本项目的特点,为更好进行宏观控制、具体安排,做到既有重点又兼顾全局,拟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组织机构,以项目办为管理中心,下设A、B两个管理部。项目办设在会昌县,A、B两个管理部分别设在会昌和寻乌。为便于对承包人、驻地办的管理和协调,提高办事效率,按管理部相应设置监理工程师代表处(以下称‘代表处’)。各设计单位分别成立设计代表处开展设计后续服务工作。项目办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等过程实施总体控制,同时对项目合同、信息等进行管理;各管理部负责各项目标的现场管理,处理具体的日常工作,做到“指挥靠前、处理及时”。项目办主任对项目建设管理全面负责,各分管副主任、项目总工负责完成相应的管理职能。项目办设六个职能处室,为工程技术处、合同管理处、综合行政处、征拆协调处、财务审计处和政治监察处六个职能部门。项目办派驻的A段管理部管理K1451+476~K1519+485路段,管辖长度68.014公里;B段管理部管理K1519+485~K1575+316路段,管辖长度55.84公里。管理部下设工程技术处、综合行政处和征拆协调处。项目办组织机构形式见如下框图: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瑞金至寻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机构框图主任、党委书记副主任副书记总工程师工程技术处综合行政处合同管理处征拆协调处政治监察处财务审计处A段管理部B段管理部A段代表处B段代表处RA1驻地办RA3驻地办RA2驻地办RB3驻地办RB2驻地办RB1驻地办2.项目办工作人员工作准则2.1基本要求1、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真诚、准确执行项目法人及本手册明确的管理意图、策略和各项管理原则和程序,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工作,同时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项目管理和技术领域里的新成果、新技术,充分发挥创造性智慧,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良好工作业绩。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部、江西省的法律和法规,决不滥用职权,奉公守法,廉洁自律。3、不准违反工作准则,不许泄漏工程管理和工程技术秘密和情报,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4、履行本手册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各司其职,不推委扯皮,未经授权,不准超越职权,插手、干预他人、其它部门的正常工作,但又必须密切和谐与同行共事,与兄弟部门协调配合。2.2谨谕守则1、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合同文件和本手册,并在工作中主动、准确地加以运用。2、要明确项目办与监理工程师及承包商三者之间的关系,严格、准确、全面履行两个合同中业主的职责和义务。3、诚恳、热情支持和协助监理的工作,如果发现或察觉监理工作有偏差或错误,及时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要求或提醒监理改进工作。4、注意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持谦谨的态度,以理服人。承包人3.工作职责3.1项目办职责(1)负责办理项目的开工建设审批手续;(2)负责具体办理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项目的招标工作;(3)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批准的项目总体及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4)负责项目的协调和征地协调工作;(5)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的控制和管理;(6)组织对监理单位的阶段性、月度检查评比工作;(7)负责项目监理的监督管理;(8)负责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9)负责工程劳务分包的管理并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农民工工资拖欠进行查处;(10)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重大施工方案和关键部位施工工艺的审核;(11)负责项目的工程变更、索赔管理;(12)负责办理项目的计量支付及竣工结算;(13)负责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重大紧急事件;(14)按时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和规定的统计资料;(15)负责组织项目合同段工程的交工验收;(16)负责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文件;(17)负责项目工程资料的建档、保管及移交;(18)负责办理项目移交手续。3.2项目办主任职责项目办主任对工程项目建设负总责,主持项目办的工作,负责项目办工作的整体计划安排;负责将约束和激励机制导入整个项目建设管理过程,在组织中建立起风险防范体系,充分激发和调动项目办班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其主要职责有:(1)负责总体目标的贯彻落实;(2)审批项目资金使用总计划及年度使用计划;(3)签发中标通知书,签署合同文件;(4)负责审批项目办行政管理费用的支出;(5)负责组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技术管理;(6)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批;(7)负责项目费用索赔的审批;(8)负责组织办理项目计量支付及竣工结算;(9)负责组织项目交工验收工作;(10)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文件;(11)负责组织完成项目的其他工作;(12)负责协调参建各方关系和地方关系;项目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上述工作。3.3党委书记职责项目办党委在项目整个运行过程中,主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组织保证作用、检查督导作用、团结凝聚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作为党在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有:(1)负责召集和主持项目办党委会议,组织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和贯彻党内相关决议;(2)安排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问题,树立典型,表彰先进;(3)通过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建设项目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4)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监督从业单位和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双合同”(工程建设合同、廉政建设合同)执行情况;(5)负责项目办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项目办网站、简报、宣传栏的作用,大造声势,营造氛围,扶正祛邪,从而使项目建设达到:优质、高效、安全、廉洁、环保的要求;(6)定期向项目办党委和党员大会及上级党委报告工作;(7)经常与党委一班人及项目办行政决策层保持联系,沟通情况,协调关系,密切合作,积极支持和协助项目办行政领导开展工作;(8)参加项目办行政重要会议,参与讨论项目办运行过程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9)组织项目办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召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作用。项目办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上述工作。3.4总工程师职责总工程师协助项目办主任,全面负责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中的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1)根据项目管理目标,编制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并在实施中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监控;(2)审核施工图设计和较大变更图纸,组织全线设计交底和较复杂工程或关键部位的技术交底;(3)审核重大技术方案和较复杂工程或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案;(4)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查,主持重大工程设计变更的现场确认工作;(5)主持技术认证会及技术研讨会;(6)主持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论证,确定处理方案;(7)负责对设计单位的后续服务及参建监理单位的协调、管理;(8)负责项目工程设计阶段以及实施阶段的工程咨询工作;(9)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科研技术管理工作;(10)负责项目后续工程的设计管理和与设计单位衔接工作。3.5工程技术处职责一、岗位设置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成员若干。二、工作职责工程技术处是项目办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工程技术、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生产、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等工作,贯彻落实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1、进度管理(1)根据项目总体目标要求,编制阶段性和月度目标计划,协助和督促承包人和供应商编制目标计划,并进行审查、协助和督促管理部核查其落实情况;(2)组织阶段性、月度检查与评比工作,编制阶段性、月度检查评比方案;(3)负责现场巡视,掌握工程进度动态,及时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的差异,并调整下阶段的目标计划。2、质量管理(1)编制项目质量控制总目标,协助和督促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和供应商编制质量控制系统,并进行审查,协助和督促管理部核查其落实情况;(2)检查各监理单位对现场工程质量控制情况,组织对各级监理单位的阶段性评比工作;(3)负责不定期现场巡视,掌握质量动态,控制关键点的设置工作,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做好质量控制关键点的控制工作。3、费用管理(1)参加项目办组织的工程量清单核查工作;(2)负责工程计量和工程变更计量的核签工作;(3)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批复的概算内;(4)参与工程合同结算工作,参与编制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报告;(5)协助财务审计处,做好贷款和工程保险的相关技术工作。4、技术管理(1)负责组织全部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技术审查工作;(2)负责组织承包人进行现场交桩和技术交底,督促设计单位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并负责保管和发放;(3)负责重要的施工技术管理方案、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施工工艺的审查工作,对难点技术和关键技术组织专家会审、攻关或进行前期试验;(4)负责20万以上的变更设计方案的审批及工程量的确认工作,组织设计单位做好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负责全线工程变更资料的汇总报批工作;(5)参与合同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6)负责相关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参与项目竣工决算文件的编制;(7)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技术论证工作;(8)负责工程材料选型提供技术支持;(9)对重大环保技术工作进行方案比选、组织审查,检查监督环境保护工作,配合环保专项工程验收;(10)负责组织对技术规范、监理规程的补充和修订工作,并负责各种工程技术规范的应用和管理工作;(11)负责组织课题研究和专项工程研究,组织项目有关技术学习和培训、研讨和交流工作。(12)负责各种技术图书资料的订阅、分发,并收集工程技术发展信息、及时转发国家、行业及省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5、设计协调工作(1)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服务;(2)组织设计单位做好变更后的设计文件;6、监理协调工作(1)对监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在岗监理人员的资格核查;(2)组织监理单位编写本项目的监理实施办法;(3)编制、实施监理人员考评办法;(4)对监理单位“五监理一管理”工作的监督,统一协调全线的监理工作;(5)检查代表处、驻地办人员到位及对现场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监理人员记录的工程质量相关资料和监理日志;(6)审核各级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的计量支付资料。7、安全生产工作(1)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承包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各参建单位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各承包人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的监督、检查;(3)组织对各承包人、监理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及时纠正承包人、监理单位不符合的行为;(4)依据合同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违规单位的违规行为责令其整改或对其进行处罚;8、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1)负责《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2)依据合同文件和《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对违规单位责令其整改或对其进行处罚;(3)参加月度、阶段性检查与评比工作,并对承包人劳务队伍的备案及农民工工资的拖欠情况进行检查。9、其他工作(1)负责收集参建各方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参加每月的生产调度会,并向项目办领导汇报;(2)负责汇总各有关单位上报的各种报表,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报送有关报表;(3)负责整个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归档和保管工作;(4)检查本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5)督促检查项目文明施工管理;(6)协助征拆协调处做好征地拆迁、文物保护工作;(7)参与项目办招标工作;(8)参与参建各方的协调工作;(9)完成项目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6合同管理处职责一、岗位设置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成员若干。二、工作职责合同管理处是项目办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合同管理、工程计量和建设资金支付与管理等工作。1、费用管理(1)负责组织设计、监理、承包人共同作好工程量清单核查工作;(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月、季、年度工程资金用款计划;(3)负责审查工程计量,办理工程支付与结算手续,参与工程变更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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