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交院党〔2018〕19号中共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已经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2018年3月16日—2—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学校的根本地位,根据陕西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陕办发〔2016〕16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判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其他成员和院级领导,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三条党委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党委班子成员应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3—与的工作格局,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小、落实,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第四条党委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成员:其他校级领导及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工会、团委、纪委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思政部、保卫处、各党总支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部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形势,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确保学校意识形态可控可管。第五条党委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政治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范围,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二)定期分析研判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委每季度听—4—取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判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师生员工中重要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和工作部署,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党总支、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全校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第六条党委宣传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一)履行好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的责任,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正确方向,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二)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综合研判,每个季度向党委提出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建议。牵头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检查考核,每年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并加强对意识形态重大事项的督办,将督查、督办结果及时报告党委。—5—(三)坚持宣传思想工作的正确方向,加强社会媒体对学校采访报道接待和校内媒体的建设管理,切实做到可管可控;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严格遵守学校网络主页的新闻发布审核流程,做好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的审批报备管理,让主流思想文化主导校园网络空间。第七条部门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全校所有部门要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党总支书记和部门负责人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各部门的官方微博、微信等严格遵守学校的制度、规定,禁止刊出有意识形态方面严重错误的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凡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演出等活动,必须向党委宣传部报批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为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校外人员提供阵地和讲台。(一)党委组织(统战)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促使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方面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方向正确。积极做好党外人士的统战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二)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统战)部、保卫处、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等部门要加强维稳、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与传播;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6—合作等的管理,防止涉外事件的发生并按规定做好预防和应对工作。(三)人事处要严把教师考核政治关,将思想政治考核纳入教职员工的年终考核、职称晋升等考核内容,进一步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四)学生处、团委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一支学工干部、辅导员、学生党员、团员青年为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持续推进“青马工程”,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构建以“易班”为载体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学生会、学生社团的管理,丰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做好青年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坚持正面教育、占领主阵地、传播正能量。(五)思政部要扎实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六)各党总支要加强党员、青年学生意识形态教育引导,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时引导,并将处置过程和相关记录向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每个季度要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形成报告提交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七)教务处要强化课堂教学管理,加强教师参与各类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的意识形态管理,(八)科技处要运用新技术加强对校园网络信息的管控,防止各种有害信息和网络谣言在校园传播;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园渗透。(九)保卫处要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及时处置安全突发应急事件,抓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维护好校园治安秩序。第八条纪委办要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第九条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一)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部门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四)对部门内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五)本部门宣传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8—(六)部门人员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或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七)部门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八)部门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演出、课堂教学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党委依据有关规定实施。第十一条本细则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具体解释。第十二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抄送:党委委员、校领导,档。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2018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