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安全检查手册一、根据国家及有关部委规定需检查的项目(应增加文明工地部分)1.资质、施工安全许可证序号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据检查要求1存在非法分包行为:即未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将中标铁路工程中的路基、桥涵、隧道等专业工程主体分包。建建[2005]25号文查阅合同及资金流向、责令退场2超过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铁路施工业务(包括劳务分包单位)。铁建设[2006]179号第三十条查阅资质、责令退场3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过期。铁建设[2006]179号第八条查阅原件或复印件2.参建人员、机械设备的投标承诺兑现序号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据检查要求1人员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兑现。铁建设[2009]40号文查阅合同及相关资料、进行通报2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未定期进行检验,存在使用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安规》第1.0.12条现场检查3施工机械驾驶室或操作室内有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现象。《安规》第2.3.2条检查现场4施工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或无专人指挥。《安规》第2.3.4-1条检查现场5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未在底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存在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盲目作业。《安规》第2.3.4-4条检查现场、责令停工6起重用钢丝绳的接头,未采用插接,其插接长度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总长度短于300㎜。《安规》第2.3.5条检查现场3.质量安全制度、责任制、职责、方案、预案、技术措施的制定2序号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据检查要求1对以下工程未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进行安全检算,未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即行实施,未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控:⑴基坑支护与降水、基坑开挖、围堰、沉井工程;⑵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⑶模板工程;⑷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⑸脚手架工程;⑹拆除、爆破工程;⑺高空、水上、潜水作业;⑻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⑼隧道工程;⑽铺轨、架梁工程;⑾既有线工程;⑿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铁建设[2006]179号第三十八条查阅施组设计、专项方案的签认、责令停工2对以下工程未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或未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③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砼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蓝脚手架,卸料平台;⑥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⑦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工程,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建质[2004]213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第三、四条根据现场情况查阅签字、责令停工3序号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据检查要求程施工(含架桥),特殊设备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米以上的边坡施工,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港口工程、航道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3对以下工程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组(不少于5人)进行论证审查,或专家组未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①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含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②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③高大模板工程:水平砼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④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⑤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⑥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建质[2004]213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集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第五、六条查阅论证资料、责令停工4.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及技术职称序号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据检查要求1未按照ISO-9000质量标准进行管理,质量管理部门人员配备不足,在已配备的人员不具有工程中级技术职称,没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铁道部[2006]第25号令第三十一条查阅机构人员文件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劳务分包—50人以下,应设1名;50~200人,应设2名;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且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五、查阅专职人员配设4序号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据检查要求八条5.劳务分包管理及劳动保护管理序号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据检查要求1未按规定设立架子队,未在架子队设立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配置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工班长等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铁道部铁建设[2008]51号文、[2009]40号文查阅机构人员设置文件2未定期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安规》第1.0.9条查阅体检表3施工作业场所未根据作业条件与危险程度选用防护用品,选用的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专业标准或不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安规》第1.0.10条现场检查4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规》第1.0.11条现场检查5铁路工程施工中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未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安规》第1.0.15条查阅施组资料6在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的施工现场没有设置或设置不合格的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安规》第2.1.11条检查现场7在临街、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时,没有设置或设置不合格的安全围挡和警示牌,未实行封闭管理。《安规》第2.1.12条检查现场8高处作业中的物料堆放不平稳,有碍通道(尤其是对动轮设备未采取防护措施);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向下抛掷。《安规》第2.7.2条检查现场9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存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在临边作业未设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无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爬梯未设扶手栏杆)。《安规》第2.7.3条检查现场10移动式人字梯未设铰链或铰链不牢固;同一架移动式梯子上存在2人同时作业。《安规》第2.7.5条检查现场11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上下两层中间未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安规》第2.7.6条检查现场6.质量安全自控、监控过程记录(包括试验检测、检验、见证)5序号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据检查要求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安全记录,未经铁道部安全培训并取得铁道部安全培训合格证任职。铁建设[2006]179号第八、三十七条查阅记录、铁道部安全培训合格证2对所承揽的铁路工程未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缺乏安全检查记录;未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铁建设[2006]179号第三十一条查阅原始记录及预案3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进行验收即盲目使用。铁建设[2006]179号第四十六条查阅资质及检测结果4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没有专人管理,未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未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铁建设[2006]179号第四十三条查阅相关名单及档案5未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情况未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建立相关台帐);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未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铁建设[2006]179号第四十七条查阅培训资料6隧道工程未制定工程地质超前预测预报措施,或针对性不强。铁建设[2006]179号第四十五条查阅措施、预测结果7参建单位未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应急程序、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以及事故处理后的恢复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不全面、不详细。铁建设[2006]179号第五十二条查阅预案、演习、人员、设备8未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铁建设[2006]179号第三十九条检查现场9施工前未根据调查情况对运输道路、材料堆放、生产生活设施及环境保护作全面安排,未绘制场地平面布置图。《安规》第2.1.1条现场检查10各类物资未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易于滑滚的材料未捆绑牢固,堆放高度超过2m;片石堆放高度超过1m;条石、块石堆放高度超过1.5m;砖块堆放高度超过2m;用人工堆放的袋装材料时高度《安规》第2.2.1条检查现场6序号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据检查要求超过1.5m;堆放的钢板及钢杆件高度超过1m,或每层未用垫木隔开;存放压缩气瓶时未立放于无油、干燥、通风良好、无日光直射的室内。7.各种人员的质量安全及相关专业培训序号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据检查要求1专业工种人员培训率不到100%。国务院[2000]279号令第二十六条、铁道部[2006]第25号令第三十二条、铁道部建管司[2005]25号文查阅培训资料2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作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或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即准上岗。《安规》第1.0.8条检查现场3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及水上(下)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或未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即行上岗作业。铁建设[2006]179号第三十七条查阅培训记录、原始或复印件、责令退场8.施工安全预评、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序号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据检查要求1施工技术人员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未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铁建设[2006]179号第四十条查阅记录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开工前,未制定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未经批准后贯彻执行;每项工序开工前,未按本规程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操作细则,未向施工人员交底。《安规》第1.0.4条查阅交底资料、责令停工3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或未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铁建设[2006]179号查阅支出及考试卷7序号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据检查要求的危害。第四十一条9.施工安全费用的计取及使用范围序号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据检查要求1对纳入合同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挪作他用。铁建设[2006]179号第三十三条查阅合同内容及财务支出10.火工品管理序号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据检查要求1临时油库设置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库区未设围栏,使用中未配足消防设备或未设专人看守,库区内存放易燃物品。《安规》第2.1.4条现场检查2爆破器材库不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等要求,没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库房距厂矿、村镇、人口稠密处所、交通要道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安规》第2.1.5条现场检查3当屋面建筑材料为油毡、草等易燃物时,屋脊上的避雷带未支起或高度不足60cm,斜脊及屋檐上的避雷带未支起或高度不足40cm,防雷装置存在直接穿过易燃物;由架空线引入室内的接入线,未在进入房屋处装设接地等防雷装置;临时爆破器材库、油库等易爆、易燃物品仓库未安装独立的避雷针。《安规》第2.1.6条检查现场4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未分库存放;需临时存放在施工现场时,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