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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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4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我省被文化部列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试点省,从2006年7月—2007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文化共享工程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将宁波市、嘉兴市、绍兴县、长兴县建成文化共享工程示范地区。为了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文化共享工程的重要意义文化共享工程是一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整合,通过互联网和卫星传输等手段,将资源传输到基层,为广大群众提供公益性服务,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共建共享的文化创新工程。实施文化共享工程,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培养新型农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缩小城乡差别、缓解农村地区信息闭塞状况、促进农村文化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的有力措施。因此,文化共享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实施文化共享工程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我省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二、试点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省委“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要求,充分利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历史文化资源积淀丰厚、城乡基层文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广播电视和宽带网络等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等有利条件,坚持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实现资源共享,联合共建,稳步扩大文化共享工程的覆盖面,切实提高其社会效益和影响力,使之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广大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能够普遍享受到数字文化服务,满足广大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总体目标。通过一年的试点工作,较大幅度地充实和丰富文化共享工程的数字资源,完成百部戏曲的征集、千场电影(含科教片)的引进、万册电子图书资源库的建设任务;实现县县建有分中心,乡乡建有基层中心,全省50%(其中示范地区为60%)行政村和社区建有基层服务点;依托校园网等设施,将文化信息资源服务延伸到各类学校;各级文化共享工程中心和基层服务点硬件设施得到提升,管理得到规范,服务更加优良,使我省的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上一个新台阶,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三、试点工作主要任务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农村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以共建共享为基本途径,以服务广大基层群众为落脚点,加快实施文化共享工程。(一)完善基础服务网络。1.加强文化共享工程浙江省分中心的建设。结合数字图书馆建设,把省分中心建成全省的数字文化资源开发中心和发布中心。2.逐步完善市、县级分中心的建设。发挥市、县公共图书馆在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中的核心、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市级分中心的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结合图书馆自动化(一卡通系统)的建设,实现本地区的资源共享,形成对所辖县级分中心的网络服务能力;全省所有的县(市、区)建成县级分中心,切实提高其对基层的服务能力。3.开展省、市、县三级文化共享工程VPN(虚拟专用网)网络试点工作。着手建设以省分中心为龙头,市级分中心为骨干,县级分中心为基础的全省文化共享工程VPN网络,实现省、市、县中心数据的实时共享和传输。4.构建覆盖农村的服务网络。推广应用适用的网络技术,多途径多渠道推进基层网点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实施文化共享工程,在网络、资源、设施、人员、管理等方面实行全面共享,把乡镇、行政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点作为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构建文化共享工程的农村服务网络。5.拓展城市基层的服务网络。积极扩大城市社区基层服务点的覆盖面。推动文化共享工程与城市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相结合,让文化信息资源通过数字电视逐步进入城市家庭,让更多的基层群众能够享用文化共享工程资源。6.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网络,把学校建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使广大师生享用文化信息资源。(二)整合、建设信息资源库。1.建立国家中心资源浙江镜像站,使我省各级中心能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国家中心的文化信息。2.省分中心继续引进8000种电子期刊的数据库;建设万册电子图书资源库。3.各级分中心要整合文化系统拥有的文博、戏曲、群文等信息资源,纳入共享工程资源体系。完成百部优秀戏曲、百场群文小戏的征集工作;引进千部电影(含故事片、科教片)资源;加强各级分中心的讲座资源建设;建设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收集建立文博系统的珍贵文物图片库。(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采取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一支适合工程建设需要的管理、技术保障和基层服务队伍。省、市、县三级分中心要确定专门的工作人员,乡镇、村、社区服务点要有专人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要求,省分中心完成对市、县级文化共享工程专职人员的轮训任务,市、县级分中心要与当地远程教育机构共同承担起对基层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的业务辅导、技术培训任务,通过举办培训班、进村辅导、现场维护实践等措施,提高基层站点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素质。建立一套需求反馈迅速、资源提供及时、群众使用方便的服务机制,实现技术有保障、服务有标准、管理有规范。各基层服务点建立起面向广大群众的管理和开放制度。根据不同群体选择和推荐不同的信息,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不断扩大受众面;完善集中放映和个性化点播服务,注重基层中心和服务点服务方式的创新,方便广大基层群众。四、高度重视,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马林云、省文化厅厅长杨建新牵头,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浙江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级政府是完成本地区试点工作任务的责任主体,要把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二)加大对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今年,省财政将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文化共享工程试点工作。今后,省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文化信息资源和省、市、县三级分中心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对资源建设经费的补助,采取项目申报制,各地申报的项目经论证审定后给予适当补助;对共享工程市、县级分中心的系统建设和设备配置,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分类补助或以奖代补。对列为全省共享工程试点工作示范地区的市、县(市、区),完成任务且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具体补助、奖励办法由省文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各市、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落实相应的建设资金。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三)稳步推进,按期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试点工作的时间安排为:2006年11月,完成市、县级分中心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市县级中心资源库的牌子互挂,实现资源互通。2007年2月—3月,省有关部门组织中期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创造积累的新经验、新方法。2007年6月,完成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做好试点工作的情况总结,分析取得的成绩、经验和教训,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007年7月,省文化厅组织有关部门对全省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合理规划,抓紧建设,确保我省试点工作的全面完成。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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