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浙江省绿色建筑标准》GreenbuildingstandardDB33/T1026-20061总则1.0.1为贯彻国家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四节”政策,促进国家倡导的绿色建筑的健康快速发展,建设环保、高效、安全、舒适的人居环境,制定本标准。1.0.2在绿色建筑的实践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在适宜条件下,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在节约资源的同时为使用者提供安全、健康、适用的使用空间;3兼顾保护环境,减小建筑对环境的负荷,与自然和谐共生。1.0.3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1.0.4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指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在适宜条件下,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能源、土地、水资源、材料等)、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安全、健康和适用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2.0.2建筑的全生命周期wholelifecycleofbuilding包括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直至拆除这五个阶段。2.0.3人口净密度netresidentialdensity人口净密度是指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公顷)。它是居住区规划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的使用强度。2.0.4无障碍设施accessibilityfacilities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或有视力障碍者使用的安全设施。2.0.5建筑密度builingdensity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占用地面积的比例(%)。2.0.6容积率plotratio,floorarearatio在一定范围内,建筑面积总和与用地面积的比值。2.0.7负荷均匀度loaduniformity衡量场地内电能、天然气等各种从外界输入的能源利用是否均匀的参数。2.0.8可再生能源renewableenergy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2.0.9绿色电力greenelectricpower指产生于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电能。2.0.10再利用reuse以其原来形式无须再加工就能当作同样或类似的产品使用。2.0.11可循环材料recyclingmaterial受到损坏不能再直接使用但经加工处理后可循环再利用的材料。2.0.12固体废弃物buildingrubbles,constructiondebris指工业生产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渣、粉尘和污泥等,包括有毒和无毒废弃物。2.0.13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overallheattransfercoefficientofbuildingenvelope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单位:W/(m2•K)。2.0.14遮阳系数(SC)sunshadingcoefficient在给定条件下,太阳透过窗玻璃的辐射得热与透过相同条件下的标准窗玻璃的辐射得热之比值。2.0.15冷(热)桥cold(heat)bridge围护结构中包含金属、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梁、柱、肋等部位,在室内外温差作用下,形成热流密集、内表面温度较低的部位,这些部位形成的传热桥梁,叫冷(热)桥。2.0.16能源转换系数(ECC)energyconversioncoefficient衡量空调冷热源能量转换效率的系数。2.0.17能源输配系数(TDC)transportationanddistributioncoefficien衡量能源输配系统中,风机和水泵等输配效率的系数。2.0.18照明功率密度(LPD)lightingpowerdensity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括光源、整流器或变压器),单位:W/m2。2.0.19生活污水domesticsoil居民日常生活中排泄的粪便污水。2.0.20生活废水domesticwastewater居民日常生活中排泄的洗涤水。2.0.21设计流量designflow给水或排水某种时段的平均流量作为建筑给排水管道系统设计依据。2.0.22水量平衡waterbalance对再生水原水量、处理量与再生水用量和自来水补水量进行计算、调整,使其达到供用平衡和一致。2.0.23生活饮用水potablewater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2.0.24饮用净水finedrinkingwater自来水或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经深度净化后可直接饮用的水。2.0.25雨水口gulleyhole,gutterinlet将地面雨水导入雨水管渠的带格栅的集水口。2.0.26雨落水管downpipe,leader敷设在建筑物外墙,用于排除屋面雨水的排水立管。2.0.27污水再生利用wastewaterreclaimationandreuse,waterrecyling污水再生利用为污水回收、再生和利用的统称,包括污水净化再用、实现水循环的全过程。2.0.28再生水reclaimedwater,recycledwater指污水经适当再生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2.0.29再生水系统reclaimedwatersystem由再生水原水的收集、储存、处理和再生水供给等工程设施组成的有机结合体,是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功能配套设施之一。2.0.30景观环境用水scenicenvironmentuse指满足景观需要的环境用水,即用于营造城市景观水体和各种水景构筑物的水的总称。2.0.31杂排水graywater民用建筑中除粪便污水外的各种排水,如冷却排水、泳池排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厨房排水等。2.0.32优质杂排水highgradegraywater杂排水中污染程度较低的排水,如冷却排水、泳池排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2.0.33生活杂用水non-drinkingwater用于冲洗便器、汽车,浇洒道路,浇灌绿化,补充空调循环用水的非饮用水。2.0.34卫生器具plumbingfixture,fixture供水并接受、排出污费水或污物的容器或装置。2.0.35绿色建材greenbuildingmaterials绿色建材就是在原料采取、产品制造、使用以及废料处理的全生命周期中对资源和能源消耗最少、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再循环利用率最高,具有优异使用性能,有利于人类健康的材料。2.0.36材料全生命周期wholelifecycleofmaterial在原料采取、产品制造、使用或再循环以及废料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2.0.37环境友好environment-friendly指从资源摄取量、能源消耗量、污染物排放量及其危害、废弃物排放量及其回收、处置都不给环境带来太多的负面影响。2.0.38智能建筑(IB)intelligentbuilding它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建筑设备、办公自动化及通信网络系统,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2.0.39通信网络系统(CNS)communicationnetworksystem它是楼内的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基础,同时与外部通信网络(如公用电话网、综合业务数字网、计算机互联网、数据通信网及卫星通信网等)相联,确保信息畅通。2.0.40办公自动化系统(OAS)officeautomationsystem办公自动化系统是应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和行为科学等先进技术,使人们的部分办公业务借助于各种办公设备,并由这些办公设备与办公人员构成服务于某种办公目标的人机信息系统。2.0.41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buildingautomationsystem将建筑物或建筑群的空调、给排水、电力、照明、防火、保安、车库管理等设备或系统,以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为目的,构成综合系统。2.0.42综合布线系统(GCS)genericcablingsystem综合布线系统是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之间的传输网络。它能使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的语音、数据通信设备、信息交换设备、建筑物物业管理及建筑物自动化管理设备等系统之间彼此相联,也能使建筑物内通信网络设备与外部的通信网络相联。2.0.43系统集成(SI)systemsintegration它是将智能建筑内不同功能的智能化子系统在物理上、逻辑上和功能上有机地连接起来,以实现信息综合、资源共享3规划3.1场地3.1.1建筑场地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场地选址必须符合当地城镇总体规划布局及相应的法律、法规;2下列情况不应作为建筑选址:1)政府规定的基本农田、林地、生态湿地;2)海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水位以下的场地;3)在项目批准前作为公共公园或住宅小区绿地的用地;4)自然保护区;5)对抗震不利的地质地段;3场地选址应了解建筑场地与场地界外的关系以及对其的影响,避免建筑行为造成水土流失或其它灾害;4场地选址宜选用贫地、废地和荒地;5建筑选址应相对集中,宜选用已开发,且具有城市改造潜力的区域;6场地选址宜选用有利于最大限度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场地;7场地选址时应首先对场地周围环境的空气质量、电磁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噪声污染、土壤和水体化学污染等进行调查与评估,避免对人体造成危害,确保场地环境卫生安全;8场地选址宜选在能够充分利用已有市政服务设施和交通网络的区域;9场地选址应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实施原址保护,并应优化设计使建筑与文物和谐统一;必须迁移异地保护的,应得到文物部门的批准。3.1.2建筑场地应尽量保持其原生态平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场地可采取措施提高场地的生物多样性指标;2建筑场地应确定适宜的建设开发强度,保护原有场地的自然生态,减少对环境的破坏;3建筑场地应保持和改善原有的地上、地下水系形态;4建筑场地应采取场地环境恢复措施,补偿因建设开发而引起的环境破坏;5建筑场地应将现场多余土方合理用于区域内改变地形、人工造景,力求达到基地土方零排放;6场地绿化工程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宜采用维护成本低、用水量小的本土植物;2)绿化配置方式应根据环境气候、土壤条件和使用功能等条件确定;3)宜采用包括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等在内的全方位绿化;4)宜考虑绿化为硬地遮荫;5)建设用地的绿化率应达到或高于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标准;6)应充分考虑绿化的调温、调湿、降噪、除菌功能进行绿化工程设计;7绿化、景观规划设计,应突出不同功能区域的特色和变化;8场地内绿化、景观规划设计,应有利于引导气流、改善风压、促进自然通风;9严禁随意砍伐建设用地内的已有树木,对建设用地中已有的古树、名木应尽量采取原地保护措施;普通树木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采伐或采用其它方式保护。3.1.3建筑场地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区域内规划应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等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地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2建筑区域内规划应考虑城乡整体规划,村镇的宅基地宜集中安置;可统一建设多层、高层农民公寓,实行社区化集中管理;3建筑场地内宜合理提高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4对于住宅类建筑,应提倡中小户型,合理提高区域内的人口净密度;5建筑场地规划应充分、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宜设置立体停车空间,减少地面停车比例;6合理考虑发展和改扩建需求,应做到近期紧凑,远期合理;7建筑总平面的规划布置和平面设计,应有利于冬季日照和避风、夏季和其它季节减少得热和充分利用自然通风;8确定建筑主体朝向应结合场地地形,减少场地土方工程量,且主体朝向房间视野内应能获得良好景观;9建筑间距确定必须符合日照、通风、卫生、采光、防火、抗震等要求;10场地内每栋建筑都应获得必要的日照;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定;11应结合当地文化,设计多样的供人们交往、休憩的空间;12居住区及民用建筑无障碍设施的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