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移交实施细则——2012修订版一、总则1.1为规范深圳地铁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统一地铁建设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竣工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竣工档案,确保竣工档案按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移交,特制定本细则。1.2本细则根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2009年第2号令)5.《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2000年第90号令)6.《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深建施【2003】25号)7.《关于启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主编2010版)8、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2010版)29.《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深建规【2009】2号等文件,并结合深圳地铁建设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10.《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及认可暂行办法》(深建字[2000]51号)11.深圳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建档案整理规范》的通知深档规【2012】1号1.3本细则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稿)》形成补充,适用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含技术改造)的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文件材料编制、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的其他非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如民用建筑、道路、管线改迁等)的竣工文件材料编制、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可优先采用深圳市档案馆的规定执行,如没有涉及,可参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1.4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指车站、区间、道路、桥梁、管线改迁、车辆段及其他基地建筑、安装工程、主变电所、轨道及机电系统安装工程、车辆、设备采购和监造等建设项目。1.5工程竣工归档文件材料必须与所产生的电子文件一一对应整理移交。施工中所产生的声像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编制办法,参照《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档案整理移交实施细则》、《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整理移交实施细则》执行。二、职责的界定32.1建设单位职责2.1.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合同条款及深圳市要求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和整理项目文件,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文件与工程进度的同步形成、积累以及竣工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公司各部门职责分工参见《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办法》。2.1.2负责收集、整理工程准备阶段、试运行验收及国家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收集、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已系统立卷整理的工程档案。2.1.3负责统一并审批全线(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深圳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参考《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1.4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各类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其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符合设计文件与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2.1.5在工程初验前,建设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应将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原发设计变更单、工程变更、洽商联系单、重要专题报告等的原件发还给施工单位,以便其顺利组卷。2.1.6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深圳市地铁集团总工办技术档案室进行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在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负4责向深圳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2.2勘察、设计单位职责2.2.1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并按归档要求及时归档。此外,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最终版施工图CAD电子文件及pdf文件一套,提供施工图晒图服务并章证齐全(包括变更附图部分),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编制竣工图的任务。2.2.2勘察、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有关项目施工活动,及时签署验桩、评定、验收等有关文件。2.3施工单位职责2.3.1施工单位在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中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配备专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设立独立的资料室,配置相应档案器具和计算机,逐级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2.3.2施工单位应依据《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编制、制定针对本标段工程的(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文本,选定施工用表后,一同报送监理审核;及时形成工程建设活动中所要求产生的各类文件,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随时收集各项工程资料,当所施工项目由多个(子)单位工程组成时,按划分制定的(子)单位工程各自独立组卷,并按照深圳市城建档案馆和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及时整理、按期移交工程竣工档案。2.3.3施工单位应对其竣工档案质量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负5责汇总各分包单位已系统立卷整理的竣工档案,各分包单位负责所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和竣工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移交工作。2.3.4竣工图编制由施工单位负责。留作竣工图用的施工图套数已经包含在已发放的施工图中,施工单位应注意保存。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竣工图不能满足归档质量要求的,由施工单位请设计单位提供新蓝图,并承担相应费用。2.3.5工程初验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一份较完整(要求原件)的经监理审核的归档文件,交验交机构审核;在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深圳市地铁集团总工办技术档案室进行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在未取得《深圳地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前,不得申请工程竣工验收。2.3.6工程开工前应当根据有关规范、标准,对本项目所有专业编制完整的“分部分项划分”以及确定最终施工用表,并报送深圳市地铁集团总工办技术档案室备案后执行。2.4监理单位职责2.4.1负责统一标段工程(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标准和施工用表的选用,审批检验批的划分。2.4.2对施工单位工程建设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类文件进行检查,及时签署、并评语正确,确保施工资料完整、系统、准确、真实。因监理单位签署不及时,造成工程文件滞后于工程进度,由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2.4.3将(子)单位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纳入驻地监理职责范围,6督促和协助竣工档案编制单位检查其竣工档案编制情况,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要督促其及时修改和补齐。2.4.4监理单位应及时形成、收集、整理本单位项目管理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类文件,按期向建设单位移交合格的监理档案。2.4.5工程初验时,驻地监理机构应提供一份较完整(要求原件)的经业主代表审核的驻地监理归档文件,交验交机构审核,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施工单位同时提请深圳市地铁集团总工办技术档案室进行工程档案专项验收。2.5设备供货商职责2.5.1甲供设备供货商负责收集、整理立卷设备设计联络、索赔文件及合同范围内的设备厂家图纸、操作手册等资料;若设备供货商一并负责设备安装,除供货资料组卷满足本条外,其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归档文件组卷要求参照本细则“施工单位职责”执行。2.5.2乙供设备供货商资料由安装商在“原材料/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中组卷。2.5.3在三权移交时,供货商须拟定设备随机资料的目录及随机资料内容复印件,并移交运营等设备接收方。三、工程文件的归档质量要求3.1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3.2归档文件应是原件,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归档文件应经7过科学分类、整理编目,以满足竣工档案系统性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各级人员对工程文件的签署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执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签署工程文件时应同时加盖其注册章。3.3工程文件的填写可采用手写或电脑打印,但签名必需本人手写。工程文件的书写要求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黑色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要求字迹端正,无缺、漏、涂改现象。杜绝使用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圆珠笔、铅笔等。3.4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3.5文字材料尺寸规格统一为A4纸幅面(297×210mm)。小于A4规格的文件材料要用A4规格白纸进行衬垫(例如:材料及设备等出场合格证小于A4幅面,应用乳胶,不重叠地粘贴在A4复印纸上),并在左边预留案卷装订线。大于A4幅面的文件材料及图表应折叠成A4规格,文字材料折叠时注意左边留出装订边25mm。3.6成册厂家图纸、资料(设备厂家的保修卡、保修书、设备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工艺流程等),在地铁公司技术档案室人员的指导下,可以不打印页码、不装订案卷卷皮,不去除铁夹、铁钉、塑料、过塑等的包装材质,只打印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装入档案盒归档。除此之外的合同执行资料应按档案要求整理立卷,打印页码、目录并装订封皮后归档。3.7厂家图纸不必加盖竣工图章。甲供设备的厂家图纸、操作8手册等资料如已由机电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立卷归档,甲供设备供货商厂家资料及图纸立卷时,要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档案室指导下,通过卷内目录备注栏填写“见档号×××”方式,避免重复立卷。3.8缩微制品必须按照国家缩微标准进行制作,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保证质量,以适应长期保管的需要。四、竣工图的编制及要求4.1竣工图的编制方法4.1.1施工中无变更的工程,由施工单位用不易褪色的红色印泥在施工图图签栏上方空白处加盖竣工图章,并由施工和监理单位签署。竣工图章式样如下所示:4.1.2凡在施工中有一般性变更,能够在原设计施工图上加以9修改补充的,可不必重新绘制竣工图,由施工单位在修改部位杠改,并在修改部位附近空白处引线指示,盖上修改标志章(15×40mm),格式如下:见设计变更通知单年月日字号条见工程洽商单年月日字号条见图纸会审记录年月日字号条用规范语言(如示例中“见xxxxxxx单”)注明修改单日期、字、号、条或洽商记录等文件的编号,然后加盖竣工图章即作为竣工图。4.1.3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应当保留原设计单位图签栏,在原图签栏上方增加编制单位图签,填写编制单位、日期,制图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名俱全。图签栏中的图别应有“建竣、结竣、水竣、电竣……”或“竣工版”等字样,加盖竣工图章。4.1.4特殊情况无正式施工图进行施工的,应按实际施工的最终状况,由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经设计单位或业主代表签署意见并补充修改依据后,方可作为竣工图。4.1.5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技术联系单等按专业编号顺序排列,做出详细的汇总表并由总监签字盖章确认,备注上注明对应的修改图号。4.1.6竣工图要如实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况,竣工图章只在最终的竣工图纸上加盖。4.1.7工程所采用的部级以上国家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10工图册中,但必须在卷内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4.1.8.系统安装工程的厂家图纸不必加盖竣工图章,如属成册的图纸资料,幅面小于A3的,不必拆散图纸,但应逐页打印页号,图册封面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编制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后,要去除铁夹、铁钉、塑料等不合符归档要求的材料,拉线装订卷皮,装档案盒。幅面大于A3的,则须拆散折叠图纸,逐页打印页号、加盖件号章,编制卷内目录和备考表,不必装订,装档案盒。4.2竣工图的编制要求4.2.1竣工图的绘制(包括新绘和改绘)必须符合国家绘图标准。竣工图编制工作由编制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签字,并承担技术责任。4.2.2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依据在施工过程中确已实施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变更令、经设计单位确认的工程洽商联系单以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或工程实测实量数据等已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