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书甲方: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保卫部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后勤办公室乙方:甲方: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保卫部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后勤办公室乙方: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区各餐厅、小吃店消防安全管理,保障餐厅、小吃店、公司财产及职工的生命安全,有效的预防火灾,排除火灾隐患,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保卫部、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后勤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监督、指导,(以下简称乙方)签约人或主要负责人为餐厅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乙方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一、乙方必须认识以及遵守执行如下规定: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要求。2、建立和完善安全措施,配置规定要求的消防设施,加强员工消防意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3、严禁擅自使用易燃物装饰装修,装饰装修前须书面向甲方申请,并提交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及配件合格证明文件给甲方审批,经核准同意后方能施工,其装饰装修改变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4、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擅自改装线路、拆卸餐厅内配置的漏电保护开关及断路器,确要改动,须报甲方同意后改装。5、如须使用电气焊设备或明火,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各项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并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场监督方可使用。6、排油烟机及电气线路、燃气灶具存在油污,每月全面、彻底清理两次,甲方将在每月16日、30日进行检查。7、废纸箱、塑料瓶等可燃易燃物,应在营业开始前清理出营业场所,甲方将在每天8点后进行检查。8、严禁出现隔夜火现象,营业结束后要熄灭各类火源;严禁一屋同时出现两种及以上火源;炉灶周围1.5米内禁止存放任何可燃易燃物;炉灶等发热灶具如靠近木质隔断构建应保持0.5米的安全距离或设置相应的隔热防护措施。9、特色小吃城区域严禁使用煤球炉及炭炉。10、液化气罐必须立式使用,严禁卧放、倒立、强制性加压、加温。室外使用液化气时夏季严禁阳光暴晒,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乙方使用液化气罐数量要求:50公斤装液化气两罐或100公斤装液化气一罐,气瓶应定期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液化气罐减压阀后禁止接有三通。11、乙方严禁擅自倾倒液化气罐及胶管内的残液,应由专业人员每月对胶管内的残液进行清理。12、电源线路必须穿管或保护槽盒敷设,电源开关必须加装保护盒。要求线路接头必须连接牢固,线头不能裸露。乙方应在营业结束后切断电源,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13、乙方要根据实际情况摆放餐桌,必须留有足够通道(不得少于1.5米),通道及出口处必须保持畅通。乙方厨房后防火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按照区域负责制,乙方保持区域内防火通道的通畅。14、经营火锅应加强对火炉的管理;火锅的火炉禁止使用燃气炉;灶具及灯具附近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电饭锅、电饼铛严禁超负荷使用;油炸食品时,油锅油量不得超过锅的三分之一,必须专人看管,中途不得离开。15、餐厅内严禁住人。16、灭火器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不得出现无压力、无铅封、喷管断裂堵塞、药剂过期现象,灭火器应每年进行维修保养并更换药剂一次。17、严禁占用、堵塞、遮掩、挪用、损毁、破坏及非因救灭火险而动用餐厅内公司配备的一切消防设施、器材。18、乙方职工住宿在生活区的必须严格遵守《职工宿舍管理规定》。二、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和各级公安消防机关的检查、监督和工作指导,积极协助甲方及各级公安消防机关开展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三、乙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及甲方对乙方检查查出不足或存在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视情节轻重进行100至10000元现金罚款;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乙方要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确定整改时间、负责人,报甲方审批、备案。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各单位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保卫部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后勤办公室乙方:负责人(经营人):身份证号码:电话: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