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X-201X-173-附件S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S1适用范围本附件适用于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应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进行型式试验,或对检测、自监测、触发和制停子系统单独申请型式试验。S2引用标准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号修改单。S3名词术语S3.1轿厢意外移动见GB7588第1号修改单§3.18。S3.2试验装置本文中的试验装置泛指用于进行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触发和制停、检测及自监测试验的试验装置,试验装置可以是一部完整的电梯,也可以是一套或几套可以模拟相关试验工况的模拟环境。S3.3试验端站进行轿厢意外移动保护的制停子系统试验时,设定的用于距离检测的相对固定的平台,对于一部完整的电梯,应当是某一层站。S3.4检测和控制电路用于检测轿厢意外移动,并向触发电路发出动作信号的电路,其主要包括检测轿厢意外移动的变送器或传感器,以及对于检测到的信号进行逻辑处理和(或)运算,并发出动作信号,及(或)切断触发电路电流的电路。S3.5触发电路直接接于控制电路之后,用于触发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制停装置动作的电路,其控制功能与制停装置的动作直接相关,例如控制主机制停器的电磁线圈及对应的电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X-201X-174-调整控制部分、控制电动式钢丝绳制停器的控制器。S3.6自监测在使用驱动主机制动器的情况下,自监测是指对机械装置的正确提起和释放的验证和对制动力的验证。S3.7制停距离在制停装置制停试验过程中,承载单元(或轿厢)从开始减速到完全停止所经过的距离。S3.8试验速度依据GB7588第1号修改单中F.8.1注2的注释,此处定义试验速度为型式试验时,申请方提出的,在检测到轿厢意外移动时电梯轿厢的速度。S3.9响应时间检测、触发、制停部件和控制电路的响应时间。(见下图)图中:①——在制停部件作用下开始减速的点②——轿厢意外移动检测和任何控制电路的响应时间③——触发电路和制停部件的响应时间图1响应时间S4一般要求S4.1样品要求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装配调试完成的完整的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系统或检测、自监控、触发和制停子系统,以及完成全部试验所需的制停摩擦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X-201X-175-件(如需要)。如有必要,应按型式试验机构规定的尺寸提供该装置所作用的部件。S4.2型式试验所需技术资料和文件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需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交相应的型式试验技术文件资料,并且进行审查。S4.2.1样品的出厂合格证明S4.2.2主要结构参数(1)基本信息:样品的整体结构型式、适用工作环境,以及适用防爆型式、防爆等级(必要时);(2)制停元件:结构、构件的尺寸和公差的装配详图,其中应当体现出制停元件的杠杆长度、杠杆比,制停轮直径,弹性元件的型式、规格;如有必要,弹性元件的载荷曲线图;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所作用部件的型式、材料及表面状态详细情况(拉制、铣削、磨削等);所作用部件为T型导轨时,导轨的型号和导向面宽度;导轨的强度及动作时的变形计算(必要时);(3)检测装置及自监测装置:检测装置和自监测装置与制停减速装置的配套方案;检测部件的型式及的型号规格;自监测装置的型式;所使用的变换器或传感器的型号规格;检测装置和自监测装置的设计说明(电气原理图、保护功能说明及安装说明);适用的触发和制停子系统型式和接口条件;检测和自监测子系统中涉及的电气安全装置型式试验报告(如适用);S4.2.3技术文件和资料(1)该装置的预期功能说明;(2)该装置上行方向和下行方向制停部件的作用部位;(3)适用电梯的额定载重量范围;(4)适用电梯的系统质量范围;(5)适用电梯的轿厢自重范围;(6)适用电梯的平衡系数范围或平衡重质量范围;(7)与质量范围对应的力或力矩(如适用);(8)轿厢减速前的预期最高速度及对应的平均加速度(以及对于如何确定最高速度的说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X-201X-176-(9)验证用试验速度及达到试验速度的平均加速度;(10)检测装置、控制电路、触发和制停部件的各自响应时间;(11)检测装置安装位置与检测装置所检测范围内对应电梯平层基准面的距离(自变换器或传感器的感应部位中心处测量);(12)开锁区域的具体尺寸;(13)弹性元件负载曲线图(必要时);(14)检测装置、控制电路、制停元件等部件的操作、结构、动作、尺寸和公差的详图和装配图;(15)检测子系统、触发和制停子系统、自监测子系统的电气原理图(如适用);(16)检测子系统、触发和制停子系统、自监测子系统中使用到的电气/电子元件清单;(17)检测子系统、触发和制停子系统、自监测子系统的软件清单及版本号(如适用);(18)所用材料的详细信息,该装置所作用部件的类型及其表面条件(如果有关系的话,冷拔、铣削、磨削,等等);(19)试验环境要求,包括设计极限温度、极限湿度和其它任何相关的信息;(20)对适用不同质量(力或力矩)的装置,显示与某一给定调整量成函数关系的制停力或力矩或流体压力的变化公式或图表;(21)轿厢意外运行检测电路如涉及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或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其取得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触发和制停子系统、制停部件的自监测子系统已取得的单独型式试验报告(如有)。(22)处于型式试验有效认可周期内的符合附件U《驱动主机型式试验要求》U6.2.9项要求的动作试验报告(必要时);(23)特殊工作环境(室外、防爆等)适用情况、防护措施及风险评价说明材料;(24)制停器和电动机或其他涉及防爆内容零部件的防爆合格证(必要时);(25)覆盖其它型号规格的申请材料;(26)型式试验机构与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协商同意,要求补充的其他必要资料。S4.3覆盖说明S4.3.1制停装置(1)对于作用于电梯导轨的同一型号系列的制停减速装置(如安全钳),需按照所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X-201X-177-用的系统质量范围、电梯额定载重量范围和动作速度范围进行试验。如果在其结构不变、施力弹性元件和制停力不变的情况下,只是其它元件厚度尺寸的调整就可适用于不同导向面宽度的导轨(导轨的材质和表面状态完全相同),则只须进行一种导向面宽度导轨的试验即可覆盖其它导向面宽度的导轨;(2)对于曳引机制停器式制停减速装置,同一型号系列的制停器,按照所适用的系统质量范围、电梯额定载重量范围和动作速度范围进行试验。同一型号系列是指制停器的结构型式、与制停力大小有关的零部件的尺寸、作用方式和允许安装部位以及适用工作环境完全相同。动作触发方式不同的制停器,在型式试验机构认可其触发方式设计的前提下,只需补充进行4次其触发机构的动作试验,不再重复进行相同的制停试验;(3)对于钢丝绳制停器式制停减速装置,同一型号系列的钢丝绳制停器,只需按照所适用的系统质量范围、电梯额定载重量范围和动作速度范围进行试验。同一型号系列是指除制停部分与绳接触的绳槽尺寸和数量外,其结构型式和尺寸以及适用工作环境完全相同的钢丝绳制停器。对于制停部分相同,而触发方式或复位方式不同的钢丝绳制停器,无论型号是否相同,在型式试验机构认可其触发方式和复位方式设计的前提下,在同一次型式试验中只需补充进行4次其触发机构或复位机构的动作试验,不再重复进行相同的制停试验。注S-1:在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制停减速装置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书上,应说明试验时的曳引悬挂比(范围)。对于制停部件作用于悬挂绳、曳引轮或曳引轮轴上的情况,用于其它曳引悬挂比时系统质量、电梯额定载重量的适用范围为:系统质量适用范围=型式试验系统质量范围×实际悬挂比÷型式试验悬挂比;额定载重量适用范围=型式试验额定载重量范围×实际悬挂比÷型式试验悬挂比。S4.3.2触发电路触发电路无覆盖要求。对于已经取得型式试验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相同型式、相同型号的触发电路发生变更或变化的情况,申请单位应书面告知原型式试验机构,并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由原型式试验机构决定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的有效性。S4.3.3检测子系统检测子系统无覆盖要求。对于已经取得型式试验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相同型式、相同型号的检测子系统发生变更或变化的情况,或检测轿厢意外移动的变换器或传感器的型式、数量或安装位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X-201X-178-发生变化,申请单位应书面告知原型式试验机构,并根据型式试验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由原型式试验机构决定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的有效性。S4.3.3自监测子系统自监测子系统无覆盖要求。对于已经取得型式试验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相同型式、相同型号的自监测子系统发生变更或变化的情况,申请单位应书面告知原型式试验机构,并根据型式试验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由原型式试验机构决定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的有效性。S4.4产品配置表对于不同型式的制停部件,其不同的产品配置表见表S-1.1表S-1.1制停部件产品配置表(1)作用于轿厢或对重上的子系统减速装置类型结构型式安装部位作用部位动作触发方式复位方式摩擦元件型式弹性元件结构型式适用环境夹紧面最小宽度导轨型号规格导轨导向面宽度导轨导向面加工方式导轨导向面硬度导轨导向面润滑状况导轨润滑剂牌号(如有)(2)作用于悬挂绳或补偿绳系统上的子系统结构形式作用部位悬挂比动作触发方式复位方式(3)作用于曳引轮或只有两个支撑的曳引轮轴上的子系统结构型式安装作用部位悬挂比动作触发方式复位方式此外,触发和制停子系统产品配置表的其他内容见表S-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X-201X-179-表S-1.2触发和制停子系统产品配置表子系统型号适用电梯驱动型式触发电路的硬件版本触发电路的软件版本适用的系统质量适用的额定载重量试验速度对应试验速度的制停距离触发开始时的速度制停距离触发电路和制停部件的响应时间试验时加速过程的平均加速度适用的防爆型式适用工作环境(室内/室外)工作条件(温度、湿度或其他特殊要求)触发电路的硬件组成注S-2:在型式试验证书中,不同型式的制停部件配置表应当与触发和制停子系统产品配置表的其他内容合并。检测子系统的产品配置表见表S-1.3表S-1.3检测子系统产品配置表子系统型号硬件版本软件版本检测子系统的硬件组成变换器/传感器安装位置变换器/传感器距离检测装置所检测范围内对应电梯平层基准面的最大垂直距离适用的防爆型式检测子系统响应时间可适用的触发和制停子系统型式试验速度适用工作环境(室内/室外)工作条件(温度、湿度或其他特殊要求)备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X-201X-180-自监测子系统的产品配置表见表S-1.4表S-1.4自监测子系统产品配置表子系统型号硬件版本软件版本所监测的元件及其结构变换器/传感器安装位置自监测子系统的硬件组成工作条件(温度、湿度或其他特殊要求)备注S4.5接口条件在选择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子系统时,首先应当保证所选择的子系统之间的配置能够相互适用,另外,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与整梯的配合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d1+a×(t5+t4)2/2+d2≤1.2m(2)(d1×a×2)1/2+a×t4≤v1(3)v+a×t4≤v1(4)a1≤a以上计算公式中,符号的代表意义如下:a——试验所确定的制停装置动作前的平均加速度,m/s2;a1——制造商确定的电梯在出现轿厢意外移动时可能出现的最大平均加速度,m/s2;d1——检测轿厢意外移动的传感器/变换器距离端站水平基准处的距离,m;d2——制停装置动作后试验确定的制停距离,m;t4——试验确定的检测子系统的响应时间,s;t5——试验确定的触发和制停子系统的响应时间,s;v——试验速度,m/s。v1——试验确定的触发和制停子系统触发开始时的速度,m/s。对于可不配置检测子系统的情况,以上涉及检测子系统的数据按照数值为0处理。S5技术文件审查S5.1设计资料审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X-201X-181-(1)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后的复位说明资料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