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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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1页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结合我公司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章设备操作规程1、每天上岗前做好探伤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4、对于随时出现的液体应立即清理,防止流入仪器设备内部。5、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6、根据容器大小,照射部位,合理选择参数。7、随时观察照片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探伤机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8、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探伤机并将电源关闭。第二章岗位职责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第2页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和个人剂量报警仪。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第三章辐射防护和安全保护制度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3、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5、严格检查玻璃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第四章设备检修维护制度1、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具体工作人员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第3页运行状态。2、严格检修注意事项,对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防止使用。3、设备出现事故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并专人专管。第五章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1、射线装置生产厂家要提供详细资料,并出具相关权威机构检测报告。2、射线装置进厂时要在设备部建立详细档案,要注明型号名称、生产单位、核素名称、数量、源形、活度、安装位置。档案上要有主管部门负责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及专职岗位人员签字。3、射线装置使用时要派经过培训的专人操作,填写同常使用记录。4、带有放射源的射线装置在安装拆除或维修(不包括放射源部分)要在专业人士指导方可进行,并做好详细记录。第六章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第4页2、放射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市卫生监督部门或市环保局组织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3、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4、放射工作人员需参加市卫生监督部门的统一培训及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人员证》中。第七章监测方案为加强对放射源管理人员健康管理,控制放射性物质的照射,及时发现射线装置丢失、被盗事故,规范放射工作防护管理,保障相关员工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要求,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个人剂量监测1、公司辐射管理部负责联系有剂量监测资质的机构对我司参与射线装置管理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2、个人剂量监测期内,监测仪每两个月检测一次。双数月份的月底各有关单位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收齐本公司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仪后交至辐射管理科更换元件,辐射管理科和监督小组统一将元件送至有资质机构检测并领取新元件。3、剂量监测结果一般每季度由辐射管理科与监督小组向各有关单位通报一次;当次剂量监测结果如有异常,辐射管理科和监督小组通知具体放射工作人员及公司分管领导。第5页4、辐射管理科和监督小组负责建立公司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档案。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公司辐射管理部联系有资质医院,组织相关射线装置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未经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放射性工作。三、工作场所监测1、外部监测:根据需要联系有监测资质的机构对我司存放放射物质场所进行监测或环境评价。2、内部监测:每季度初指定专人对我司存放射线装置的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档案。3、应急监测:应急情况下,为查明射线装置污染情况和辐射水平进行必要的内部或外部监测第八章防止误操作和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一、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河南省、南阳市及管理局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有关规定。二、加强自主管理,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司领导负总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由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签订安全责任书。三、关于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1、放射工作人员应是身体健康,具备专业知识和防护知识的人员。第6页2、经河南省培训中心培训后获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3、佩戴剂量笔,定时监测数据。4、定时体检,体检合格。四、射线装置管理1、在射线装置使用场所设置射线警示标志。2、购进、使用、转让、报废射线装置必须提前报社区安全环保办公室。3、射线装置管理实行“登记制度”、“双人双锁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4、建立射线装置的台账,记录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射线种类、类别、用途、来源和去向等事项。5、定期进行安全防护检查和环境检测。第九章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处理方案1、气体废物:通过空气过滤装置将放射性颗粒吸附过滤后,其余气体排入大气层。2、固体废物:由生产部门分类收集,放入双层防渗漏、防扩散的红色塑料袋中,用胶带密封后存放储存室经10个半衰期后,按感染性垃圾处理。3、液体废物:产生后由专用管道排入分隔的污水池,经过降解后排第7页入污水处理系统。4、废弃的放射源原则上退回原公司处理,不能退回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处理。南阳杜尔气体装备有限公司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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