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输电运检工区输电线路大修技改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区大修、技改管理工作,提高输电线路设备大修、技改质量和线路运行的可靠性,确保工区管辖线路的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大修是指为恢复现有固定资产(包括设备、设施以及辅助设施等)原有形态和能力,按项目制管理所进行的修理性工作。技改是指对现有设备和设施,利用国内外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以提高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并提高设备性能或延长使用年限而进行的完善、配套和改造。工区大修范围主要包括输电线路检修项目(35kV及以上架空和电缆输电线路)、房屋维护项目;技改范围主要包括输电线路技改项目(35kV及以上架空和电缆输电线路)。第三条大修工作应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方针,避免浪费,强化综合计划管理和标准成本管理,在实施设备状态评价及确保设备安全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制订计划,分级负责实施。技改工作原则为落实反事故技术措施,消除输电设备缺陷,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第四条本办法对工区设备大修、技改管理职责、计划的--2编制、审核、实施等作出具体规定。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工区管辖线路以及工区生产办公设施的各项大修、技改项目。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工区领导作为工区大修、技改管理的决策者。第七条工区技术组是大修、技改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对工区生产设备大修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贯彻国家、行业和国网公司、省公司、市局有关设备大修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订或修订工区大修、技改工作的管理规定、制度。(二)组织建立和维护工区大修、技改项目储备库,组织编写工区大修、技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年度项目计划。(三)协调工区有关大修、技改工作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工区大修工作。(四)负责对工区大修、技改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负责按时向局相关部门汇总上报年度计划的进度情况,月度、季度、年终总结及有关报表。(五)负责大修、技改项目的招投标、实施方案,解决项目实施单位在大修实施中的困难。(六)负责大修、技改项目废旧物资的报废工作。--3(七)负责组织大修、技改工程竣工验收、投产工作。(八)负责大修、技改项目结算管理,包括工程结算造价审核,甲供物资和材料结算管理和工程其他费用结算管理等。(九)负责大修、技改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工作。第八条工区相关部门职责(一)综合组是工区房屋类大修、技改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负责工区房屋及办公设施大修、技改项目计划的编制。2.负责本专业大修、技改合同的审核,协助协调解决实施单位在大修、技改实施中的困难3.负责项目合同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查(二)安质组是工区安全设施大修、技改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负责工区安措、消防、安防大修、技改项目计划的编制。2.负责本专业大修、技改合同的审核,协助协调解决实施单位在大修、技改实施中的困难(三)线路、电缆运检班是实施大修、技改工程输电设备的主人,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负责班组管辖输电设备大修、技改项目计划的编制。2.协助协调解决实施单位在大修、技改实施中的困难,比如带路等配合工作。3.负责班组管辖输电设备大修、技改工程的验收。--4(四)机具管理班是实施大修、技改工程物资保障部门的主要管理者,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负责大修、技改项目工程的材料采购、保管、发放;第三章项目储备管理第九条为加强大修、技改项目前期管理,建立工区项目储备库。储备库项目为拟列入下一年度计划的大修、技改项目。第十条储备库项目应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编制等前期工作。储备库项目应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排序。第十一条每年7月上旬,技术组完成大修、技改储备项目编制工作并报局生产技术部。第四章项目实施管理第十二条技术组对工区年度大修计划的执行、大修费用的合理使用负有管理责任,应采取措施确保局下达大修计划的实施。第十三条项目实施管理主要包括:项目设计和预算、物资采购、施工管理、项目监理及竣工验收、项目结算、档案管理。--5第十四条项目设计、预算管理(一)设备大修、技改项目初步设计编制与评审管理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大修项目初步设计编制与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生〔2010〕1761号)的有关管理的要求。(二)对于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限上项目,由市局统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并组织审核。(三)对于需设计的限下项目,由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并组织审核(四)无需设计的项目由工区编制设备大修、技改项目工作任务书及项目费用预算。(五)大修、技改项目的预算按照国网电网设备检修、技改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执行。第十五条招投标管理(一)对符合招投标要求的大修、技改项目应实行招投标制,按局招投标管理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二)大修、技改项目的实施和物资、材料采购等应符合《米脂电业局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米脂电业局物资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六条物资管理应严格执行《米脂电业局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废旧物资报废申请、现场回收交接、仓储入库等工作。--6第十七条施工管理设备大修、技改项目施工管理应严格贯彻落实省公司、局生产设备检修相关规定要求,强化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的全过程管控。第十八条项目监理、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浙江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检修监理工作大纲(试行)》的有关规定,所有大修、技改项目完工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第十九条项目结算大修、技改项目正式投产运行后,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大修、技改任务书、实际工作量编制结算书,工区委托与市局签订框架协议的中介单位进行工程结算审价,并对中介审价成果进行确认。工程项目结算审价完成后由技术组大修、技改专职以完工报告形式报送财务部门进行结算。第二十条档案管理工区应在验收后按照项目验收资料编制的相关要求及格式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包括验收记录、废旧物资应收清单等,交档案室予以存档。第五章大修、技改项目流程管理第二十一条流程管理(一)、项目计划编制技术组负责编制输电线路类大修、技改项目计划、项目建--7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汇总工区其他各部门大修、技改项目计划、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二)、项目计划上报技术组负责上报工区各类大修、技改项目计划、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项目计划下达根据局相关部门下达的综合计划,落实大修、技改项目负责人;(四)、项目计划实施:项目是否需要招标:否,进入项目实施步骤;是,按局招投标管理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招标工作完成后,进入项目实施步骤;(五)、工程项目验收工程项目完工后,各相关部门开展工程验收工作;(六)、工程项目结算办理工程项目相关部门完成工程验收工作后,审核项目工程量并签字确认,并将结算书上报至技术组大修技改专职办理工程项目结算办理相关工作;(七)、工程项目资料归档工区各部门做好大修、技改项目的相关记录及资料归档工作;第六章工区大修、技改管理及考核制度--8第二十二条工区各部门工作人员大修、技改管理的奖惩规定:(一)、工区各部门上报大修、技改方案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如超过规定日期扣除相关责任人100元。(二)、生技组相关人员汇总、上报计划超过规定日期扣除相关责任人100元。(三)、工程竣工验中出现纰漏,扣除相关责任人100元。(四)、工程预、结算工作上报不及时,扣除相关责任人100元。(五)、工程项目资料归档不及时或资料不够周全的口相关责任人100元。--9大修、技改流程局相关部室技术组运检工段15.工程结算2.编制计划3.编制可研报告4.局里审核计划5.下达计划1搜集资料7.是否招标8.招标流程Y9.项目实施10.合同流程11.工程施工13.工程验收14.是否合格Y16.完工N6.落实项目负责人12.是否线路设备Y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