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自主创新战略,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自主创新过程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参照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对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市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第三条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负责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评价及优惠政策落实等工作。第二章认定第四条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10月31日。第五条申请长沙市认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0万元以上。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二)企业决策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及运行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三)企业有一支结构合理、专业素质高的技术创新队伍,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20人。技术中心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从事研究与开发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中心人员的30%。(四)企业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技术中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列帐。(五)技术中心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拥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和中试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六)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机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方向、发展规划和中长期研究开发目标。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技术创新成果显著。第六条长沙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程序(一)每年9月10日前,企业根据发展需要,自愿提出申请,向所在区(县)、园区发改局上报申请材料。各区(县)、园区发改局初审后于10月31日前报市发改委。(二)申报材料包括:(1)《长沙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2)《长沙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表》及附表1—4。(3)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4)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第七条市发改委按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三)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必要时对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现场考察、复核。第八条依据初评结果,市发改委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第九条市发改委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初评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等进行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第十条市发改委对通过认定的技术中心予以批复,并授牌。第十一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结果从市发改委受理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之内发布。第三章长沙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考核第十二条市发改委依据《长沙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表》及附表1-4,对所有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每两年一次。第十三条企业技术中心于考核年度的3月30日前将考核材料报所在区(县)、园区发改局初审,各区(县)、园区发改局初审后于4月30日前报市发改委。考核材料包括:1.《长沙市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2.《长沙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表》及附表1—4。3.证明材料,包括:技术中心专家名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项目名单;专利证书复印件;制定或参与制定的标准证明;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证书复印件;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等。4.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第十四条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警告和不合格。1.评价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2.评价得分66分至89分为合格。3.评价得分60分至65分为警告。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不合格。(1)评价得分低于60分。(2)连续两次评价得分在65分(含65分)至60分之间。(3)逾期一个月不上报评价材料的。(4)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低于本办法第五条有关规定最低标准的。第四章调整与撤消第十五条企业由于改革重组等原因需要作更名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6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市发改委。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消企业技术中心资格:1.评价不合格。2.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3.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4.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5.企业自行要求撤消的。第十七条市发改委将考核结果和调整与撤消情况,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第五章管理与政策第十八条企业上报的认定材料、考核材料内容和数据应真实可靠。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经核实后,新申报企业三年内不得申请认定,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撤销技术中心资格。第十九条对已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滚动发展。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技术中心,优先申报高技术产业资金;达不到要求的给予警告或撤消资格。撤消资格的企业第三年方可重新申请认定。第二十条凡未被认定为市级技术中心的企业,一律不予转报认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第二十一条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支持。对当年新认定为市级技术中心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通过高技术产业发展相关专项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对特别优秀的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市发改委负责向省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附件一:《长沙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2、企业在本市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3、企业在本市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1、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期、中期目标。2、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4、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等。5、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6、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7、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3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三、企业所在区县、园区产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附件二:长沙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一、评价指标及评价基本要求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分)三级指标权重(分)单位基本要求创新机制创新投入机制18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比例比上次评价增长153%≥3≥0人才激励机制6中心年人均收入与企业年人均收入之比中心人员培训费占中心人员总收入的比重33%1.22创新合作机制6来中心从事技术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数对外合作项目占全部开发项目数的比重33人月%102技术与人才创新队伍建设12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技术中心拥有的高级专家及博士人数75%人1.55创新条件建设8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通过省、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数53万元个500≥1技术积累储备10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项目数占全部项目数的比重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企业拥有的省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数442%项个2≥1≥1产出与效技术创新产出15当年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当年受理的专利申请数其中当年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主持和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4434项项项项105≥1≥1益技术创新效益25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11113%%万美元15100加分扣分加分获省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奖项目数≤3项扣分企业经营亏损≤3万元附件三:长沙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表企业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所属行业主营业务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技术中心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传真电子邮件企业网址报告年度序号定量数据名称单位数据值1企业营业收入总额万元2企业利润总额万元3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万元4(T-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万元5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万元6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万元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万元7(T-1)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万元8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项其中: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项其中:对外合作项目数项9新产品销售收入万元10新产品销售利润万元11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万元12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万美元13企业职工总数人14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万元15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人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人16技术中心职工人数人17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万元18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万元19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人20技术中心博士人数人21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人月22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个23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个构数24通过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实验室数个25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项26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项27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项其中: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项28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项29企业获得的驰名商标数个30企业获得的省以上名牌产品数个31获省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奖项目数项企业负责人签字:企业盖章区(县)、园区发改(产业)局意见(章):报告年度:年月日附件四:《长沙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提纲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需要提交年度工作总结,以全面总结上一年度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中心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与规划的实施情况。包括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调整,年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涉及企业秘密可作技术处理)。二、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包括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情况、技术中心组织建设(内部组织设置与调整、下属企业组织设置、与外部单位共建组织及运行情况等)、技术中心创新机制建设(技术带头人培养、人才激励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投入制度及执行情况等)、合作创新情况(产学研之间、企业之间及国际合作情况)、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试验设施、检测设施、信息化设施)。三、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年度重点创新项目的实施效果、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创新情况、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创新情况。四、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情况。五、其他有特色的工作情况。附表1: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主要内容与金额单位:万元主要经费内容金额备注企业内部开展科技活动经费支出1、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2、科技活动消耗原材料费3、科技活动购买与自制设备支出4、其他支出其中:前期论证费调研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图书费水电费科研设备维修费印刷费专题会议费成果鉴定费科研房租费间接服务人员劳务费的分摊培训费1-4项小计企业外部经费支出5、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经费支出1-5项合计附表2:技术中心专家表序号姓名出生年月学历职称工作部门职务技术领域专家类型电话企业外聘专家请注明单位注:专家类型指国家级政府津贴、省部、市级政府津贴、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市以上政府科技人才、博士、在站博士后,其他(请说明)附表3:拥有的有效专利或已受理信息序号专利名称申请国别专利类型申请号授权号受理日期注:1.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和受理证书复印件2.专利类型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附表4:当年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项目信息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来源合作单位技术领域项目类型注:1.项目来源指国家、省、市技术创新计划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