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技术系学会目录:一、学会简介二、学会结构三、学会章程四、会议制度五、会员管理条例六、选举及任免办法七、学会活动一、学会简介学会宗旨: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技术系学会是经技术经济系提议,于XX年XX月成立,由技术经济系各班学委牵头以及优秀学生所共同指导的专业性社团。学会的宗旨是,协助技术经济系实现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21世纪新型房地产、房地产经济、建筑工程人才,通过组织在校学生参与相关的实践活动以及专业知识的储备。提高学生把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致力于以第二课堂活动促进第一课堂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并丰富在校学生的校园生活。培养目标:-----房产地专业培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在房地产产业发展中急需的,具备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掌握房地产市场开发与经营、价格评估基本理论,熟悉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估价实务的高级管理专门人才。-----房经济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较扎实的经济和管理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房地产经营管理学科理论和技能,通晓相关学科主要理论和方法,有经、管、法和一定工程技术相互交融的良好知识结构,创新意识强,综合素质高,能在政府机关等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经营和房地产咨询、估价、物业管理等各类企业中胜任与土地和房地产行政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金融、房地产投资、房地产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等相关的实务工作,以及能胜任在教学和科研机构从事与房地产相关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建工专业培养掌握工程力学、土力学、测量学、房屋建筑学和结构工程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土木工程的项目规划、设计、研究开发、施工及管理的能力,能在房屋建筑、地下建筑、隧道、路桥、矿井等的设计、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资、开发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工作成绩:学会成立后,将会举行一系列的活动,例:建筑工程识图技能大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知识竞赛、房地产知识竞赛、房地产售楼大赛、沈阳房地产调查、手绘辽商、建筑工程绘图大赛、沈阳房地产学术讨论、房地产趋势分析等活动。并且将走进企业进行考察,与房地产一线的置业顾问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为学生搭建一个良好的沟通和学习的平台。在不久的将来房地产学会,一定会成为学生们互相学习、不断实践的一片热土。技术系学会将会成为辽宁商贸职业学院一颗璀璨的明星!二、学会结构:第一届学会人员:会长:隋赐东副会长:高瑛男、张慧玉会员:姜信宇、赵美琳、杨凯迪、韩杰张卓群、张建伟、杨悦丽、肖依美赵英慧、刘蒙召、部雅楠、崔彤彤李雪婷、李妍、王丽霞、徐秋雨、宋婷婷、袁洪鹤、王雪冰、房雪谢新月、王菁、祝晓宇、赵美松三、学会章程:第一章学会宗旨学会宗旨: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技术系学会是经技术经济系提议,于XX年XX月成立,由技术经济系各班学委牵头以及优秀学生所共同指导的专业性社团。学会的宗旨是,协助技术经济系实现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21世纪新型房地产、房地产经济、建筑工程人才,通过组织在校学生参与房地产相关的实践活动以及专业知识的储备。提高学生把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致力于以第二课堂活动促进第一课堂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并丰富在校学生的校园生活。房地产、房地产经济、建筑工程是理论和实践相辅相成的学科,丰富的营销实践有助于扩展师生视野,提高教学质量。鉴于此,学会有义务组织广大会员同学开展各类学术研讨活动,并参与到各行业,多层次的市场实践中去。第二章学会会员一、入会条件凡在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正式注册学籍的技术经济系学生均有资格入会。凡对房地产、房地产经济、建筑工程怀有兴趣和热情,正式注册本校学籍的其他专业学生,也可申请加入学会。二、会员权利与义务(一)遵守学会章程、接受学会领导(二)积极参加学会会员大会和学会举办的各类活动(三)尽力协助学会干部开展各项工作(四)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享有监督理事会工作的权利(六)享有向理事会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七)享有监督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八)合格会员享有获得学校量化加分的权利第三章组织机构一、组织机构设置学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会长,副会长由学会成员投票选举诞生。学会实行理事会管理及理事会集体领导下的会长负责制度。理事会由正、副会长组成,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一年,表现优秀者期满可继续担任。二、岗位责任和权力(一)会长会长是本学会的代表人,对外代表社团,对内主持社团的全面工作,负责学会统筹安排,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总结呈报以及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对学会出现的一切问题承担责任。会长代表学会联系接洽外界的各项业务,与学院领导联络沟通,统筹规划学会的发展,制定长期发展战略以及各时期的具体工作计划。对学会内部的各项事务有决策权及财务开支的审批权。(二)副会长分管各班级会员,并且协助会长工作。负责学会的战略方向的指导、对学会开展的活动给予的支持,增强学会活动的实用性,对学会开展活动时碰到的问题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帮助。负责学会活动具体执行事宜第四章章程修改(一)对本学会章程的修改,须通过会员代表大会2/3多数通过后报理事会批准。(二)本学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四、会议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学会办事效率,规范学会的管理,以便学会内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一、每学期须召开至少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宣布学会的各项重大决定以及学期或学年计划。如有必要可由理事会成员的2/3人数或会员的半数提出申请要求后方可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由会长组织并主持,会长因故缺席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主持。二、会员大会职责。(一)罢免和选举理事会成员(二)听取上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对一些重大问题做出决议(三)监督本届理事会的工作(四)会员大会做出的决定必须要由半数的会员通过或2/3的理事通过(五)学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对学会负责(六)会员如因故不能出席会员大会,须在会议前亲自向会长提出书面或口头的请假申请。三、理事成员会议由会长或副会长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安排召开。如因故不能出席,可事先亲自向会长提出书面或口头的申请,对无故缺席会议者给予记过处理,记过超过两次者,将撤销其干部职务。四、此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技术系学会所有。五、会员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各部门会员更进一步在自身能力的发展上得到提高,维护我学会的正常运作,特此制定本规定。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二条会员主要由辽宁商贸职业学院在校专科生组成,凡无处分、记过等违纪违规记录的学生均可享有报名资格;第三条积极参与本学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热心参与组织联络工作;第四条利用会员自身优势,为本学会提供信息,加强本会和其他机构的交流;第五条参加学会活动,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学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六条凡无故缺席会员大会及学会活动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取消会员资格,即不给予第二课堂学分;第七条会员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的前提下可退出学会。学会收回会员证,给予除名,已交纳的会费不给退回。第三章附则第八条此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技术系学会所有。六、选举及任免办法:一、理事会干部(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二)对市场营销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好的市场营销理论基础。(三)热爱学会工作,有事业心与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工作能力。(四)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有奉献,合作与创新精神,在会员中享有较高的威信。(五)本学会会长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由营销专业的学生担任。(六)本学会理事会所有成员的选举结果必须由全体会员大会2/3以上的多数通过。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理事会干部:(一)学习成绩较差,一学期有两门(含)以上考试不及格者。(二)道德品质恶劣或有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三)工作态度消极,在被要求参加的会议或活动中,出现连续两次无故缺席或一学期累计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者。(四)工作能力较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五)不接受学会管理或指导帮助,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不良后果者。(六)出现其他严重违反学会章程的行为,不宜继续担任学会干部者。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报系团总支批准,采取直接罢免的方式处理:(一)组织的活动违背学会章程或违法乱纪者;(二)严重影响学会声誉,在同学中产生不良影响者;(三)将社团经费作不正当使用或使用经费不按规定程序者;(四)对事先未通报理事会,私自冒用学会的名义去开展活动者,一旦发现,提交学校管理部门给予严肃处理。四、此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技术系学会所有。七、学会活动:建筑工程识图技能大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知识竞赛、房地产知识竞赛、房地产售楼大赛、沈阳房地产调查、手绘辽商、建筑工程绘图大赛、沈阳房地产学术讨论、房地产趋势分析等活动。并且将走进企业进行考察,与房地产一线的置业顾问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为学生搭建一个良好的沟通和学习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