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1专题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概念阐述】一、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制度1.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寓国家本质与形式于一体,主要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及与之相关的政治领域的各项制度,包括国家组织形式、政治关系、政治体制、政治组织形式及人们的政治参与等内容。它是国体与政体的总和。其核心问题是政体,即政权的组织形式、结构形式和治理形式问题。2.我国古代社会的政治制度我国古代社会的政治制度从社会形态来说,可以划分为奴隶社会政治制度和封建社会政治制度;从政治体制来说,可以划分为分封制和中央集权制;从权力系统来说,可以划分为血缘集权统治和政治集权统治。就其产生与演变而言,有三次大的创新:(1)禹传位于启,开始“家天下”的国家制度。(2)西周确立起分封制、宗法制、礼乐制,使中国历史由“方国联盟”走向“天下共主”,走向血缘集权统治时期。(3)秦始皇创立中央集权制度,中国历史从此摆脱血缘政治模式,走向单纯政治集权统治时期。3.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所谓“早期”,是指秦始皇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以前的夏、商、西周政治时期,即先秦时期。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王位世袭制、宗法制和分封制。其基本特点是:(1)王权与神权结合:早期王权是通过神权来表现的,商王朝的一切政治事务都通过占卜进行决策。(2)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西周时期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形成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体系。(3)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行权力的高度集中:在分封制下受封者在自己的领地内拥有很大的独立性,同时,早期王权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其他力量的制约,要受习惯法和传统礼制的约束,这与后来的皇权是有差异的。二、王位世袭制1.含义:王位世袭制是夏、商、周三代的基本政治制度。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以最高统治者“王”为核心的维护王、诸侯继统的王权专制制度。2.王位世袭制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特点:在夏朝时,王位在一家一姓中传承;商朝时,有时兄终弟及,有时父子相传;到西周时,形成了嫡长子继承制度。总体上看,它有三个基本特点,即专制独裁、世袭和终身制。3.王位世袭制形成于夏启统治时期,发展于商周时期。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发生剧烈变革,周王室衰微,宗法制度遭到破坏,分封制逐渐被郡县制所取代。这些变化赋予了王位世袭制以新的内涵,而最终随着秦的统一和秦朝的建立,王位世袭制演变为君主专制制度。三、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按照宗法制的规定,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长子继承,而其他的庶子为别子,他们被分封到全国各重要的战略要地。由嫡长子继承的王位可以确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内又为大宗,其继承者也必须是嫡长子。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目的在于解决权位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稳定社会的统治秩序。历史必修•第一册•课程配套资料2四、秦朝的中央集权制度(1)概念: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包括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制度两个含义。专制主义是就中央的决策方式而言的,主要是帝位终身制与皇位世袭制。即帝王一旦登基,终身为帝;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司法、行政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中央集权是针对地方分权而言,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上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受制于中央政府。(2)形成原因:①是由封建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封建经济的分散性,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维护国家统一,社会安定,保证生产发展。②封建地主阶级也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镇压农民的反抗。③法家“集权”理论的影响。(3)建立的前提:秦王嬴政发动战争,灭掉六国,结束诸侯割据的局面,建立了统一的封建王朝。(4)确立的标志:秦始皇统一后,确立了至高无上的皇权,建立了完备的中央和地方行政体制。主要包括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郡县制。这套金字塔形统治机构的建立,标志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5)特点:①皇权至上原则。②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③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一律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④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司法、行政等独断权力。⑤宣扬“君权神授”。⑥中央与地方、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伴随着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始终。突出特征:皇权至高无上,主要表现在皇位世袭和皇帝总揽国家的政治、经济、司法和军事等一切大权,中央和地方的官员必须绝对服从皇帝的命令。(6)作用和影响:①使秦朝国力增强,形成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成为当时的世界大国。②促进了封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巩固国家统一以及形成以华夏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都起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秦始皇颁布了通行全国的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车轨、文字;修驰道;开灵渠;筑长城;大规模移民等。③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沿用并不断加强。④秦朝依靠皇帝的专制权威,实行暴政,造成阶级矛盾迅速激化,导致了它短命而亡。五、郡县制1.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郡、县等新的地方行政区划单位;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郡是直属于中央的地方行政设置,郡设郡守、郡尉、监御史等职官,分别执掌行政、军事、监察职责。县隶属于郡。郡县长官都由皇帝直接任免。2.特点:(1)郡是直属于中央的地方行政设置。(2)郡县长官,皆由天子任免调动,不得世袭。3.作用: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这是我国地方行政制度上一个划时代的改革,郡县制在我国被长期沿用下来,影响十分深远。六、三公九卿秦王朝在皇帝之下设立的中央执政机构。最高长官有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有人称之为“三公”。丞相有左右二员,职责是协助皇帝,总管一切行政事务。专题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3太尉主管军事。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助手,负责监察系统。“三公”各有分工,互相钳制。“三公”之下有所谓“九卿”,即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地位与之相当的还有中尉、将作少府等。所有这些官吏都由皇帝任免和调动,概不世袭。国家有军政要务,丞相、御史大夫与诸卿以“朝议”等方式参与讨论,供皇帝用作裁决的依据。秦王朝建立的这套中央集权的官僚机构,以后一直为历代王朝所仿效,比如西汉就基本上照搬秦制。七、皇帝制度1.概念:秦始皇统一天下后,自以为功德超过传说中的“三皇五帝”,便使用“皇帝”称号,确立了“皇帝”制度。中国皇帝制度维持了两千一百多年,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才废除。2.皇权至上的君主专制政体特点(1)皇帝有天下独尊的地位,集行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指挥权于一身。国家的法律、政策,都决定于皇帝一人的意志。(2)君主专制政体下,皇帝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的理念,深深影响着政治决策,影响着立法、行政和司法。(3)秦朝以后,历代官僚体制都以维护皇权、服务于皇帝为基本原则。群臣关系,实质上是“主公”与“奴才”的关系。八、三省六部制1.概念:三省六部制是隋文帝综合汉魏以来的官制而创立的一种新的中央行政制度,唐时得以完善。三省为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是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重要政令,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六部即吏、户、礼、兵、形、工六部,是尚书省的下设机构。三省六部有分工,也有合作;它们互相牵制、监督,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一个严密完整的体系。2.特点:三省六部制是对中央行政机构的一个完善,各部分工明确,有力地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相权的一分为三,造成了彼此相互监督和牵制,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九、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它把人分为九个等级,作为政府选用官吏的依据。中正:有名望的推荐官,人才的等级由他们评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九品中正立制之初有选贤的用意,但是不久就被门阀左右,成为世族把持政权的工具,以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晋书•刘毅传》)的现象。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随之科举制形成。十、军机处(1)最初设置的目的:起初是为适应西北军务需要,始设军机房,选亲重大臣协办军务,后来由单纯处理军务逐步扩大到其他政务。(2)职能和特点:军机处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最重要的中枢机构。军机大臣均由钦定,只能秉承皇帝的旨意办事,因而军政大权进一步集中到皇帝手里。军机处机构简单,人员精干,有官无吏,办事效率高。又因地处内廷,外界干扰少,但政治决策封闭的特征更为明显。(3)实质:军机处的设立,明显提高了中央集权政府的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强了君主专制制度。十一、改土归流历史必修•第一册•课程配套资料4(1)概念:清朝雍正年间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制,实行流官制的政治改革。(2)原因:元朝开始实行的土司制度,弊病很多,土司对内残暴统治属民,对中央叛服不常,骚扰与之接壤的汉民,土司之间也不断发生战争。为了解决日久相沿的土司割据的积弊,明清两朝的统治者大多主张实行改土归流政策。(3)措施:即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取消土司世袭制度,设立府﹑厅﹑州﹑县,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4)意义: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制度,减少了叛乱因素,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的统治,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1.全面认识西周分封制(1)目的:巩固周王室的统治,拱卫王室。(2)主要特点:一是分封对象多。主要是同姓王室贵族、异姓功臣贵族、先代帝王后裔和边远氏族部落首领等。二是周天子是最高统治者。三是周天子与诸侯之间存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具体说,就是周天子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有条件的封于诸侯,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向周天子尽义务。四是层层受封。诸侯可以在自己的封疆内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卿大夫又可以对土地进行再分封。(3)破坏及其原因:①破坏:到西周后期,诸侯势力发展,王权衰落,分封制受到破坏。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兼并战争不断,周天子基本失去分封大权。②原因:在于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分封制下,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有相当大的独立性。诸侯掌握了封疆内的用人、行政、军事、财政大权,势力日益壮大。随着诸侯与周王之间力量对比的变化,“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变为“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就是必然的结果了。2.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区别与联系(1)区别①目的不同:分封制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统治辽阔的疆域;宗法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权力继承的规范有序,保证王权的稳定。②内容不同:分封制下,周武王将子弟和功臣分封于各地,建立诸侯国,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对周天子定期朝贡并提供军赋和力役,重要的诸侯国有燕、鲁、宋等;宗法制是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的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为大宗,庶子进行分封,为小宗。③作用不同:分封制通过分封诸侯以加强中央和地方的政治联系,进而强化对地方的统治,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宗法制形成了森严的宗法等级,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强化了王权,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④结果不同:分封制下,由于诸侯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边疆的开发,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势,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分封制逐渐瓦解;而宗法制在以后的封建社会仍是统治者享受特权的依据,宗法观念和宗法传统在封建社会继续传承,到今天在民间还有影响。(2)联系西周的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周天子世代以嫡长子世袭相传,其他诸子由周天子分封到各地,成为专题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5一方的诸侯。在各诸侯领地内,除诸侯由嫡长子继承外,还再分封其余各子为卿大夫,卿大夫再依次分封。如此层层分封,形成了森严的等级制度。可见,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是分封制的核心和纽带。3.大宗与小宗的区别与联系(1)区别:周王的嫡长子、嫡长孙一系有继承王位的权利,为大宗。次子、庶子的后裔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