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阅读专题一:“闾丘露薇”闾丘露薇,复姓:闾丘(lǘqiū),是一位著名的电视记者,现供职于凤凰卫视。她曾因2003年在伊拉克战争时作为在巴格达地区唯一的一名华人女记者进行现场报道,而获得中国观众极大关注,被誉为“战地玫瑰”。早期生活闾丘露薇于1969年9月19日出生于上海,幼年父母离异,父亲再婚,母亲往海外定居,她与奶奶一起生活,父亲在周末偶尔会前来探望。在1982年小学毕业后,闾丘露薇以优异成绩考入上海华东师大第二附中。在校期间,不但学习成绩很优秀而且十分活跃,曾任学生积极分子、宣传部长,初中开始即加入上海《青年报》上海中学生记者团,并担任了团长。1988年闾丘露薇高分考取了上海复旦大学哲学系。加入大学之后闾丘露薇曾任学校音乐之夜节目的主持人。因家庭经济原因她不得不外出打工挣钱,曾在一家外企任职一份钟点工,又曾在大学附近的咖啡屋做招待员的工作。上大学半年之后,与母亲重逢,并得到母亲的资助。1992年7月,闾丘露薇从复旦大学毕业前往其母在深圳所开办的一家外贸公司工作,但是由于这家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佳,无法挽回失败的局面,不久之后公司关闭。随后其母离开深圳重新去了香港,而闾丘露薇和其同学则找到了一份为一家海南汽水厂在深圳市场进行汽水推销的工作。这段时间由于经济压力,她租住在深圳的农民房中,之后也曾经从事过倒卖文化衫及手表等短期销售工作。期间曾面试一份会计师事务所英文翻译一职,由于对专业英文词汇不熟悉,未获聘用,受此打击后在工作之余,闾丘露薇通过参加会计师培训班来自学,终于在1992年11月凭借流利的英语和参加会计师培训班的经历,被著名的深圳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后,经过一年的培训正式上班。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期间,初始工作是负责行政,在参加并通过了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考试,她升为高级审计员。[2]职业生涯1995年,闾丘露薇与丈夫一起移民香港,应聘成为香港传讯电视中天频道的翻译。由于司财务状况不稳定,三个月后,她跳槽到TVBS任电视记者,在此工作了一年之后,由于TVBS是面向台湾观众而且节目题材受到限制,又于1997年6月和同事曾瀞漪一起跟随其上司加盟开播不久的凤凰卫视新闻时事节目《时事直通车》,成为凤凰卫视的第一批记者。除了继续其新闻采访工作之外还主持一档财经节目--《经贸周刊》并受到好评,随后在全球采访过多次重大事件。2001年11月,阿富汗战争开始,凤凰卫视决定派人前往采访,闾丘露薇率先报名,这是其第一次的战地采访,同时也成为第一位进入阿富汗的华人女记者,此举让许多观众记住了闾丘露薇这个名字,甚至得到了朱镕基的关注。2006年7月25日,闾丘露薇拿到了尼曼奖学金(NiemanFellowship),暂时离开凤凰卫视,前往哈佛大学留学。一年之后的2007年5月31日,闾丘露薇从美国返回香港,6月11日晚10点出现在了凤凰卫视资讯台《总编辑时间》节目出任主持人。2007年5月闾丘露薇在美国与朋友一起开办了新闻网站“一五一十部落”。阴谋论谣言段子有人问,阴谋论和谣言的区别?我的区分很简单:阴谋论是一种思维的方式和逻辑,它只是讲述一种可能性,但是谣言就不同了,它是编造了一个事实,目的是让别人信以为真。举个例子,拿最近的马航事件来说,如果一个人说,“这次马航事件的背后主谋应该是美国”,或者“马来西亚政府隐瞒了事实,那一定是有惊天阴谋”,这属于阴谋论。而如果一个人说:“我知道这次背后主谋是美国,因为我有证据”,或者“马来西亚政府在掩盖一个阴谋”,那在我看来,这就属于谣言。-2-阴谋论是一个人的思维方式,也算是自由表达的一种,如果得到广泛传播,尤其是在网络上,如果有人觉得这样有问题,那我会觉得,那不是提出阴谋论的人本身的问题,而是传播的人。为何有如此多的人相信或者认同这样的思路?当然,关于阴谋论为何盛行的论述,学者们做过很多研究,从心理上和文化上等。而大众热爱阴谋论这一点,全世界都一样,美国的9·11事件,还有美国学者著文论述,认定是美国政府自己搞的阴谋,为了博取全世界的同情,为了推动自己的一些政策。这样的观点是否有市场?当然有,对于那些一心要批判美国,揭露美国黑暗的人和媒体来说,这是让人欣喜的独立观点。至于我如何看待阴谋论,其实很简单,如果一个人自己有足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和资料搜集能力,对待任何一个推断和观点的时候,如果很轻易的就找到了当中的破绽,那这样的观点就可以放在一边。当然我也看到,有些人因为情感或者政治立场,在某些特定的问题上,会丧失自己原有的判断力。说到谣言,其实要分辨的话也很简单。比如之前关于美国第一夫人米歇尔在北大的演讲被北大女生质问的哑口无言,我第一次看到是在微信上。发这个内容的朋友在我看来是说话发言都比较谨慎的。但是我还是很不相信这是真的,原因?问答中的用词和语气,太不符合美国政客们的语境了,而且这样的一个问题:“倾听人民和监听人民”的区别,也是很容易回答的一个问题。于是我查了一下新华社的稿件,在这种重大问题的报道上,我还是相信国社的权威性的。因为我印象中,整个演讲根本没设置问答环节,不过我需要通过权威渠道再确认一下。结果,报道里面确实写道,虽然没有问答环节,但是米歇尔还是花了点时间和台下的大学生们用手机合影。我的同事当时在现场采访,看到这个内容在微博上被人狂转,忍不住出来澄清,于是又是一顿狂转,终于我在微信上看到朋友们开始谈论:原来这是一个谣言。我一直觉得,清者自清,谣言总是会被戳穿的,但是也许我过于乐观,因为太多人不会去多花几分钟查证,毕竟不像我,是新闻从业人员,再确认,是判断信息的基本要求。不过在微博上,类似的情形很多,比如这两天看到英国首相卡梅伦批评中国人,之前流传着前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对中国人人性的总结。只要有点常识就知道,国外的政客,如何可能如此公开评论另外一个国家,尤其是人民?人们把这些称为段子,我自己也被按在这类段子上面好几次。我不太愿意把这些看成是谣言,因为对于段子真假的判断,比判断谣言对于一个人的智识的要求要低多了。饭桌上聊聊,网络上传传无妨,当真,那就不必了吧。假如有人晕倒深圳地铁站,一名乘客,从晕倒在地,到救护车抵达,整个过程花了49分钟。急救人员抵达现场,乘客已经死亡。虽然现在谁也不知道,如果救护车早一点点到达,是不是能够挽救这名乘客,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早一分钟,乘客的生存希望一定会多出一点。我想请大家和我一起,来回看这49分钟,不是为了责怪谁,而是一起来看看,现有的程序和操作,如何可以改进,可以争取更多时间。根据地铁的监控录像,10点29分乘客在出口倒地,10点32分有两名其他乘客停下来,观察之后一人返回地铁站内通知地铁工作人员。10点35分,地铁两名工作人员赶到,透过对讲机通报情况,之后一直守候在一边,没有采取急救措施。死者当时能动,但是无法发出声音。10点30分,地铁工作人员报警,11点04分,民警赶到现场,当时民警碰了一下乘客,对方没有反应,问话也没有回应。11点18分,救护车到场,深圳急救中心表示,10-3-点46分接到地铁电话,由于最近一家医院的救护车出车,所以调用了附近另外一家医院的救护车。有媒体批评,在这50分钟内,没有人扶起这名乘客,事实上,如果在公共场合遇到有人晕倒,除非自己接受过急救训练,或者拥有一定的急救常识,不管怎样,还是应该第一时间叫救护车。如果10点30分报警的那位地铁工作人员,可以同时打120叫救护车,或者接到地铁报警电话的警察在出警的同时,提醒对方或者自己直接联系急救中心120,那么救护车应该可以早到现场。在香港,虽然负责救护车工作的消防处有自己的直线电话,但是对于大部分市民来说,只要记得一个号码999这个求救电话就可以了,在香港旅游发展局的网页上也提示游客:如果遇上紧急情况,可以拨打999,联系香港警察、救护服务、消防局,或其他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的机关。在去年的两会上,就有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把110、119、120合并成综合救助热线,因为只要争取多一秒钟,也能够大大提升挽回一条生命的机会。广东的佛山还有江门已经“四台合一”,看新闻报道,苏州也开始实行110和120的联动,是不是可以更多的城市可以这样做?在经过这次事件之后,深圳地铁是否应该考虑为员工提供紧急救护的培训?还是拿香港为例,根据香港铁路条例,港铁必须在每个车站安排最少一名接受过急救训练的职员当值,如果有乘客觉得不舒服,港铁有责任提供协助。港铁现在全线设置自动体外心脏去颤器,由消防处来训练前线员工,这是因为,很多心脏病发者,需要在十分钟内得到抢救,而港铁在10年试验期间,就成功利用这部仪器救回两名心脏病发的乘客。至于救护车是否能够尽早抵达出事地点,这里面涉及到三个问题,一是救护车的分布数量,还有就是出车的速度,以及行车速度。我只找到北京的数据,现在每三万人配置一部救护车,之前是每五万人。在内地,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一样,是用出车时间作为考核标准,曾经有建议,是否可以用抵达现场来作为硬性指标,不过很多医护人员指出,在塞车严重的城市,这并不现实,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向香港学习,那就是可以添置摩托车,让一名救护人员率先抵达,救护车随后赶到。既然是急救,说到底就是要争分夺秒,和死神赛跑。争议之中方舟子和崔永元闹上了法庭,虽然是一方觉得名誉受损,不过说到底还是因为双方在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上的不同立场。关于转基因食品的争议,已经持续了好多年,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我知道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来进行判断。依赖专家,但是专家之间存在分歧,甚至针锋相对;也想依赖政府监管机构,既然能够在市场上出售,应该是有了监管机构的背书,但问题是,万一存在以当今的科学技术,还没有检测出来并且论证的副作用呢?但是作为消费者,我觉得我有能力为自己做一个选择:如果属于保守,安全至上,或者自认是一个环保人士,担心转基因的发展对整个环境会有负面作用,那就不碰含有转基因的食品。但是问题就来了,我怎么知道哪些产品含有转基因的成分呢?全球各地对于是不是需要注明标签有不同的规定,比如欧盟、日本、我国的台湾和大陆等地区属于强制性,而美国和加拿大则属于自愿性质。不过即便是强制标签,各地规定细节也不一样,比如传统食物意外混杂了转基因物质,容许量日本及我国的台湾地区是百分之五,韩国是百分之三,至于大陆,则没有规定,事实上大陆只是要求指定的五类农产品及其-4-加工制成品需要标注。香港属于自愿标注,不过,不管是消费者委员会还是一些环保团体,都在呼吁政府立法实施强制标签。而且这些团体定期会测试市面上的各类食品,在政府还没有动作前,尽量多地给消费者相关信息。其实强制性和自愿性标签的区别正是在于,并不是转基因不安全,而是为了让消费者可以自己做决定。至于强制性标签的缺点,有专家认为,会增加生产厂家的成本,因为现在所有的原料都是混放在一起的,强制要求标签,那必须把转基因和非转基因的原料分开摆放,而最终成本还是会由消费者承担,这个道理,和那些号称有机的食品会卖的比较贵一样。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之外,消费者还可以做的,就是用自己的购买力,迫使商家作出改变。一月初,美国一家生产早餐谷物食品的厂家就宣布,不在他们的一款专门给婴儿食用的产品中使用转基因原料。厂家特别说明,这并不是因为转基因有害,事实上不管是美国、欧盟的监督部门,还是世界卫生组织,都认为没有证据显示转基因产品对人体有害,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回应消费者的诉求。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面,数以万计的消费者向厂家打电话、写邮件,在厂家的FACEBOOK上留言,这场透过社交媒体发起的运动,最终有了这样的结果。不过数据显示,真正在意货架上的商品是否存在转基因物质的消费者并不多,至少在美国是这样,2012年,有机食品只占全美食品销售的3.5%。有美国的农业经济学家认为,要让不含转基因物质的产品成为主流,这需要大批的消费者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但是现在看不到这样的趋势。我是强制性标签的支持者,因为消费者拥有知情权,而有了知情权才可能有选择权。消费者是否使用这两种权利,那是另外一回事,就像我自己,每次去商店买食物,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养成特意去看食品标签的习惯。但是即便这样,我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权利被剥夺,这对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