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真诚感谢业主对我公司的信任,给予参加泊头市第二中学体育场工程的投标机会。我们深知本工程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本公司自始至终高度重视,我们十分珍惜本次合作的机会。本公司以人为本,时刻教育职工要有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与时俱进的创新观念和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公司通过慎重讨论,为本工程所选派的项目监理部人员已经全部拟定,类似田径运动场地工程的监理工作之前做过不少,人员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优秀、技术过硬,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管理经验。本新(改)建田径运动场地工程建设的最大特点是:1)开工急、工期短。作为学校教学体育基础设施工程,往往是先期为别人让路,在总体工期目标的要求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开工并完工,绝不能拖期。2)质量控制难度大。施工场地面积广、交叉协管难度大,作业时间有限、多专业集中流水作战,质量监控就必须采取巡查、重点抽查和旁站等监理手段来进行保证,发现问题现场就地解决。3)组织协调工作量大。由于时间紧、工程量大、专业多等特点,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管理和协调施工单位之间、设计之间和其它之间的工作量是较大的。此项工作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工程各项目标的成败。这就要求监理单位提高事前控制能力,早发现、早报告(预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以上特点,我公司将利用我们的人员优势、工作经验和协调能力,制定符合贵方工程特点的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及特殊情况实施预案,确保圆满完成合同含盖的全部内容。监理大纲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第一节监理工作范围第二节监理工作的内容第三节监理工作的总目标第三章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和控制措施第一节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第二节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第三节工程质量控制方法第四章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控制目标和控制措施第一节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理目标第二节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理措施第五章进度控制目标和控制措施第一节进度控制目标第二节进度控制措施第三节进度控制方法第六章工程投资控制目标和控制措施第一节工程投资控制目标第二节工程投资控制措施第三节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措施第七章工程难点、要点的监控第八章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第九章合理化建议第十章监理组织机构第一节监理组织机构第二节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第三节监理工作流程第四节监理工作制度第十一章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及资料归档办法第一节合同管理措施第二节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和归档办法第三节协调各方关系的措施第十二章监理的办公设备和检测设备配备情况第一章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泊头市第二中学体育场工程监理2、建设地点:泊头市第二中学院内3、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6320.5平方米。中心场地设非标准400跑道和110米直跑道(八道)、足球场、田赛场地等,运动场足球场为人造草坪地面,跑道等为塑胶面层。4、监理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5、建筑安装工程计划投资:300万元二、编制依据1、国家、行业、省市颁布及修订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文件和规定;2、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版)(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5)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43-2010(6)埋地排水用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CJ/T225-2011(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2012版】(8)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9)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JGJ/T23-2011(11)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1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15)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1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1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1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J33-2012(1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330-2013(2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1)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建2013版)(22)田径场地设施标准手册(2008年版3、《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5、本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一、监理工作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施工阶段全过程的工程监理。二、监理工作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会议纪要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2、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应会签。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4、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5、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二)工程质量控制1、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符合要求后应予以签认。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为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6、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定期提交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检查和检定报告。8、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9、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视。10、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11、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12、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或施工单位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1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14、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15、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16、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7、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三)工程造价控制1、项目监理机构应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2、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偏差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3、项目监理机构应进行竣工结算款审核。(四)工程进度控制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2、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合同工期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加快施工进度。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工期延误风险。3、项目监理机构应比较分析工程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预测实际进度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五)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并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4、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5、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六)合同管理1、工程暂停及复工(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可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停工范围,并应按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2)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3)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4)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5)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2、工程变更(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2)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4)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3、费用索赔(1)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3)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4)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4、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并应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当影响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