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山西潞安集团后堡煤业有限公司防雷电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编制单位:机电部编制人:沈传金编制时间:2014年5月15日山西潞安集团后堡煤业有限公司防雷电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雷电事故是煤矿雨季三防工作重点防治的重要部分,为切实加强煤矿防雷电自然灾害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高效有序的救灾运行机制,提高防灾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迅速、准确、及时、高效地做好我矿的防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危害,促进煤矿稳定和谐的发展,特制定雷电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雷电灾害的防御和应急救援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与救助相结合”,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在公司成立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完善雷电事故应急组织体系。3.2指挥机构及职责公司成立雷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指挥部下设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及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电话:5955612(外线)8000、8001(内线)3.3领导组总指挥:杨进红(总经理)常务副总指挥:侯超(总工程师)副总指挥:张崇嵘(安全副经理)李志强(生产副经理)李建国(机电副经理)牛金明(通风副经理)崔金平(后勤副经理)李建成(安全副总工程师)赵磊(生产副总工程师)张永刚(地测副总工程师)成员:范德才(调度室主任)张永栓(安全部部长)李成喜(生产部部长)李静媛(机电部部长)秦晋潞(通风部部长)张建斌(地质部部长)赵磊(兼总工办主任)王理忠(机电队队长)李艳伟(机运队副队长)靳彩云(机运队副队长)靳振江(办公室主任)申丽东(后勤部部长)赵建林(供应部部长)王伟东(财务部部长)马李堂(劳资部部长)靳宾龙(自动化中心主任)3.4总指挥部职责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救助;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工作。3.5结合雷电事故的实际情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以下几个部门:3.5.1应急救援综合组:由矿调度室牵头,公司领导参加,主要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处理和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有关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综合发布事故信息。3.5.2应急资源保障组:由办公室牵头,供应科、库管科参加。3.5.3医疗救援组:由生产部牵头,医疗小组及有关部门参加。3.5.4治安保障组:由安监部和保卫科负责。3.5.5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事故调查组的组成。4、预防4.1建立和完善雷电定位、雷暴天气监测、分析处理、信息传输发布为主体的雷电灾害预警支持系统,提高雷电灾害预警能力。4.2.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雷电灾害信息资源共享。4.3.建立雷电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提高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处置能力。5、信息报告程序公司调度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当发生雷电事故时,公司调度要立即向值班矿长汇报,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向矿山救护队、矿长、总工、主体矿调度室和集团公司调度汇报,公司接收汇报的人员要负责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及范围、被困人数、初步原因分析、采取措施等详细情况。6、应急处置6.1响应分级根据雷电灾害事故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不同,分为四级。1.特大雷电灾害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特大雷电灾害事故:一次雷电灾害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一次雷电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2.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重大雷电灾害事故: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死亡10—29人的;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20人以上的;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3.较大雷电灾害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较大雷电灾害事故: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死亡3—9人的;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10—19人;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的。4.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般雷电灾害事故: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死亡1—2人;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3—9人;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100万元的。6.2响应程序6.2.1应急启动6.2.1.1响应级别确定后调度值班员立即按总指挥命令,立即按“重大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雷电事故应急处理领导组全体成员到调度室集中。6.2.1.2领导组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调度室集中,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并接受总指挥命令,各专业组组长接到命令后立即按照规定职责分头开始行动。6.2.1.3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理人员迅速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应急所需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6.2.2救援行动6.2.2.1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1)当雷击引起人员伤亡、火灾、爆炸的,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治安保卫、抢险抢修、物资供给等应急对策,努力保证人员安全;(2)立即向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3)保护好现场和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6.2.2.2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雷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副组长、组长和县政府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赶赴现场最高党政领导担任,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6.2.2.3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排除险情;(2)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6.2.2.4雷电灾害信息报告(一)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矿调度室,紧急情况要报警,有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二)较大以上雷电灾害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起因、造成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告矿调度室,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矿各领导。(三)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十天内,事故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发生雷击事故时间、地点、经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原因、教训及防范措施、责任分析及处理等报告矿调度6.2.3扩大应急在事故抢救过程中,若事态控制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矿总指挥部汇报。由总指挥决定向上级机关请求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请求主体矿、集团公司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6.2.4应急恢复当现场人员已救出、现场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指挥部可宣布应急恢复,救灾人员可逐步撤出事故现场,指挥部安排专业人员在雷电灾区域外的其它地方按要求逐步恢复运行。6.2.5应急结束6.2.5.1恢复正常生产后,公司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的命令。6.2.5.2应急结束后,各部门参与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6.2.5.3为完善应急救援工作,公司调度室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总结评审工作。6.3处理措施6.3.1.发现有人雷击后,立即将其转移该地点。由救生员对呼吸和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和心脏胸外挤压,直至呼吸和心跳恢复为止。如呼吸不恢复,人工呼吸至少应坚持4小时,如出现尸僵和尸斑时方可放弃抢救;有条件时直接给予氧气吸入更佳。6.3.2.现场负责人在指挥就地抢救的同时,尽快向有关医疗单位求援。根据具体情况,急送矿区医院救治。6.3.3.现场负责人待天气正常时重新处理接地极直至正常。6.3.4.井下部分按每月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工作面、移变处、高压连接器、变电所、三台以上设备),每次测量三次,变电所阻值小于3Ω正常、其他处小于5Ω正常。如此值大于该值必须重新处理。附表1:事故电话通知顺序接受事故单位电话汇报通知调度室和值班经理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机电副经理通风副经理后勤副经理指挥部全体成员附表2:领导组织总指挥:杨进红(总经理)常务副总指挥:侯超(总工程师)副总指挥:张崇嵘(安全副经理)李志强(生产副经理)李建国(机电副经理)牛金明(通风副经理)崔金平(后勤副经理)李建成(安全副总工程师)赵磊(生产副总工程师)张永刚(地测副总工程师)成员:范德才(调度室主任)张永栓(安全部部长)李成喜(生产部部长)李静媛(机电部部长)秦晋潞(通风部部长)张建斌(地质部部长)赵磊(兼总工办主任)王理忠(机电队队长)李艳伟(机运队副队长)靳彩云(机运队副队长)靳振江(办公室主任)申丽东(后勤部部长)赵建林(供应部部长)王伟东(财务部部长)马李堂(劳资部部长)靳宾龙(自动化中心主任)矿应急救援小分队领导及成员:李朋(中队长)应急救援一分队:徐保先(一分队队长)郭海洋(一分队副队长)队员:易术龙、魏杰、苗青春、付冰、程鹏、曹坤石琳、郭彬应急救援二分队:史飞强(二分队队长)郭斌(二分队副队长)队员:郭勇、宋晓飞、武永奎、赵鹏、柴君、武飞周宝龙、郭鹏、秦庭秀附表3:公司应急响应程序图附表4: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图应急资源调配警报相关应急人员进入扩大应急救援行动应急启动信息反馈进入应急恢复人员救助工程抢救警戒与交通管制医疗救护人群疏散现场检测事态控制YNYNY接警警情判断响应级别附表5:报告流程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矿井调度室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技术专家级组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善后处理组发现事故人应急指挥部成员总指挥矿调度室余吾煤业总调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县煤炭工业管理局潞安集团总调矿兼职救护队相关单位负责人县矿山救护总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