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事故案例剖析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分公司掘五队二〇一三年五月前言在井下运输过程中,由于车辆或提升所发生的撞、挤、轧、压、颠覆等伤害事故比较频繁。除跑车、坠罐等少数事故造成多人伤害外,多数为1-2人的伤害事故,这类事故的另一个特点是,构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不是设备本身而往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事故。所以,在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当前形势下,对职工在安全规范操作方面的教育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选取几个进行剖析运输事故案例剖析掘二队11.12运输事故1掘四队10.16运输事故2掘五队12.21运输事故3一、掘二队11.12运输事故【事故基本情况】23507第二#补巷属于23507回采工作面的辅助运输巷道,掘二队张某一行4人在向工作面运输材料期间,发生一起人身事故。1、事故类型:运输事故2、运输方式:小绞车运输3、事故地点:补巷第一台小绞车坡底4、伤亡人数:1人重伤5、伤亡人员情况:张某,34岁,高文化程度,挂钩工,盆骨骨折【事故经过】2007年11月12日八点班15时10分,工人张某在23507第二#补巷第一台小绞车坡底车场摘挂钩过程中,违反操作程序,重车放到坡底向前滑行未停稳时摘保险绳,被夹在空、重车之间,导致骨盆骨折,造成运输重伤事故【事故原因】1、作业人员自主保安意识差,未按照规程要求作业2、现场监督管理人员监管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1、在摘挂钩作业期间,车辆未停稳时严禁摘挂钩2、现场监督管理人员要加强日常督导,对此类习惯性“三违”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事故警示】安全无小事,井下现场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小节往往关系着安全操作的整个过程,所以,安全要从小事做起,只有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安全就是要从操作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做起,才能实现安全作业二、掘四队10.16运输事故【事故基本情况】23509工作面风巷属09回采工作面的回风顺槽,掘四队刘某在内的一行5人在向工作面运送材料期间,发生一起运输重伤责任事故1、事故类型:运输事故2、运输方式:小绞车运输3、事故地点:23509工作面风巷第六部小绞车坡底车场4、伤亡人数:1人重伤5、伤亡人员情况:刘某,28岁,高中文化程度,挂钩工,右脚内踝骨粉碎性骨折【事故经过】2007年10月16日四点班21时30分,二矿掘四队工人刘某在23509工作面风巷第六部小绞车坡底车场处打铃摘钩,因飞速下放的第二辆槽子车将存放在车场的第一辆槽子车撞掉道后碰伤右脚,导致右脚内踝骨粉碎性骨折,造成运输重伤责任事故【事故原因】1、刘某安全意识淡薄,未遵守作业规程要求,在矿车运行时没有进入躲避洞躲避2、绞车司机违章放飞车,车速过高3、区队在运输环节管理方面要求不严,日常安全培训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1、加强运输小绞车安全管理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2、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事故警示】自我保护意识才是井下防范事故发生的根本性保障,以个人为中心,实现自保互保,将自我安保意识作为下井施工时的先决意识,安全工作才不会变为一句空话三、掘五队12.21运输事故【事故基本情况】24508风巷属四采区08工作面的回风顺槽,掘五队负责在08工作面回撤运输材料期间,发生一起运输重伤责任事故1、事故类型:运输事故2、运输方式:小绞车运输3、事故地点:24508风巷4、伤亡人数:1人重伤5、伤亡人员情况:张某,37岁,中技文化程度,当班工长,右手拇指骨折【事故经过】2010年12月21日15时,掘五队工长张某带领当班9人乘坐16时人车进入四采区,从四采坡底向24508风巷进2个矿车和1个料车。大约18时30分,空车进到24508风巷第10台车场。张某安排黄某等6人用料车装单体和π型梁,自己带领王某、郭某用矿车装立柱(安排立柱由综一队装好后再由掘五队向外运),并安排王某开11.4KW绞车。在用小绞车起吊立柱时,由于绞车司机王某听错信号误操作,将张某右手手指夹到滑轮里,造成运输轻伤事故【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张某违章指挥用小绞车起吊立柱,并违章作业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1)绞车司机王某操作技能技术不熟练不规范,在现场开绞车时,对信号未确认到位,盲目开动绞车(2)现场监督不到位,各级监管人员对职工的违章行为现场制止不力【防范措施】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职工严格按章作业,狠反“三违”,加强自保、互保、联保工作。2、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落实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3、要求全矿各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本工种作业规程,杜绝违章作业行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事故警示】严细管理,严的是制度、措施的落实,细的是过程管理。事故点评通过以上事故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这些事故虽然都有各自的不同特点,但共性问题比较突出,这都是我们应该接受的教训和引以为戒的地方。具体表现在:一、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职工没有牢固的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主保安”意识差,“互保联保”不到位,操作行为不规范,没有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生产过程中随意性较强,屡屡发生“三违”现象,往往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工作环境而不知,识险辩险能力低下,导致事故发生。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自我安保责任制落不到实处。部分管理干部工作作风飘浮,华而不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生产管理脱节,班前会质量差,安排工作不到位,对出现的问题泛泛而谈,没有针对现场隐患采取有力的措施。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劳动组织不合理,随着生产推进,各种安全生产隐患会不断地出现,这就要求现场管理人员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但是实际工作中,个别管理人员重生产、轻安全,对出现的安全隐患认识不足,巡查不到位,重大隐患处理没有盯在现场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有放任自流的现象。四、是技术管理存在漏洞。《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是根据不同的工作地点的地质条件和技术水平,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编制的技术措施和事故预防措施,它具有时效性、针对性、指导性和规范性。从事故中我们发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以上规定,有的针对性较差,随意性较大。五、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责任心不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就是要监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落实执行“三大规程”,规范职工操作行为,及时发现隐患,督促现场整改,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以上事故中安监人员现场安全监管不严不细,监督检查有漏洞,没有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制止违章行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作用发挥不到位。结束语看了这三起惨痛的事故案例,我们大家深刻反思一下,哪一起事故不是违章作业造成的?假如受害者安全生产意识强一点,能够珍惜生命,爱护家庭,能考虑到违章作业会给自己的生命造成威胁,给亲人带来灾难,给企业带来损失,就不会去违章冒险,当然悲剧就不会发生;假如与受害者一起工作的工友互保意识强一点,能够及时制止受害者的违章行为,悲剧就不可能发生;我们的各级管理人员,如果能在日常的生产管理中,严格要求,使大家养成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悲剧也就不会发生。不但要有命挣钱,更要有福享受!这一起起事故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们,安全工作是我们永恒的主题,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它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持久性的特点。所以想要实现煤矿井下安全生产,我们必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无价、安全为天”的安全理念,坚持“四不生产”和“四不放过”原则,在加强安全管理上狠下功夫,狠抓现场安全管理,狠反“三违”,积极推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