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安全的概念p14分为两种,绝对安全概念,相对安全概念。绝对安全观是人们较早时期对安全的认识,目前仍然有一部分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和科技工作人员保有此认识。绝对安全观认为,安全的定义,是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即消除导致人员伤害,发生疾病,死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损失以及危害环境的条件。无危则安,无损则全。相对安全观认为,安全是相对的,绝对安全是不存在的,即安全是一种模糊数学的概念。按模糊数学的说法,危险性就是对安全的隶属度,当危险性低到某程度时,人们就认为是安全的了。2、安全的属性分为两种,自然属性,社会属性。所谓安全的自然属性可从两个方面讨论:其一,安全是人的生理与心理需要,或者是由生命及生的欲望决定了的自我保护意识,这是天生的,是安全存在的主动因素。其二,安全是人类对天灾的无奈以及新陈代谢、生老病死的规律不可抗拒,使人们不得不把生命安全经常提到议事日程,这虽然是被动因素,但它与前一个主动因素相结合,就决定安全是自古以来人类生活、生存、进步的永恒的主题。安全的社会属性也可以从政治及经济两方面来阐述:自从人类有组织活动以来,社会安定、有序、进步始终是各社会阶段追求的目标,而这一目标实现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安全,这是社会促进安全的主动因素。但是,人类的社会活动,例如:政治、军事、文化、社交,有的对安全直接起破坏作用,有的间接影响着安全;人类的经济活动,例如:生产(职业)、高技术灾害(化学品致灾、核事故隐患、电磁环境公害、航天事故、航空事故);交通灾害则是自人类开展经济活动以来就存在的突出的安全问题,如今更加突出的一个安全问题是环境问题。环境恶化(包括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是人类生活、生存安全的重要威胁。3、安全的基本特征安全的必要性和普遍性;安全是人类生产的必要前提,安全作为人的身心状态及其保障条件是绝对必要的。而人和物遭遇到人为的或天然的危害或损坏极为常见,因此,不安全因素是客观存在的。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首先是安全,如果生命安全都不能保障,生存就不能维持,繁衍也无法进行。实现人的安全又是普遍需要的。在人类活动的一切领域,人们必须尽力减少失误、降低风险、尽量使物趋向本质安全化,使人能控制和减少灾害,维护人与物、人与人、物与物相互间协调运转,为生产活动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发挥人和物的生产力作用。安全的随机性;安全取决于人、物、环境及其关系协调,如果失调就会出现危害或损坏。安全状态的存在和维持时间、地点及其动态平衡的方式等都带有随机性。因而保障安全的条件是相对的、限定在某个时空,条件变了,安全状态也会发生变化,故实现安全有其局限性和风险性。2安全的相对性;安全标准是相对的。因为人们总是逐步揭示安全的运动规律,提高安全本质的认识,向安全本质化逐渐逼近。影响安全的因素很多,以明显和潜隐形式表征客观(宏观)安全。安全的内涵引申程度及标准严格程度取决于:人们的生理和心理承受的范围,科技发展的水平和政治经济状况,社会的伦理道德和安全法学观念,人民的物质和精神文明程度等现实条件。安全标准应当成为保护公众的安全规范,并以严格的科学依据为基础。公众接受的相对安全与本质安全之间有差距,现实安全标准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并随着社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程度提高而提高安全的局部稳定性;无条件地追求绝对安全,特别是巨系统的绝对安全是不可能的。但有条件地实现人的局部安全或追求物的本质安全化,则是可能的、必须的。只要利用系统工程原理调节、控制安全的要素,就能实现局部稳定的安全。安全协调运转正如可靠性及工作寿命一样,有一个可度量的范围,其范围由安全的局部稳定性所决定。安全的经济性;安全与否,直接与经济效益的增长或损失相关。保障安全的必要经济投入是维护劳动者的生产流动能力的基本条件,包括安全装置、安全技能培训、防护设施、改善安全与卫生作业条件、防护用品等方面的投入,是保障和再生生产力的前提。安全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不仅可提高生产效率,而且对维护和保障生产安全运转、人的生命和健康具有重要作用。安全的复杂性;安全与否取决于人、物、环境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实际上形成了人(主体)——机(对象)——环境(条件)运转系统,这是一个自然与社会结合的开放性巨系统。在安全活动中,由于人的主导作用和本质属性,包括人的思维、心理、生理等因素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即人的生物性和社会性,使安全问题具有极大的复杂性。安全科学的着眼点是从维护人的安全角度去研究某系统的状态,最终使该系统成为安全系统。安全的社会性;安全与社会的稳定直接相关。无论人为的或自然(天然)的灾害,生产(工人)中出现的伤亡事故,交通运输中的车祸、空难,家庭中的伤害及火灾,产品对消费者的危害,药物与化学产品对人健康的影响,甚至旅行、娱乐中的意外伤害等都给国计民生(包括个人、家庭、企事业单位或社团群体)带来心灵上和物质上的危害,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安全的社会性的一个重要方面还体现在对各级行政部门以及对国家领导人或政府高层决策者的影响。安全的潜隐性;所谓安全的潜隐性是指控制多因素、多媒介、多时空、交混综合效应产生的潜隐性安全程度。人们总是努力是安全的潜隐型转变为明显型。因此安全的潜隐性问题急待人们研究,只有通过探索、实践才能找到实现安全的方法。34、简述安全科学体系安全科学是人类生产、生活、生存过程中,避免和控制人为技术、自然因素或人为-自然因素所带来的危险、危害、意外事故和灾害的学问。她以技术风险作为研究对象,通过事故与灾害的避免、控制和减轻损害及损失,达到人类生产、生活和生存的安全。安全科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科学,涉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多门学科,涉及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学科角度上看安全科学技术的研究的主要包括:①安全科学技术的基础理论,如灾变理论,灾害物理学、灾害化学、安全数学等;②安全科学技术的应用理论:如安全系统工程,安全人机工程、安全心理学、安全经济学、安全法学等;③专业技术:包括安全工程、防火防爆工程、电气安全工程、交通安全工程)、职业卫生工程(除尘、防毒、个体防护等)、安全管理工程等。安全科学技术横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十几年来的发展,直接影响着经济和社会发展。随着安全科学学科的全面确立,21世纪,人们更会深刻地认识安全的本质及其变化规律,用安全科学的理论指导人们的劳动与生产实践活动,保护劳动者与社会大众的安全与健康,发展生产,增长经济,创造物质和精神文明,推动社会进步。安全科学不仅是一种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生产力,而且还是生产和社会发展的一种动力和基本保障条件。工业事故与灾难对人类的安全健康造成重大损害,产生不可忽视的社会影响。主要将表现在:第一,由于工业生产事故和其他职业危害问题所产生的劳动争议增多,而且矛盾易于尖锐。尤其是2l世纪中国实现了小康生活水平后,人们对生产和生活中的安全需要不断增强。对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恶劣劳动条件,处理不当就会影响社会安定。第二,人们把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作为职业选择的重要标准,按生产摸式发展,在重大事故多发行业,将会由于招不到高素质的职工而使生产发展受到严重影响,进而影响产业的平衡、持续和发展。第三,工业事故和灾难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形成社会不安定因素,而且也造成人们心理上难以承受的负担。中国事故和职业病状况严重的根本原因在于安全科学技术水平落后,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装备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安全生产关系着企业的兴衰,关系着人民的安危幸福,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因此,必须确保安全科学技术与国家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时,安全科学技术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和保障。安全科学揭示了安全的本质和规律,通过安全工程技术保护生产力,推动安全文明生产。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是统一的。事实证明,安全科学技术已不仅影响生产力的发展,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还影响国民经济的增长。在21世纪中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已专门设有发展安全科学技术的内容和指标。45、简述事故的定义、分类和性质定义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分类1.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2、火灾事故3、道路交通事故4、农机事故5、水上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2.按照事故原因划分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事故性质的分类(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分类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分类》(国务院第75号)有关问题的解释。人身伤害事故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故等级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特大死亡事故、特别重大事故。5(1)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拌有轻伤)、无死亡事故。(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含3人)的事故。(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故。(二)火灾事故的分类根据《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1997年)中第六条规定: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火灾等级划分为三类:(1)特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五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2)重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以上。(3)一般火灾:不具有前列两项的火灾,为一般火灾。(三)交通事故的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的分类为:(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财产损失3万员以下不足6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四)经济损失事故分类:(1)一般损失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事故。(2)较大损失事故:直接经济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