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春工大党组字〔2011〕19号关于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安排意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现就开展我校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对照我校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要求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公开承诺情况,客观评价党员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民主评议,纯洁党员队伍,弘扬党内正气,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评议范围全体党员。2三、评议内容结合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一)是否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和科学文化知识及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是否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兑现公开承诺。(二)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教职工党员是否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师德和服务精神,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学生党员是否明德修身,认真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参加学术研究、学术创新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离退休党员是否关心国家大事、关心下一代培养、关心学校发展,继续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三)是否带头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学校的工作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四)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是否牢固树立“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工作对象”的“三服务”理念,提高工作本领,积极为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五)是否关心、支持和热情参与学校各项改革,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学业水平,讲求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学校事业发展作贡献。四、方法步骤民主评议活动,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以党支部为单位,要坚持民主评议与民主生活会、“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具体要按以下六个步骤进行:(一)宣传学习。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讲清评议工作的意义、内容和方法步骤,组3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文件以及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文件。(二)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党员公开承诺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和听取群众对支部每名党员的评议意见。(三)自我总结。按照党章标准和民主评议内容,党员个人作党性分析和自我总结,结合群众意见对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特别是围绕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兑现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四)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大会,采取逐个总结评议的方式,进行党员之间互评,在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既能解决问题,又要团结同志。(五)综合评定。支委会将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对参加评议的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按照优秀(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0%)、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做好党员的评议。评议结果向党员本人反馈,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监督。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党员参加评议,但不评等次。(六)表扬和整改。对表现优秀、发挥作用突出的党员,可作为评优、表彰先进的依据;对评议中发现或揭露出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查清事实,上报处理;对于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分性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作出妥善处理后,经党组织逐级审核,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五、时间安排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从2011年12月14日开始到2012年1月14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1年12月14日—21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部署、落实学校相关精神和要求,由各党支部进行宣传发动,征求群众意见,党员个人总结。第二阶段(2011年12月22日—2012年1月10日)民主评议阶段。第三阶段(2012年1月11日—1月14日)为总结阶段。党支部综合、整理评议意见,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4《长春工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表》上报所在基层党委和党总支。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后,于2012年1月15日前将《长春工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具体工作日程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安排。六、相关要求(一)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确保组织、时间、内容三落实,并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按质按量按期完成评议工作。(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民主评议活动,带头做好党性分析和自我总结,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体党员要积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要勇于剖析自己,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要评出水平,起到作用。(三)各党支部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公开承诺考核做好民主评议工作,并做好有关材料整理工作。七、材料归档对民主评议党员的材料,除受到组织处理的不合格党员和受到纪律处分的违纪党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文书档案与其本人档案外,其他党员书面自我总结等评议材料由党支部保存。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2.长春工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表3.长春工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表中共长春工业大学委员会2011年12月12日5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基层党组织名称:测评时间:党员姓名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原因6附件2:长春工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表支部名称党员数参加评议党员数评议总结(对评议的经过、评议的结果,评议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支部党员的综合表现予以总结。)7评议结果优秀党员名单合格党员名单不合格党员名单未参加评议党员及原因支部书记签名:年月日基层党组织意见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备8注附件3:长春工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入党年月职业单位职务9自我评价本人签名:年月日10党支部评议意见党支部书记签名:年月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见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名:年月日注:评议工作结束后,此表存本单位党组织文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