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县交通局重点公路指挥部灾后重建工程竣(交)工验收程序及竣(交)工文件编制办法为规范安县交通局重点公路灾后重建项目竣(交)工验收程序和竣(交)工文件的编制,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第3号)、《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四川省地方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以及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验收程序和资料归档工作做如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后试车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两年)满进行竣工验收。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进行初步评价(可按合同段进行验收,也可按项目验收)。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按项目进行验收)。第二条、根据竣(交)工验收的相关规定,竣(交)工可以合并验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投资在1000万以下的乡道一般情况下进行合并验收,但并不免除试车期的责任(见附件一)。-2-第二章交工验收的依据及条件第三条、合同文件是交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招投标文件、工程变更设计、合同补充协议和双方约定的合同外的工作内容等应视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份。第四条、交工验收条件:1.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2.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见附件二)。3.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4.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一般情况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5.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见附件三)。各合同段交工验收时,施工、监理单位的竣工档案无法按照要求完成全部内容,但应要求完成“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中第三、四、五部分的文件目录内容,并编制卷内目录、备考表、案卷题目和临时编号(见附件七)进行简装。工程项目各合同段全部完成后,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安排整理、编号、复印、装订、入盒。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三)。-3-第三章交工验收的程序第五条、合同段交工验收总体安排1.编制交工验收计划2.完成时间相近的合同段尽量一并验收3.交工验收的鉴定检测工作原则上在合同段工程全部完后进行第六条、交工验收申请1、交工验收的申请程序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该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1.1、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且自检合格后,向项目法人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并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和施工总结报告。1.2、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情况、抽检资料以及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将审查意见、工程质量的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一并提交项目法人。1.3、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交工验收申请以及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审查意见进行核查,并结合现场查看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申请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测,组织交工验收。-4-2.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格式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和格式:2.1、交工验收申请的范围2.2、自检评定结果2.3、工程量清单(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格式见表2-1、2-2、2-3)2.4尾留工程计划2.5附件:工程质量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3、监理单位对交工验收申请的审查方法及出具的意见当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交工验收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查。3.1、审查的内容及方法3.1.1、核实完成的工程数量根据交工验收申请所附的工程量清单,逐项核查现场完成情况,核定工程数量,计算出工程费用。如有少量工程剩余,需在缺陷责任期内实施时,应保证不影响下一阶段施工或行车安全。3.1.2、现场的检查工程实体的检查,主要检查工程外观质量、外形尺寸,并应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工程缺陷做详细的描述和记录。需要恢复的项目的检查,包括沿线的临时用地、取弃土场、堆料场的恢复、绿化或复耕;沿线路容、路貌的整理。3.1.3、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评定-5-在中间交工验收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结合“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进行检查。3.2、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对与有关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的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可不予接受,写明审查意见(应明确需完善的内容)及时予以退回。对基本符合合同有关规定的交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予以接受,但必须书面告知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及修改的建议。对同意通过审查的,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必须是书面的,应包括以下内容:3.2.1、施工单位提交申请的过程,监理工程师的审查结果。3.2.2、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的工程范围。3.2.3、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质量评定结果。3.2.4、核实的工程数量及费用明细表。3.2.5、对检查中及以前发现的工程缺陷进行分析,确定这些缺陷是否可被立即修复或已被修复或作为剩余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并与承包人所报的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程计划相对应的监理计划。4.项目法人的交工验收申请审查方法及审查同意验收后需做的工作(1)项目法人的初步审查。项目法人的初步审查应是在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基础上进行的,确定合同段是否满足质量鉴定检测的条件,是否可以进行交工验收。-6-(2)申请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合同段交工验收前的检测;对于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程质量初步评定合格,竣工文件已按要求整理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向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合同段工程质量检测的书面申请(表2-4)。交工验收申请程序框图未通过未通过合同段工程内容已完,自检合格施工单位提交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查项目法人初步审查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并出具意见交工验收-7-合同段费用汇总表表2-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号费用名称合同费用(元)变更费用(元)其他费用(元)实际费用(元)备注123合计编制:复核:日期:-8-合同段工程量及费用明细表表2-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页共页费用单位:元编号细目名称支付号设计、变更、发文情况实际完成情况备注批复文号起讫桩号单位工程量单价合同金额变更金额发文金额简要说明或计算式工程量金额123编制:复核:日期:1、本表格根据公路管理模式,结合决算编制的需要设计,使用时可编制成Excel表格或其它数据库管理软件的表格,以便查询、分类及计算、汇总;2、第三栏支付号按常用支付号的形式编制,即清单编号;3、第9、10、11栏分开主要是为了便于复核和台帐管理。-9-合同段单位工程投资额一览表表2-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单位工程名称投资额(万元)备注合计编制:复核:日期:注:单位工程投资额可根据表2-2分摊到每个单位工程,对于不能明确归到某一单位工程的项目(发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费用),可在相应已分摊好的单位工程投资额基础上按比例分摊。-10-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申请表2-4工程项目名称合同段申请鉴定内容:(附:监理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申请鉴定的时间施工单位意见:(盖章)项目经理: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盖章)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项目法人意见:(盖章)年月日-11-第四章交工验收的工作内容第七条、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具体可按表2-5、2-6、2-7内容进行检查合同执行情况检查表表2-5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一工期进度(1)合同及实际施工工期;(2)生产组织情况二履行合同(1)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是否更换;(2)主要机械是否存在不足或性能不良的问题,是否存在进场不及时或未经许可撤离等问题;(3)试验室是否达到要求;(4)有无拖欠分包人工程款和劳务人员工资三竣工文件(1)竣工图与竣工工程是否相符;(2)施工原始记录、自检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后补资料;(3)资料的真实可信度四安全生产一般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次数及死亡人数五文明施工(1)规章制度建设情况;(2)文明工地建设情况;(3)是否存在破坏环境和乱占土地六廉政建设(1)措施是否健全;(2)是否存在因不廉政被清退或处分的人员或存在被起诉的人员;(3)廉政合同执行情况(如果有)-12-设计质量检查表表2-6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一设计方案(1)总体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存在不足之处;(2)是否存在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之处二设计文件(1)是否按编制办法编制;(2)设计差、错、漏之处;(3)因设计引起质量事故;(4)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的变化;相对合同价增减比例三设计服务(1)按合同派驻设计代表的情况;(2)设计变更处理是否及时四安全生产一般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次数及死亡人数监理工作情况检查表表2-7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一人员机构(1)监理人员持证情况;(2)监理人员未按合同到场情况;(3)监理人员被清退情况;(4)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责任是否明确,及在执行中落实的情况;(5)监理配置试验仪器、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情况,与合同比较各自的增减数量二质量控制(1)独立抽检频率以及工地巡查、重要工序旁站情况;(2)资料签认是否规范;(3)质量控制的内容、方法即重点是否恰当;(4)质量事故情况;(5)由于质量返工的情况三进度控制(1)合同管理的措施是否恰当,落实是否到位;(2)合同工期,实际工期四投资控制(1)是否严格按照计量支付程序执行;(2)根据现场核实的工程数量,检查工程计量是否准确五监理资料见表2-8检查内容六廉政建设(1)措施是否健全;(2)因不廉政被清退、处分、起诉的情况-13-第五章交工验收资料及格式第八条、交工验收工作报告无论项目法人是否同意合同段通过交工验收,均宜编写合同段交工验收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概述:工程概况,施工单位申请交工验收的工程范围,交工验收申请、审查过程。2、合同段检查情况及工程质量审定意见:2.1合同执行情况;2.2施工、监理资料;2.3工程实体检查情况;2.4工程质量审定意见。3、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将交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归纳后逐项列出;对影响工程内在质量的缺陷或设计遗留的问题提出修复、补救意见。如有尾留工程要提出完成的期限和质量管理的措施。4、交工验收核定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可参见表2-1、表2-2)。5、交工验收结论。6、附件:6.1参加验收人员名单;6.2各检查组意见及其抽查数据。第九条、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三)第十条、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综合评价表-14-第六章竣(交)工文件档案编制第十一条、竣(交)工文件由竣(交)工决算(见附件四)、竣工图(见附件六)、竣工表(见附件五)和竣(交)工资料组成。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对收集、积累的文件进行编制。编制要求如下:1、施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凡文件未满足合同或协议规定份数的,应按要求复制补齐。2、根据《交通建设项目竣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及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收集所缺少的重要文件。3、对施工文件、施工图的准确性和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按要求修改到相应的文件上。第十三条项目竣工图表的编制项目竣工图表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的编制应准确、清楚、完整、统一,真实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第十四条、整理与归档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必须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等)进行整理。其组卷要求:1.1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文件、承包合同、合同谈判和工程交、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竣工验收文件、工程决算及审计报告等有关文件材料应由建设-15-单位根据文件材料形成的阶段、性质、内容分类整理组卷。1.2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材料包括地质勘察资料、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总体规划设计、工程概预算、施工图设计等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