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县民族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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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关于海陵区城市民族工作的调研报告泰州市海陵区民宗局2009年5月海陵区全区面积203.5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23.7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6.1万人,常住少数民族584人,分回、满、蒙古等29族别;随着我区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高速发展,各民族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不断增加,我区外来经商人员日益增多,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日渐增多,主要来源于新疆、青海、甘肃等地区,年流动人口近1000人,族别构成复杂,其中以回、维吾尔族少数民族为主。全区现有清真网点30多处。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有关部门积极支持下,区民宗局把做好散居少数民族工作作为整个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在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法律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大对少数民族扶持力度,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一、城市民族工作基本情况1、建立健全组织和信息网络,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为推进我区民族团结发展,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解决了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一些疑难、重大问题。区民宗局围绕工作重点,健全信息网络,建立协调城市民族关系新体制,加强街道民宗助理、社区民宗信息员建设,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与信访、公安、国保等部门联系,互通情况,化解矛盾。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少数民族的管理,根据我区务工的少数民族人员构成情况,按照不同省份、地区明确少数民族召集人,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了解少数民族情况,遇到突发事件,通过他们做好各自老乡们的工作。2、发挥社区和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础在社区,在基层。社区和基层群众组织在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化解民族矛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难以替代的作用。一是加大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力度。2007年,区民宗局开展了民族工作进社区工作,在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的社区多次举办汉民与少数民族群众、学生一起的联谊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密切邻里关系,营造和谐社区的生活氛围。城东街道春晖社区、试采社区民族工作被省民委表彰为民族工作示范社区。二是对少数民族困难家庭、流动少数民族经营生活中遇到困难开展帮扶。区民宗局每年都要拿出一定经费用于少数民族困难户的帮扶,针对生活困难且因病、灾等加重经济负担的少数民族家庭,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政策扶持,帮助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落实最低生活保障。3、加大《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贯彻力度,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提供根本保证。一是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每年我们都举办少数民族法制培训班,请少数民族群众来听法律讲座,宣传《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依法开展活动。二是支持伊斯兰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我局拨出专项资金支持少数民族群众过开斋节等宗教节日费用,保证他们在泰能过上正常的宗教生活。为尊重少数民族特殊丧葬习俗,我区提供专门的回民公墓。三是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针对少数民族在我区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我们认真办理恢复和更改民族成份、为少数民族考生办理加分审核等手续,少数民族经商人员子女上学遇到的种种问题与教育局以及相关学校联系对接,均得到圆满解决。在对清真网点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清真餐饮店经营证照不全,管理中时有矛盾发生,在加强对清真餐饮业主宣传教育的同时,主动与卫生、工商等部门协调,优惠为他们办好相关手续,使清真店做到了合法经营、放心经营。四是培育民族经济健康成长。在泰州市创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过程中,对泰州市主城区唯一一家清真馆的易地扩大规模重新营业争取了5万元三产扶持引导资金,解决了清真食品供应点建设问题。[Page]4、努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区民宗局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印成传单,到市中心进行发放,向广大市民宣传民族政策。区各街道、社区精心组织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召开民族工作座谈会,举办元宵联谊会,近期举办了端午包粽子比赛等;通过全区上下不懈努力,党的民族政策更加深入人心,遵守民族政策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在全区形成维护民族团结、关注民族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及时妥善处理民族问题突发事件。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民宗部门及时介入,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少数民族人士积极发挥作用,确保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去年,我区先后妥善处理6起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二、主要特点我区城市少数民族有以下特点:1、小聚居,大分散。城区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城东地区,社区内少数民族群众和学生较多,其他各个街道也都有少数民族群众分布;2、民族成分较多,其中回族占绝大部分,其他民族较少;3、少数民族干部、知识分子占少数民族人口比重较小;4、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较强,对涉及本民族的荣辱、利益等方面的问题较敏感。三、存在问题我区的城市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清真食品需要规范化、科学化的经营管理。虽然在城市民族管理中我们对清真餐饮店政策扶持,主动与卫生、工商等部门协调,减免相关费用为他们办好各类证照,但仍有不少清真餐饮店未领取营业证照,处于非法经营状态;一些个体工商户乱打“清真”招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清真不清”的现象,回族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我区唯一一家清真食品供应点虽然经过政府资金扶持,但由于经营理念陈旧,生产经营处于亏损状态,需要对企业发展各方面加大支持。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加大。由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分散,流动性大,加上一些人员主动接受管理的意识不强,使得户籍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其情况难以掌握,在管理和服务上难度加大;随着外来经商的少数民族人员的逐年增多,其风俗习惯得不到本地汉族群众的尊重和理解,一些侵害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导致突发事件增多;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外来经商少数民族人员违反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行为也成日益增多的趋势;不同省别、族别的少数民族人员在经营范围等方面矛盾也时有发生。3、民族经济发展水平滞后。清真食品行业是城市民族经济的主导行业,虽然近年来得到一些发展,但规模小、基础条件差、生产形式单一、增收渠道狭窄等问题仍是制约民族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四、对策及建议1、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民族政策的宣传力度,普及民族知识,增进汉族对少数民族生活风俗、宗教信仰、饮食习惯等方面的了解和尊重,增强相关部门对少数民族服务的意思。2、全面推广民族工作进社区活动,在少数民族聚居的社区广泛调动少数民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热情。3、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优秀人才的培养、使用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民族经济社会、巩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4、设立城市民族工作“110”。一是经营“110”,对清真网点科学引导,培育他们健康成长;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教育培训,推广清真标志挂牌工作,遏制乱打“清真”牌现象;加大对重点清真企业的扶持力度,针对清真企业的亏损状态,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专业培训,经营理念更新,着力培养少数民族优秀管理人才。二是帮扶“110”,对少数民族困难家庭、流动少数民族经营生活中遇到种种困难开展帮扶。三是突发事件“110”,在做好排查民族领域不稳定因素的基础上,以民族召集人为工作抓手,大力开展民族领域维护稳定工作。一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与有关部门沟通,将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保证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1陵县民族工作情况汇报中共陵县县委陵县人民政府(2009年9月20日)一、少数民族基本情况陵县辖9镇3乡1个经济开发区,404个社区(村)(其中新建社区335个,保留村庄69个),总人口57.89万,有回、白、满、蒙等28个少数民族,共2.9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14%,其中回族人口2.91万,占全县总人口的5.03%,主要分布在糜镇、滋镇等11个乡镇的35个社区(村),占全县总社区(村)数的8.7%,其中纯回民社区6个,是全市第一回民大县,全省第二回民大县。二、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近年来,我们把大力发展民族经济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2008年全县少数民族人均纯收入6130元,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多512元,高出9.1个百分点。出台了关于发展民族经济的优惠政策,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大力调整产业结构,领办、创办民族企业。加大县、乡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政策,帮助民族村庄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使少数民族村庄优先实现了村村通公路、通黄河水、通有线电视、通自来水“四个村村通”。实行了县乡领导干部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部门和民品企业帮扶少数民族落后村制度,几年来,先后为少数民族群众协调扶持资金1000多万元,帮助200多户新上了致富项目。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在畜牧养殖、宰杀方面的传统优势,加大对畜牧养2殖、加工等传统特色产业的培植力度,糜镇张寨、李寺、辛集、义渡乡果园等社区(村),90%以上的群众从事牛羊养殖、宰杀、购销业,户均年收入近10万元,培育起了张寨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牛羊皮150万张、牛羊肉1.5万吨,成为北京、天津重要的牛羊肉供应基地,年交易额达到2亿元。全县共培植起12个特色民族经济专业社区(村),占34.3%。对少数民族大户在用电、收费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予以帮助和支持,先后扶持回族青年李跃胜、马占军、冯忠军、杨延龙等创办了民族企业,全县民族企业达到9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8家,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2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有银海物资贸易、苗宝种业、鸿泰工贸、兴豪皮业4家,苗宝种业被农业部确认为全国最大的棉花良种加工企业。三、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情况近年来,我县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目前全县共有副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25人,其中县级2人,正科级7人。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会议,提出了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了组织部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三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例会制度。有计划地安排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各级党校培训班、中青班等,2007以来县委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21期,并组织优秀干部到发达地区进行考察学习。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县乡交流和乡镇间交流,少数民族干部原糜镇派出所指导员赵玉明被破格提拔为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郑家寨镇党委副书记冯永军被提3拔为团县委书记。同时注意选派一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到乡镇担任领导工作,全县13个乡镇中,有6个乡镇党委、政府班子配有少数民族干部。对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如糜镇、滋镇、宋家镇等加强了少数民族干部的配备力量,糜镇党委书记、滋镇镇长、宋家镇人大主席、副书记都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对工作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四、民族团结情况我们把保持民族团结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形成了各民族团结相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采用电台、电视台、《陵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民族政策,并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使“三个离不开”(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四个维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深入人心。特别是加强了对干部的民族政策教育,把民族政策法规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增强了各级干部的民族政策观念与执行民族政策的能力。每年在全县开展民族政策法规落实周活动,并组织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民族宗教局、组织部和纪检委等部门,对各重点乡镇、民族村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平等等各项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在教育、劳动、选举以及日常生活中违反民族政策的现象。县里成立了分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乡镇也都成立了相应组织,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40个民族村庄,全部建立了民族团结促进会,有力地促进了民族4团结。在重点回民村庄建立便民诉讼联络点,以联络点为中心,在周边村庄设立以村委会调解委员和清真寺阿訇为主的联络员,建成了全县便民诉讼网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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