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随县殷店镇防治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随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殷店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性疾病(以下简称重大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二、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重大疾病在本镇的传播和蔓延。2.依法防控为有效切断传染病的传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大疫病的流行特征,在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时,对医学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依法实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依法实行隔离和医学观察。3.及时处置预防和控制重大疫病要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对医学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疑似病例、临床论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4.属地管理重大疫病的监督监测、预防控制、疫情分析预报、疫情报告、医疗救治、实施隔离和医学观察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和全体公民必须服从镇政府和卫生部门的统一指挥。5.传染病疫情分级根据传染病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重大传染病疫情分为特大(Ⅰ2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级别(具体标准参照《随州市随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三、预警、报告与评估1.预警根据传染病疫情的分级,实行红色(1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蓝色(Ⅳ级)4级预警。2.报告重大疫病发生后,各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重大疫病报告后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与核实。3.评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重大疫病专家评估委员会,对重大疫病调查结果进行评估,判定重大疫病的预警级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镇政府和随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四、预案的启动与终止1.启动预案当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达到蓝色警报(Ⅳ级疫情)时,由卫生院报请镇人民政府启动本预案;Ⅰ~Ⅲ级疫情配合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开展防控工作。2.分级管理发生Ⅰ~Ⅲ级疫情时,在国家、省、市、县政府统一指挥、协调下,镇人民政府成立由镇长任总指挥的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疫情处置工作;发生Ⅳ级疫情时,镇人民政府要迅速成立由镇长任总指挥长,镇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卫生院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疫情处置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镇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3.终止预案根据重大传染病疫情进展情况和镇重大疫病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Ⅳ级疫情由镇应急指挥部适时向镇人民政府提出预案终止建议,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终止预案;ⅠⅡ、Ⅲ级疫情由镇人民政府执行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预案终止的指令。3五、组织体系1.指挥体系镇人民政府成立镇级重大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发生重大疫病时,即转为镇重大疫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医院,卫生院院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重大疫病日常工作。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成立相应机构,协助本镇内的重大疫病预防、控制、治疗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镇级重大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确定临测点及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专家组;组建、培训卫生应急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医疗救治措施;对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并落实控制措施;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2.专家咨询委员会镇卫生院组建由镇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卫生监督、检验检测、卫生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镇重大疫情处置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镇卫生院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危害程度分级,向镇重大疫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预警机制的建议。3.疫情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是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对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重大疫病能力的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发生重大疫病疫情后,要服从镇医院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包括对有关人员采取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等),开展病因现4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加强疾病和健康监测。(3)卫生监督机构对疫情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六、监测与控制1、建立监测网络建立二级监测网络:镇疾病预防控制科(一级);各村卫生室(二级)。2、设置监测点根据重大疫病的流行特征及防治工作需要,殷店镇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为重大疫病的监测点。各监测点要根据重大疫病的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开展病例监测,每日定时报告监测情况及收病人的动态,执行“零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重大疫病的疾病分类和诊断标准,开展病人筛选,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病人要及时向镇疾病预防控制科报告。3、工作程序(1)信息报告各监测点医疗机构及镇疾病预防控制科要开展重大疫病的监测和报告,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重大疫病医学观察病例数、疑似病例数、临床诊断病例数、实验室确诊病例数、疑似转为临床诊断病例数、死亡病例数、治愈病例数、仍在隔离治疗数,排除病例数、排除疑似病例数等有关信息。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2)流行病学调查流行病学调查由镇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要及时向就诊医疗机构报告,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由镇疾病预防控制科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调查工作原则上要由两名流调专业人员共同完成。调查时,要追踪调查该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掌握密切接触者与患者的关系、与病人接触的时间、地点、接触方式等,并做好记录,同时报请镇指挥部决定是否实施隔离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的质量控制和评价由镇卫生院、镇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组织评估。(3)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5监测点医疗机构对留院观察病例要就地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及临床诊断病例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实行就近隔离医学观察。(4)消毒处理卫生院门诊、急诊、病房和放射科、转运病人的专用救护车、病人住所、公共场所等的消毒处理工作按照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5)疫点疫区确定及控制措施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镇疾病预防控制科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提出疫点、疫区的建议,向镇卫生院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要求采取措施。需要采取紧急隔离措施时,由镇人民政府决定。七、医疗救治在重大疫病发生时,应立即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建立医疗救治调度指挥中心和专门医疗救治网络,确保病人及时得到接诊、收治和转运,全力救治重症病人,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1、监测点医疗机构监测点医疗机构发现不能排除为重大疫病的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通知镇疾病预防控制科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经专家组会诊,不能排除可疑的,邀请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专家调查会诊。对重大疫病的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用专用救护车转运至镇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会诊认为是留院观察病例的,在监测点医疗机构就地隔离治疗。2、定点医疗机构镇重大疫病的定点医疗机构为殷店镇卫生院,重大疫病的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送殷店镇卫生院传染病区隔离治疗。3、诊治及出院标准对重大疫病的临床诊断标准、推荐治疗方案和出院标准,应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4、病情动态报告接到各医疗机构收治重大疫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的报告后,镇疾病预防控制科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了解病人救治情况;接到病6人病情发生明显变化时,要随时报告。监测点医疗机构收治重大疫病留院观察病例后,也要按上述方式向镇疾病预防控制科进行日报和随时报告。八、保障措施1、经费保障镇财经所要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所需药物、医疗器械、消毒药械、应急物资准备以及病人诊断、治疗、医学观察等有关费用。医疗保险部门要负责落实参保病人在诊断、治疗、医学观察期间的医疗费用。2、强制隔离措施对病人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时,若病人、密切接触者拒绝合作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措施。3、技术保障重大疫病的科学研究涉及多部门、多学科,镇卫生院要组织各方力量,集中技术优势,广泛开展病因学、流行病学、防治对策、临床治疗、实验室检测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4、人员保障镇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要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实习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工作要自上而下、逐级进行,使每位参与重大疫病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员都能熟悉业务、掌握技术,胜任工作。九、附则本预案适用于随县殷店镇范围内重大传染病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各卫生室可根据各自的情况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方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国家有关部门对重大传染病性疾病的预防的控制工作有出入时,镇卫生院将按照上级要求对预案作相应调整。7附件1:随县殷店镇防治重大传染病专家咨询人员名单主任:潘义斌副主任:吴爱民徐旺明成员:殷江波邓建胜邓艳蓉董涛殷贵宗8随县殷店镇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1.2编制依据依据《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湖北省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和《湖北省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国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镇境内实施恐怖袭击或大规模攻击,可能给公众生命造成严重威胁和重大伤害的事件的医学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1.3.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1.3.2利用核爆炸,大规模核辐射进行袭击或者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1.3.3利用爆炸手段进行大规模袭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1.3.4、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指挥部认为需要实施医学应急的其他恐怖袭击事件。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恐怖袭击事件对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镇卫生院要在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或反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恐怖袭击事件,做好恐怖袭击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要建立不同层次的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领导小组,明确疾病预防控制科、急救中心(站)和卫生监督机构等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在反恐怖医学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职责。2.1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及职责92.1.1镇反恐怖医学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镇卫生院成立反恐怖医学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分管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分别由医院办公室、疾病控制科、医政科与监督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⑴协调与各相关部门的关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