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的基本程序山东农民工小李在广东打工,与房东因房租发生纠纷,2011年春节,小李回家过年期间,向自己所在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接到诉状后,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1)法院为什么不受理小李的诉讼请求?(2)法院在接到诉状后,要从哪些方面判定起诉是否成立?提示:(1)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小李要起诉的被告在广东,他应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2)法院在接到诉状后,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①案件是否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②原告是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③有没有明确的被告。④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一、投告有门——管辖1.受案范围(1)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之间、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关系和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权、权、权、权、离婚、继承以及侵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都属于这一范围。公民法人财产人身物债知识产人身(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民法人行政行政职权2.法院的管辖(1)我国的法院分为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和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海事法院、军事法院等法院。(2)依法确定或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案件的和的活动称为管辖。基层高级最高专门各级同级分工权限管辖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之分。级别管辖主要是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地域管辖则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下面属于我国法院中的专门法院的是()①少年法庭②海事法院③铁路运输法院④军事法院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D关于级别管辖,下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①级别管辖主要是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②确定一个案件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案件的影响③绝大多数的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④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具有全国影响的案件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A关于地域管辖,下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①地域管辖是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②民事诉讼多采取“被告就原告”即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③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④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CP89探究提示我国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都有主管范围,即法院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受理一定范围内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的权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对地域管辖适用的“原告就被告”原则。情境一中小管就向被告小霞所在的东城区的法院起诉。情境二中柴先生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90日内直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区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情境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因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此童童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其父亲。判断:三大诉讼的管辖原则是一样的。()提示(1)确定一个案件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案件的影响。绝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2)地域管辖相对较为复杂。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地确定管辖;而刑事诉讼则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山西某煤矿与江西某煤炭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煤炭合同。合同约定山西某煤矿应于2011年12月1日前将煤运到汉口某码头,双方凭该码头收货单结清货款。山西某煤矿于2011年11月3日从大同火车站发货,因其经办人填写发货单不清,致使大同火车站将煤错发到汉口另一码头。双方于2012年1月才找到该批煤的下落。江西某煤炭公司于2012年2月才收到货,故其以山西某煤矿违约为由拒付货款。山西某煤矿因此在汉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西某煤炭公司支付货款。汉口区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本案?为什么?答案有权受理。因为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本案属于卖方发货,合同履行地应为货物支付地,而本案货物支付地为汉口某码头,故汉口区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履行地原则对本案有管辖权。二、告状有道——起诉与受理1.起诉在诉讼和诉讼中,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这种行为称为起诉,俗称“告状”。起诉是迈向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民事行政诉讼2.受理(1)如果符合条件,人民法院即可在7日内立案,接受起诉,这种活动称为受理。从这时起,诉讼即告成立,指控的一方称为,被指控的一方相应称为,诉讼进入了第一审程序。(2)法院受理后,会把原告提交的副本发送给,被告应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再由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交。在这一阶段,法院还要确定,通知双方当事人。原告被告起诉状被告答辩状原告开庭日期提醒法院接到起诉状后,要从四个方面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这四个方面是:(1)案件是否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2)原告是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3)有没有明确的被告。(4)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如果符合条件,可以接受起诉;如果不符合条件,法院裁定不予受理。2010年1月周慧因子女上学急需用钱而向李永借了5000元钱。2011年元旦,李永曾向周慧索要过一次,以后便没再索要。2013年3月,李永因周慧拒绝还钱而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审查了李永的起诉材料,认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便裁定驳回李永的起诉。法院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为什么?(1)法院的做法不符合法定程序。(2)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一个案件在进入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程序之前,首先要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适用于受理后的案件,本案中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就裁定驳回起诉的做法,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本案属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况,正确的做法是应当予以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再驳回李永的诉讼请求。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立案受理前和立案受理后)三、法槌响起——开庭审理1.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在法庭上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包括、、、与五个阶段。(1)开庭准备书记员要在开庭前查明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长宣布,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要求。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宣判诉讼原、被告开庭回避(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要对案件事实和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心证据(3)法庭辩论在这一阶段,各方当事人在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查明的和,阐明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相互进行辩论。法官事实证据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具体程序是:(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接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3)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4)由审判长对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4)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应当休庭进行评议,就、、和得出结论,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5)宣判宣判的内容主要包括认定的、适用的、判决的与、诉讼费用的分担等,并告知当事人的上诉、上诉和上诉。案件性质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处理结果事实法律理由结果权利期限法院2.两审终审制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二审裁判就是裁判,当事人不能再。终审上诉提醒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人员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也可以主动启动再审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1)诉讼前弄清管辖法院。(2)向有权管辖法院起诉。(3)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4)对立案案件开庭审理。(5)庭审结束,法院当庭或择日宣判。(6)上诉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判决或裁定生效;提起上诉的,启动二审程序。根据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为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上诉,根据具体情形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小结:诉讼的基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