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收益科目的核算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未来煤矿开采期间因增加排水或防止浸没支出等而获得的补偿款,应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直线法在取得补偿款当年及以后的10年内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如实际开采年限短于10年,应在最后一个开采年度将尚未计入应纳税所得的赔偿款全部计入应纳税所得。递延收益的账务处理及列报一、新旧会计准则对递延收益的不同界定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原《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主要体现在2001年发布的《租赁准则》和2001年修订的《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根据这两个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在递延收益下设置“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根据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新准则把“未实现融资收益”直接作为一级科目核算企业应该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由此可见新准则规定的递延收益的核算范围更小,只核算企业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再核算《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有关内容。二、新准则下递延收益的核算根据新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应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核算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科目。例1:某粮食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每6个月下达的轮换计划出售陈粮,同时购入新粮,为弥补该企业发生的轮换费用,财政部门按照轮换计划中规定的轮换量支付该企业0.06元/斤的轮换补贴。该企业根据下达的轮换计划需要在20X8年10月至20X9年3月轮换储备粮2亿斤(每月转换储备粮量相同),款项于20X9年3月收到。(1)20X8年10月份应根据轮换量2亿斤和规定的补贴额0.06元/斤,确认其他应收款1200万元借:其他应收款12,000,000.00贷:递延收益12,000,000.00(2)20X8年10月将补偿10月份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借:递延收益2,000,000.00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利得2,000,000.00(3)以后每月份的分录同(2),同时20X9年3月份收到政府补助金,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12000,000.00贷:其他应收款12,000,000.00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未非货币性资产的,应首先确认一项资产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需要注意的是,递延收益的分摊的起点时“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递延收益分摊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报废、转让等),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例2:20X9年1月1日某企业收到政府450万元财政拨款用于购买科研设备1台。企业于1月29日购入该无需安装的设备并交付使用,实际成本480万元,其中用自有资金30万元支付。该设备使用寿命10年,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8年后的2月1日出售该设备,收到价款120万元。(1)20X9年1月收到财政拨款借:银行存款4,500,000.00贷:递延收益4,500,000.00(2)20X9年1月29日购入该设备借:固定资产4,800,000.00贷:银行存款4,800,000.00(3)自20X9年2月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折旧,分摊递延收益借:研发支出40,000.00贷:累计折旧40,000.00借:递延收益37,500.00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37,500.00(4)8年后的2月1日出售该设备,同时转销该递延收益余额借:固定资产清理960,000.00累计折旧3,840,000.00贷:固定资产4,800,000.00借:银行存款1,200,000.00贷:固定资产清理960,000.00营业外收入240,000.00借:递延收益900,000.00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900,000.00三、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所得税处理企业在进行递延收益处理的时候,应特别注意与此相关的所得税问题。根据《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81号)第一条: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该规定,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要求,企业在以后期间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如例1,在年度所得税汇总清算时,符合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条件时应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如果企业在当期收到该政府补助金额,如例2,在年度所得税汇总清算时,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时需要确定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例3:沿用例1,假设该企业政府补助不属于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企业所得税率为25%,且该企业符合《所得税准则》的有关规定,则在20X8年度应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20X8年10-12月共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的金额为300万元,则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75万元(300*25%),账务处理如下: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750,000.00贷:递延所得税负债750,000.00例4:沿用例2,假设该企业盈利状况良好,该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不属于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企业所得税率为25%,企业20X9年确认了营业外收入450000元,企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012500元{(4500000-450000)X25%},账务处理如下: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012,500.00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1,012,500.00四、递延收益的列报企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将递延收益科目余额正确地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有人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有关信息,应将递延收益的科目余额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中,因为递延收益的会计科目代码为2401,在其后为长期借款,科目代码为2501,这说明递延收益不属于长期负债。其实这种观点时错误的,因为没有认真分析递延收益的核算内容。由例2我们知道,递延收益的核算的期限比较长的,需要在以后的期限摊销的,特别是因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而确认的递延收益时,因而应区分对待,将递延收益中1年内到期的部分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其他部分列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同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有关政府补助的披露中,应列示尚需递延的金额。递延收益会计科目详解解说:⑴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企业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政府补助,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有以下三个特征:①政府补助是无偿的②政府补助通常附有条件③政府补助不包括政府资本性投入。⑵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补助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⑶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企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相关的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以后期间确认相关费用时,按应予以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有些情况下,企业可能不容易分清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用于补偿已发生费用,还是用于补偿以后将发生的费用。根据重要性原则,企业通常可以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对于金额较大的补助,可以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③返还政府补助时,按应返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⑷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案例:[例1]2002年1月1日,政府拨付A企业1000万元财政拨款(同日到账),要求用于购买大型科研设备1台;并规定若有结余,留归企业自行支配。2002年2月1日,A企业购入大型设备(假设不需安装),实际成本为960万元,使用寿命为10年。2010年2月1日,A企业出售了这台设备。A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1)2002年1月1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借:银行存款10000000贷:递延收益10000000(2)2002年2月1日购入设备:借:固定资产9600000贷:银行存款9600000(3)在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每个月计提折旧和分配递延收益:借:研发支出80000贷:营业外收入80000借:递延收益83333(10000000÷10÷12)贷:累计折旧83333(4)20×9年2月1日出售该设备:借:固定资产清理2933334累计折旧6666666贷:固定资产9600000借:递延收益4000000贷:营业外收入4000000[例2]2007年1月1日,甲企业为建造一项环保工程向银行贷款500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6%.当年12月31日,甲企业向当地政府提出财政贴息申请。经审核,当地政府批准按照实际贷款额500万元给与甲企业年利率3%的财政贴息,共计30万元,分两次支付。2008年1月15日,第一笔财政贴息资金12万元到账。2008年7月1日,工程完工,第二笔财政贴息资金18万元到账,该工程预计使用寿命10年。甲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1)2008年1月15日实际收到财政贴息,确认政府补助:借:银行存款120000贷:递延收益120000(2)2008年7月1日实际收到财政贴息,确认政府补助:借:银行存款180000贷:递延收益180000(3)2008年7月1日工程完工,开始分配递延收益,自2008年7月1日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借:递延收益2500贷:营业外收入2500

1 / 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