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市场分析报告1.甘肃主要以庆阳市,陇南市,平凉市,天水市,定西市,兰州市,甘南藏族自治州为主,劳务,学校会往长三角这边来。而兰州西北7个市很难来长三角工作,因为太远,利用当地人力资源市场以及劳动局组织合作,来开发甘肃市场,同时出差去拜访合作的劳动局以及人力资源市场,学校。甘肃省农村劳动力资源的现状甘肃省农村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2004年甘肃省农村人口为2063.56万人,农村劳动力为1057.89万人,农村劳动力占农村总人口的51.27%。从性别构成上看:全省男性劳动力为557.5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2.70%;女性劳动力为500.3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7.30%。男性农村劳动力高出女性农村劳动力5.4个百分点。从地域分布来看:各地区农村劳动力从业结构也各不相同。农村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天水市、定西市、陇南市、庆阳市,其农村劳动力达518.71万人,占全省农村总劳动力的49.03%。分别占全省农村总劳动力的14.62%、12.61%、11.91%和9.88%。这四市农村剩余劳动力所占份额较大,从而说明它们是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点地域,而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金昌市、嘉峪关市的农村从业人员共为184.08万人,仅占全省农村从业人员总数的17.40%,分别占2.78%、5.39%、7.81%、1.28%和0.12%。由此可见,甘肃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应以贫困地区作为重点。二、甘肃省农村外出劳动力基本状况据甘肃省统计局对全省1800户农户的抽样调查资料表明:2000-2004年调查户当年农村外出打工劳动力人数分别为828人、820人、915人、1008人和1000人,分别占调查户劳动力的16.29%、16.29%、18.39%、20.19%和20.15%,以此推算:2000-2004年甘肃省外出打工农民分别为152.22万人、153.45万人、185.43万人、212.08万人和213.16万人,外出打工农民人数每年净增15.23万人,年平均增速为8.78%。从2004年甘肃省农民外出就业劳动力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外出地区、外出地区类型、外出从业时间情况、外出就业行业等方面分别来看,有以下特点:1.外出的劳动力以青壮年为主2004年甘肃省农村当年外出就业劳动力平均年龄为33岁,在年龄结构中,40岁以下的人数占78.70%。其中:16-25岁的占27%,26-30岁的占14.5%,31-40岁的占37.2%。2.外出的劳动力以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为主2004年甘肃省农村当年外出的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31.6%;初中文化程度占52.8%;高中文化程度占14%;中专文化程度占1.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0.4%。3.外出劳动力在西部地区打工的人数比重较大2004年甘肃省当年农村外出劳动力中,在西部地区、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打工的人数比重分别为85%、11.8%和3.2%。4.外出到中小城镇的比重略高2004年甘肃省农村当年劳动力外出到省会城市的占26.1%,到省内中心城市的占22.3%,到县城的占22.3%,到建制镇的占11.9%,到其他地区的占17.4%。5.外出就业行业主要为二、三产业从外出就业的行业看,2004年甘肃省农村当年外出劳动力到第二产业就业的占50.4%,其中,采矿业占2.6%,制造业占3.6%,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占0.2%,建筑业占44%。转移到第三产业的占39.7%,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占2.8%,批发零售贸易业占5.7%,住宿和餐饮业占7.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9.4%,教育占0.3%,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占0.8%,其他占12.5%。6.农民外出打工具有明显的兼业性和季节性在省内从事非农行业的劳动力基本上还保留着对土地的承包权,每年除在外务工外,农忙季节都要回家从事农业生产,属亦工亦农性转移,兼业时间的长短因家庭劳动力的多寡与劳务收入的高低而不同。一般情况下,家庭劳动力较多,在外务工时间就长,劳务收入也较高,反之则短。据调查:2004年甘肃省当年外出劳动力中从业累计1-3个月人数为163人,占16.3%;从业累计3-6个月人数为217人,占21.7%;从业累计6个月以上的人数为617人,占劳动力人数的61.7%。7.农民外出打工的组织方式具有明显的自发性特点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完善,农民为了获取更多的预期收入,改善生活状况,主要依靠自己寻找门路和依靠亲戚朋友介绍外出打工,依靠自己或社会关系、血缘关系的广泛性和较强的亲和力寻求就业机会。2004年甘肃省当年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中,自发外出打工占6.8%,依靠亲属亲戚朋友介绍打工的占86.9%,通过(政府、单位)组织外出打工的只有6.3%。三、甘肃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初见成效近年来,甘肃省农村劳务输出和转移工作一年一个台阶,劳务输出和转移规模逐年扩大,劳务收入逐年上升,大批农民通过劳务输出和转移摆脱了贫困。劳务输出和转移也成为贫困地区的支柱产业,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1987年全年输出和转移120万人次,创劳务收入5亿元;到2002年全年输出和转移266万多人次,创劳务收入40多亿元。随着外出打工人员的增加,劳务经济对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日益突出,逐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甘肃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852元,人均外出务工收入为252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3.61%;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673元,人均外出务工收入195元,占11.63%;外出务工收入增加对甘肃省农村居民纯收入增加的贡献率为32%。2003-2004年甘肃省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分别为5.2%和10.7%,而同年的劳务收入水平却分别增长了11.76%和29.48%。成规模的劳务输出,不仅使很大一部分农民脱贫,使部分农民开始走向富裕,而且对贫困地区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农民拓宽了视野,转变了观念农民长期贫穷的原因,除了自然条件恶劣外,观念陈旧、信息闭塞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镇务工,亲历了城市改革开放带来的迅速发展,经受了市场经济和现代文明的洗礼,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生活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民到省会城市和东部发达地区,特别是到沿海地区打工,等于进了一个全新的培训班,思想解放了,观念更新了,学到了技术,增长了才干,总体素质发生了质的飞跃,迅速成长为适应新时期要求的新一代劳动者。这种培养人才的规模、速度、质量、效果,是任何正规学校都无法比拟的。据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统计,该县劳务输出人员中已经有3000多人通过劳务实践学会了各种实用技术,靠一技之长在城市站住了脚,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有400多人先后担任所在企业中上层领导,由一个打工者成长为企业管理者,该县恭门乡女青年张敏就曾担任过深圳某房地产公司的顾问。2.弥补了农业投入的不足,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甘肃省农民经济收入低,对农业生产和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相对较少,农业发展后劲不足,劳务输转带来的收入有效地增加了农民对农业生产和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同时,由于大量劳务收入积累的资金投入农村,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发展了花卉种植、温室蔬菜、特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新兴产业。3.减轻了农村就业压力,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随着农业生产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出售难、农民收入增幅缓慢、农民负担过重等问题凸现出来。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农村劳动力不能充分就业,富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得不到充分有效利用,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改善了农民的就业结构。“九五”期间,甘肃省累计输转农村劳动力1069万余人次,创劳务总收入120多亿元,相当于全省一年的财政收入。由于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劳务输转实现了异地就业,减少了农村的不安定因素,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长期困扰农村的“三打”已经逐步被新的“两打”取代,即由打牌(赌博)、打关(喝酒)、打架,变为“打工出门挣钱、打道回府创业”。4.促进了乡镇企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甘肃省乡镇企业由于受到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客观条件的制约,发展比较缓慢。通过劳务输出和转移,一部分农民不但解决了温饱,还学到了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掌握了技术,积累了资金,返乡创办经济实体,推动了当地乡镇企业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劳务输出-返乡创业-发展当地农村经济-加快奔小康步伐”的良性循环的路子。临夏州、永昌县、永登县、山丹县等地近年来兴办的建材、化工、制革、毛纺、养殖、旅游等一批相当规模的企业,大都是劳务人员创办的。许多通过劳务输转脱贫致富的农民,积极捐助资金投入当地公益事业,加快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仅2001年全省劳务人员投入乡镇企业和公益事业的资金达6.83亿元,占当年劳务收入的22.7%。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甘肃省劳务输转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不仅成为贫困地区脱贫的战略举措,而且成为农村实现小康的发展战略。这项措施与国家的“扶贫计划”相比是一项低投入、高回报、见效快的产业。同时,劳务输转减轻了土地的人口负荷,减少了人口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对遏制土地的滥垦和水资源的消耗,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甘肃外出劳动力存在的问题1.转移多呈盲目性甘肃省农村外出劳动力转移主要是农民自发的个人行为,带有较大的盲目性。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在组织劳务输出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工作缺乏连续性、灵活性,对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劳动力素质要求的变化缺乏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对农村外出劳动力转移缺乏有效的指导,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帮助他们做好转移前的培训和准备工作,对实现转移后的人员关注也不够,致使一些农村外出劳动力进城后在户口、就业、子女入托、上学、工商登记等方面遇到自身无力解决的问题,迫使部分人又重新返乡务农。调查资料表明:2004年甘肃省农村当年返乡劳动力人数占当年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人数的9.2%。2.转向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工资低、劳动强度大、安全设施差随着民营经济、个体私营经济的不断发展,单位用工逐年增加,为农村外出劳动力转移提供了广阔的前景。但由于劳动用工工资、劳动安全管理方面政策、法规往往滞后,不少用工单位工作场地简陋,生产设备陈旧,缺少安全防护,存在着诸多隐患。多数经营者只重视眼前效益,擅自延长工作时间,压低劳动报酬,不少民工甚至辛勤劳作一年,到头来领不到工钱,被人肆意盘剥,这种现象又导致已转移的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务农。2004年甘肃省当年农村返乡劳动力因要不到工资、缺乏安全感人数占当年农村返回劳动力人数的3.26%。3.自我脱贫的竞争意识不强甘肃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居全国较低位次,2004年甘肃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852元,居全国第30位,排序倒数第二。因此,摆脱贫困、尽快致富是甘肃省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也是各级政府着力解决的问题,但由于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养成等待政府发救济、给补助的“等、靠、要”思想,自我脱贫的主动性不强,没有像发达地区的农民那样想方设法寻找致富途径,千方百计提高自身素质,学习一技之长。4.劳动力市场发育不成熟,外出转移组织化程度低当前,劳动力市场供需脱节、信息不灵、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地方、一些行业劳动力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有活没人干”和“有人没活干”的现象同时并存,劳动力市场还不是统一开放的市场,仍然由城乡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所构成,农民不能平等就业,制约了农村外出劳动力的转移。一些地方对转移农村外出劳动力重视不够,信息服务滞后,管理收费重重,挫伤了农民转移的积极性。已经转移的农村外出劳动力大多是自发的,有组织转移的不多。由于这种自发性、分散性,当转移后其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势单力薄,他们迫切需要有组织的转移。2004年甘肃省农村当年外出劳动力中,通过政府(单位)组织外出的只占6.3%。5.外出打工农民的合法权益没有保障一是绝大部分外出打工农民没有参加劳动保险;二是绝大部分外出打工农民没有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一旦遇到意外事故,最后吃亏的还是农民自己;三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然存在。2004年调查资料显示:外出打工农民中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