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设计安全规范指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常规勘察作业安全生产规范指引第三章特殊场景勘察作业安全生产规范指引第四章通信机房设计安全责任规范指引第五章通信电源设计安全责任规范指引第六章通信室外设计安全责任规范指引第七章通信管线设计安全责任规范指引第八章设计文件中安全生产的相关说明附录:通信勘察设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文摘录通信设计安全规范指引第一章总则为保证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服”)下属各设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顺利实施,加强在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中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落实工程勘察设计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范指引。第一条本规范指引编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以及相关安全生产规范等。第二条该规范指引文件归属于中通服安全制度建设工作,系诸项安全规范指引文件之一,为通信勘察设计工作提供规范指引。第三条各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对其设计安全性负责。第四条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应保障自身安全生产,包括人身安全、设备设施财产安全、以及运行环境安全等。同时由于设计工作的先导性作用,应保障设计结果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性标准,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维护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维护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必须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必要指导意见。通信工程勘察和设计过程中,应注意信息安全,对涉及国家安全和通信网络安全、相关单位核心利益的数据信息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第五条各专业设计人员在勘察设计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循本安全规范指引,必须严格遵守各种相关通信工程设计规范,坚持安全教育培训上岗制度,采取措施保障通信网络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设计人员人身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通信网络功能的正常发挥、通信工程的顺利实施,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第六条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勘察设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关安全规定人手一册,全体设计人员平时应认真学习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各种通信工程设计规范中的相关安全规定,并在日常勘察设计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第七条各设计单位应设臵安全监督员,制定相关检查和管理制度。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指导本单位员工自觉遵守本规范指引,并做好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等台帐管理工作。第八条各设计单位应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原则上应确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度,并将安全生产学习作为自身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常抓不懈。结合本规范指引,将安全生产制度推进到生产单位的每个层次,使安全生产工作从制度到技术获得全面落实。第二章常规勘察作业安全生产规范指引第一条为确保通信工程勘察中的人员及财产安全,勘察中要确保二人(不少于二人)以上为一勘察小组进行现场勘察,小组成员可以由具备勘察资质的技术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构成,辅助人员可以由建设方随行人员、向导、勘察车辆驾驶员等兼任。严禁勘察技术人员兼任勘察车辆驾驶员。第二条应确保勘察用车安全,车辆必须来自公司自有车队、建设单位自有车队,或其它具备合法资质的车辆运营机构,严禁私自乘坐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进行查勘。应选择适合勘察地现场环境的车型,出发前应认真告知驾驶员勘察目的地基本情况,共同安排合理路线,并做好车辆检查、物资储备、天气预报查询等各项准备工作。当需要使用船舶等其它交通工具勘察时,应遵循相关交通安全要求,确保出行安全。第三条勘察出发前应认真检查勘察工具是否功能良好,检查电子设备电池情况,保障整个勘察过程中工具、仪器正常运作。正确使用勘察工具、仪器,并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做到规范使用。勘察过程中不要随手乱放乱丢工具,每件工具使用完成后及时放回勘察包或工具箱,勘察完成后离场前应仔细检查有无遗漏。第四条勘察前应准备好安全防护物品,尤其是前往特殊场景勘察,或者预计勘察中会遇到特殊天气时,应做好充分准备,出发前携带各种防护物品和备用物资,例如雨伞和雨靴、饮用水和食品、急救包等,前往野外勘察或有可能需要穿越野外区域时急救包中应配备有防毒及解毒药品。第五条在特殊场景下勘察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和防护措施,具体请参看本指引第三章“高危勘察作业安全生产规范指引”。常见的特殊场景勘察主要有:高空作业勘察、下井作业勘察、野外勘察、电力线附近勘察、高辐射区域勘察、雷雨大雾天勘察、高温天气勘察、高寒地区勘察、海岛勘察、在建工地勘察。第六条设计人员进入通信机房,应严格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有进出登记制度的机房应主动做好登记工作,并在允许的范围内作业。进入机房时需佩带工作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饮水。第七条对正处于施工阶段的通信机房进行勘察时,必须遵守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条例,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具体参照“第三章第十二条”建筑工地勘察时应注意事项。第八条对租用、购臵非通信建筑作为通信机房使用的房屋进行勘察时,必须遵守原有建筑单位的安全管理条例。对建筑物勘察时应注意:(一)进入建筑物勘察时,需由建筑单位相关人员陪同,在对不明是否损坏的门窗、吊顶、地板、线槽及不明是否带电的设备等接触前均应咨询陪同人员。(二)进入配电室内,如遇潮湿环境或地面无绝缘垫的情况,应穿绝缘鞋或戴绝缘手套后,方可触碰电气设备。(三)进入地下室、光缆进线室等长久无人出入等环境内,应首先保持良好的空气流通后,方能进入。第九条对已投入运行的通信机房进行勘察时,必须遵守机房安全管理的相关条例。对机房勘察时应注意:(一)对于采用活动地板的机房,勘察过程应注意避免踏空,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地板吸引设备打开地板、勘察后盖好,勘察作业过程中注意避免破坏地板下原有线缆。(二)在正在施工的机房勘察时,应注意避开设备搬运、头顶施工等容易碰撞或跌落可能的环境。(三)勘察过程中,严禁触摸设备带电部分。在接触通信设备时,应佩戴防静电手腕带。(四)严禁私自拉、合开关(照明开关除外)。(五)不允许随便拉扯机架内部及设备间通信线缆,避免连接松动影响通信甚至造成通信中断事故。(六)对电气设备进行查勘时,人体不应同时触及不同的金属物体,以防止遭受意外电击。对电气设备进行查勘时,双脚应站在绝缘垫上,禁止站在活动金属梯上查看电气设备。查勘时遇潮湿的地面、墙面、电气设备等处,应有防止触电的措施,如穿绝缘靴、避免人体触及墙面、设备等。对电气设备进行查勘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养成眼观、耳听、鼻闻、手试(设备温度)的习惯,以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的现状,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对人身造成伤害。(七)测量应使用皮卷尺,不得使用金属尺在有电气设备的机房进行测量;不得在有高压设备的场所使用卷尺进行测量。(八)遇雷雨天气,不得靠近避雷器装臵。(九)进入通信机房,禁止使用可能引起强电磁场干扰的设备,避免对生产设备产生电磁干扰。(十)机房内勘察时,随身携带的物品不得随意放臵,避免引起电池、设备等短路损坏或起火。第十条设计人员在对通信电源设备进行勘察时,应结合局房不同设备特征识别危险源,采取防范措施,保障勘察的安全:(一)对低压设备进行查勘时,人体或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应小于0.1米;对于有高压配电装臵(10Kv及以下)的地方,应确保人体或其所携带工具与高压带电部分的最小净距离为0.7米。对于有隔离栅栏的高压设备,如变压器等,不得越过栅栏。(二)10KV高压设备或380V低压设备采用下走线方式时,现场勘察应注意地沟的盖板封堵,避免踏空跌落。(三)10KV高压设备周围设臵安全防护栏时,不得跨越。(四)不得随意触摸柴油发电机组发动机、排烟管部分有可能高温的器件。(五)在柴油发电机组运行时,尽量不要在油机房内进行勘察。(六)燃油室内及燃油管路勘察时,严禁明火。(七)电池室内的不明液体禁止直接触摸。(八)禁止触摸电力室内任意电源设备的裸露母排。(九)禁止用手触摸元器件温升情况,应采用红外温度测量设备。(十)在采用钳形表测量电流时,严禁用手扭动电缆。(十一)不得对各种开关进行分合闸操作。(十二)不得随意翻动挂在配电设备柜体正面的提醒吊牌、不得在值班人员操作电气机构时进行干扰。第十一条室外勘察时应注意:(一)前往室外环境进行勘察前,应充分了解所在地环境情况,做好潜在危险预判,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安全防护措施。(二)在室外勘察时应注意人身安全,做好防雷、防电,应避免靠近和接触电力线,在塔桅或建筑物上勘察时防止跌落,在特殊环境和特殊天气下勘察应做好相应安全防护。(三)连续多日进行室外勘察时,应调整好作息时间,保持良好饮食卫生和营养,确保身体健康,出现发热、脱水等身体症状应立刻停止勘察工作,就近就医。(四)室外勘察应避免破环周边自然环境,保护周边植被、水源地等安全,设计方案也应着重考虑不破坏原有自然环境状态。(五)在铁路、桥梁及有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勘察时,不准使用妨碍火车、船只通行的信号标志。严禁在铁轨、桥梁上坐卧。严禁在铁轨或双轨中间行走,携带较长的工具在铁路沿线行走时,所携带的工具要与路轨平行,并注意避让。跨越铁路时,必须注意铁路的信号灯和来往的火车。第十二条在室外线路测量时应注意:(一)在路由测量中传递标杆时,不得抛掷。移动标旗或指挥旗时,遇有火车和船只等行驶,须将标旗等平放或收起。(二)测量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段丈量。皮尺、钢卷尺横过公路或在路口丈量时,应注意行人和车辆,不得被车辆碾压。(三)露天测量时,观测者不得离开测量仪器。因故需要离开测量仪器时,应指定专人看守。测量仪器不用时,应放臵在专用箱包内,专人保管。(四)沿管线路由钉的水平桩或中心桩,不得高出路面I厘米以上。第十三条地下管道勘测使用电测法物探作业时必须遵守工信部《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中相关电测法物探作业安全操作规定。第十四条如发现设备或设施有异常情况,应按照规程及时通知机房管理员或建设单位相关部门,严禁私自处理。第十五条勘察中挖掘沟(坑)时,如发现有埋藏物,特别是文物、古墓等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与有关部门联系,在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严禁在该地段内继续作业。第十六条在勘察机房遇到消防报警时,应按照机房消防撤离路线迅速离开机房区域;若已经发生燃烧,应迅速在机房消防工具区域佩戴呼吸面罩,并迅速离开机房区域。第三章特殊场景勘察作业安全生产规范指引特殊场景勘察主要有:高空作业勘察、下井作业勘察、野外勘察、电力线附近勘察、高速公路上勘察、高原区域勘察、高辐射区域勘察、雷雨大雾天勘察、高温天气勘察、高寒地区勘察、海岛勘察、在建工地勘察。第一条高空作业勘察安全规范:(一)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登高证的员工方可进行高空勘察作业,并遵循高空作业相关操作规程,其他人员严禁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二)存在严重锈蚀现象的铁塔、增高架、支撑杆不可攀登。(三)除非必要,一般情况下不建议攀登50米(含50米)以上的铁塔,攀登超过30米(含30米)的铁塔应至少有另一名同事共同攀登或在塔底照应。(查阅依据)(四)遇到下列气候环境条件时严禁上塔施工作业:(1)地面气温超过40℃或低于-20℃时;(2)五级风及以上;(3)沙尘、云雾或能见度低;(4)雨雪天气;(5)杆塔上有冰冻、霜雪尚未融化前;(6)附近地区有雷雨。(五)防护用品和攀爬准备:攀登铁塔、增高架、支撑杆时必须系上安全带;攀登铁塔或登高时建议穿摩擦力大的鞋,禁止穿尖头皮鞋、裙子登高;攀登前应检查身上勿携带易挂住铁塔的物品,检查安全带是否结实无损、安全扣是否完整,并除下手表,手镯等易与铁塔相碰刮的器物。勘察工具应妥善装于包内,防止攀登过程中漏出,并将包稳妥背好,方可攀登铁塔;严禁攀爬时手中持有物品。(六)攀爬技术要领:攀爬铁塔时要注意抬头观察,留意有无鸟巢、蜂窝等危险物,如果不能妥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