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职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项制度考核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要与学教育教学、内部管理和基本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进行,每学年终考核一次。考核内容主要是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甘肃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职责的情况。考核实行逐项量分的办法,评出优、好、中、差四个等次,好的表彰奖励,差的通报批评。考核工作必须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评测制度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民主测评一次。测评与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优晋级等结合进行,也可单独进行。测评的主要内容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参与测评的教职工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要占教职工总数的70%以上。学校党支部、校委会对民主测评中反映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要认真对待,限期纠政和解决。工作报告制度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学期向教职工大会作出专题报告,每学年向职工代表大会作出专题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同时报送上级党组织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个人要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全面的陈述报告,并在支委会、校委会上接受监督。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既要报告成绩,又要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政自律规定方面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监督检查制度学校党支部成员由纪检委员牵头,工会、团委、妇委、学生会等群众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学期监督检查一次。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接受县纪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对检查出发现的违纪问题,党支部、校委会要严肃对待,配合有关方面认真调查处理。监督检查工作要细致深入,注重整改,注重实效。廉政档案制度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督查、测评、报告的结果,要建立专档。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个人基本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组织摘要,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奖惩情况和单位党组织审核意见等。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推荐任用的重要依据,可提供给上级党组织和教育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