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润晓处长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座谈暨节能监测系统建设研讨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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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润晓处长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座谈暨节能监测系统建设研讨会上的讲话发布时间:2011.09.22浏览次数:65同志们: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威海会议精神,确保完成今年建筑节能各项工作任务,经厅领导同意,决定召开这次会议,既调度情况、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也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就节能监测系统建设、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通过交流研讨,大家进一步统一了认识,明确了目标方向,理清了工作思路,也增强了信心。总的看,上半年,特别是威海会议以来,大家积极行动,克服困难,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从各市汇报交流的情况看,工作进展不平衡,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要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时间非常紧迫,任务相当艰巨,必须加倍努力。我就做好下半年建筑节能有关重点工作再强调几点。一、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经过大家的积极努力,我们圆满完成了“十一五”改造任务,今年的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日照市、文登市列为国家“十二五”第一批“节能暖房”重点城市。省政府调整成立了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领导小组,印发了工作意见,在威海召开了工作会议。成绩的取得是全省上下克服重重困难,付出艰辛汗水取得的,我们要倍加珍惜,继续努力。各市积极贯彻威海会议精神,各项工作又有了新的突破。在年初安排5000万元预算的基础上,省财政又追加建筑节能专项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据了解,济南、青岛、枣庄、烟台、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菏泽10市明确了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东营、烟台、日照、临沂所属部分县市也列支了专项资金予以支持。但是,综合我省各地情况,当前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一是会议落实进展情况不平衡。威海会议已过去两个月,有的市至今没有召开全市工作会议,有的市没有出台相应文件,有的市没有与县市区签订改造目标责任书。二是今年工作启动晚,大部分项目尚未开工,离采暖季开始还有两个月时间,完成任务难度加大。4个市至今没有开工项目。三是各地年度预算已经安排完毕,再追加资金难度大。6个市今年尚未有配套资金。四是目前国家对节能改造用保温材料政策不明确,施工材料难以选择,拖延了工期。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强化督促抓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威海会议精神,尽快召开全市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措施,分解落实任务,与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要细化分解项目,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快工程改造进度,对供热计量改造工程或供热计量改造部分可以先行施工,不要等不要靠,要积极争取公安消防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节能暖房”重点市、县(市)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十二五”期间将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改造完毕,有条件的力争在三年内完成。要加强协调,进一步落实配套资金。(二)强化工程监管要将综合节能改造工程全部纳入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加强建筑保温材料、供热计量产品、门窗的准入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对外墙保温材料进行现场抽检,不达标产品一律不准使用,加强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全过程监督,强化建筑材料见证抽样检测,杜绝交叉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三)强化考核监督从8月份开始,我们继续实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并对各地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和检查,年底前进行评价考核,考核情况向全省通报并报省政府。充分发挥专家督导组的作用,加强对改造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二、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公共建筑节能工作是我们面临的又一项重点、难点和创新性工作,近年来,我省不断探索创新,率先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标准,完善了相关制度。省政府印发的鲁政发[2011]26号文件,明确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平台建设和节能改造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关键是要抓落实,要以贯彻落实鲁政发[2011]26号文件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建[2011]207号文件精神为中心,以节能监测系统建设为重点,完善相关政策配套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快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步伐最近,我省已被批准为全国节能监测平台建设示范省,这是国家对我省监测平台建设的肯定、鞭策和有力支持。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是当前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当务之急是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关键工作:一是认真组织编制节能监测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监测平台建设工作关联性、整体性强,必须认真编制好实施方案,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各市务必会同有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在对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状况深入调查摸底和学习掌握相关政策与标准要求的基础上,编制好本市2011—2013年节能监测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并于今年10月底前报省厅。省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市上报方案审查后,将对市级数据中心建设给予补助。未编制上报方案或方案不合格的,不予支持。各市在方案编制过程中有何问题可与省平台建设技术支撑单位联系。为保证方案的有效实施,各市方案编制完成后,应提请市政府审查后以市政府文件印发执行。二是抓紧建立市级节能监管数据中心。城市节能监管数据中心负责本市各监测建筑能耗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按照节能监测系统建设的内在要求,数据中心建设应当先行。济南、青岛已初步建立了小型数据中心,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其他6个示范城市务必在今年年底前建立节能监管数据中心,实现能耗数据与省中心联网上传,其他各市要于明年9月底前建立数据中心。市级数据中心要设在各市建委(建设局),不能设在其他部门或企业。为保证建筑能耗数据统计分析的统一性、有效性,省、市数据中心的应用软件系统由省里统一组织开发编制并配发。三是切实组织好标准的宣贯培训。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规范》是我省节能监测系统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的依据。目前不少设计、管理等人员对这个标准不熟悉不掌握,影响了工作推进。东营等市组织开展了宣贯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尚未组织宣贯培训的市地,要抓紧组织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确保标准的贯彻实施。四是严把新建建筑监测关口。认真贯彻《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要求,依法加强节能监测系统工程建设监管,凡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未按规定建立节能监测系统的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各市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从尚未竣工的建筑抓起,将是否建立节能监测系统纳入节能建筑认定评审或节能审查监督程序,严格把关。凡是进行节能改造的公共建筑,要同步建立节能监测系统。要加强监测系统工程质量管理,未经省认定的监测系统技术产品,不得用于工程建设。五是积极组织既有建筑分项计量与监测改造。要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分批建立节能监测系统。近几年新建建筑已有用电分项计量装置的,只需安装监测系统。要充分发挥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密切协作,率先在党政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等院校等建立监测系统。要按照省政府要求,确保在2013年底前所有大型公共建筑建立节能监测系统。(二)积极组织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是耗能大户,对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效果好,社会影响大。当前要按照省政府26号文件要求,首先在原有能耗调查统计基础上,组织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摸底,抓紧编制本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规划,分析公共建筑节能现状、面临的形势和“十二五”节能潜力,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政策措施。各市“十二五”规划要在今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并报省厅备案。今年,全省分解下达了10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各市正在积极组织落实。经与省财政厅协商,将从今年新增的1个亿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中切出一部分专门用于支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会后将部署项目申报工作。各市也要借省政府文件出台和威海会议召开的东风,积极争取市财政加大公共建筑节能资金投入,今后省奖补资金将与各市配套资金挂钩。积极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改造,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公共建筑类型比较多,节能改造比较复杂,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改造投资最优化、节能效果最大化的原则,针对采暖制冷系统、照明系统、围护结构等内容进行改造。节能改造要按照建设部2009年发布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实施。(三)认真扎实做好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能耗统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有的市地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工作不认真细致,走了过场,以致情况不明,数字不清,导致在制定规划方案等许多工作中十分被动。各市务必要改变单纯依靠发放收集报表,将工作任务简单分配到县市区的工作方式,要按国家和省要求,认真扎实的组织进行能耗调查统计工作,并建立数据库。要组织进行必要的入户调查和数据复查,保证数据的准确可靠。要将单位面积能耗高于平均水平和年总能耗高于1000吨标煤的建筑确定为重点用能建筑,并结合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和节能改造工作,组织开展建筑能源审计。要加强对统计、审计数据的总结分析和应用研究,确定本地区公共建筑能耗基线,识别高耗能建筑,为制定本地区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和节能改造方案奠定良好基础。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是我省的一大亮点。今年我省又有3市5县入选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12个项目入选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再创新高。截至7月底,16个市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任务全面落实,全省共落实项目784个、2411.67万平方米。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快示范市、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实施进度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要求,示范市、县任务应在国家批准后两年内完成,其中第一年要完成示范任务面积的50%以上、第二年要全部完成示范任务面积,逾期没有完成的将相应扣减或不予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并酌情取消示范资格。从这次核查情况看,距此要求有一定差距,个别市、县的差距还比较大。各有关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并根据进度及时协调财政部门拨付中央补助资金,加快中央预算执行,推动示范项目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更好地发挥中央资金的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示范引导作用。要严格按照国家审定的示范市、县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因故确需对项目进行调整的,要报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批准;已竣工的示范项目,要及时提请省厅组织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效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在此基础上及时做好项目的验收评估;要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未取得省统一认定证书的产品和设备,不得用于示范项目建设。(二)加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后续工作管理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和资金清算时间。未按规定期限完工的项目,剩余补助资金不予拨付,并一律收回此前拨付的补助资金。相关市要切实加强对光电示范项目的后续工作管理,强化指导、督促和协调,切实加快项目建设、数据上传进度,确保各年度项目如期完成竣工验收,决不能发生因项目无法按时完工、被国家收回已拨付补助资金的情况。对已竣工并实现数据上传的项目,要及时提请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验收评估,并申请国家进行资金清算。(三)积极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鲁政办发[2009]119号文件对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有明确要求,并将一体化应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市政府的节能考核指标。各市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拟建、在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以及有关公共建筑,安装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有条件的市,要在高层住宅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年度任务尚未全面落实的城市要抓紧落实到应用项目,抓住当前建筑施工的黄金季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四)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水平最近,根据财政部、建设部部署,省厅组织编制了《太阳能技术建筑综合应用实施方案》,下一步将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以被动式太阳能房及太阳能中高温利用、空调、热水系统广度应用、光伏幕墙发电以及太阳能与其他能源复合供热/制冷等技术为重点,努力推动太阳能建筑应用在深度、广度上取得进一步突破。此外,计划自明年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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