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发布时间:07-01-2610:08:07阅读次数:13875编辑:灰色银币来源:投稿(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杨百成)根据我单位近几年来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方面制定的管理制度,经过实施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达到了预防事故的目的。现提供给同行仅供参考。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一、起重机械设备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1.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汽车、履带、轨道和轮胎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蓝、物料提升机等。建筑施工企业制造、租赁、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本规定。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准审批安装资质,培训考核操作人员,办理登记使用手续。4.起重机械的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二、起重机械的租赁1.从事起重机械租赁的单位,应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租赁单位出租起重机械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并与承租单位签订设备使用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2.租赁单位不得购置、出租:①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②属国家明令淘汰,规定不准再使用的;③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和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3.租赁单位起重机械档案内容主要有:①相应的监督检验证明、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②历次安装验收资料;③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④日常维护保养记录;⑤维修和技术改造资料;⑥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与累计运转记录。三、起重机械的安装1.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业务。2.安装单位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和手续;①安装单位的资质证、安装人员的资格证;②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③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④安装合同协议书及各方的安全责任;⑤应急救援预案;⑥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和其它要求;以上资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工程监理单位,审批并告知施工现场各有关单位后方可进行安装。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3.安装单位在安装与拆除起重机械前,由安装拆除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地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专业技术人员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工程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4.验收和定期检验。起重机械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技术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检和调试,自检合格后申请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投入使用。起重机械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其周期为两年(施工升降机为一年)。包括新设备首次启用;经大修、改造的;若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重大机械事故,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机械,应在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四、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使用1.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不得将未经安全认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自行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首次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2.使用中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使用制度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3.起重机械的安装、操作、拆除等工作都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相应的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完成,禁止无证人员操作。4.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建筑工地起重机械首次启用,使用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登记备案时应出具有关资料。5.事故处理。起重机械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及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五、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有关安全技术管理1.塔吊1.1塔吊安装与拆卸方案1.1.1安装与拆卸方案的编制依据:《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1994《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26—1999《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1)国家有关塔式起重机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2)随机的使用、拆装说明书,整机、部件的装配图,电气原理及接线图等;(3)已有的拆装工艺及过去拆装作业中积累的技术资料;(4)其他单位的拆装工艺或有关资料。(5)安装与拆卸方案的审批会签表。(6)安装拆卸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书。安装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料:(7)安装单位资质证,安装人员资格证;(8)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9)安装方案,安全保障措施;(10)安装合同协议及各方安全责任;(11)应急救援预案;(12)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的其它要求。1.2塔吊的安装与拆卸1.2.1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安装作业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防止任何隐患存在,确保安全作业。(1)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序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2)对所拆装塔式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器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挂靴爬爪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5)拆装作业中的辅助机械,如起重机、运输汽车等必须性能良好,技术要求能保证拆装作业需要。(6)检查电源闸箱及供电线路,保证电力正常供应。(7)检查作业现场有关情况,如作业场地、运输道路是否已具备拆装作业条件。(8)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事,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9)安全措施应符合要求。1.2.2拆装作业中的安全技术(1)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如需要加快进度,可在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的夜间作一些拼装工作。不得在大风、浓雾和雨、雪天进行。(2)在拆装作业的全过程,必须保持现场的整洁和秩序。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以免妨碍作业并影响安全。对放置起重机金属结构的下面必须垫放枋子,防止损坏结构或造成结构变形。(3)安装架设用的钢丝绳及其连接和固定,必须符合标准和满足安装上的要求。(4)在进行逐件组成和部件安装之前,必须对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况、连接情况和钢丝绳穿绕情况、电器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5)在装起重臂和平衡臂时,要始终保持起重机的平衡,禁止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6)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如突然发生停电、机械故障、天气骤变等情况不能继续作业,或作业时间已到需要停休时,必须使起重机已安装、拆卸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已锁固牢靠,所有结构件已连接牢固,塔顶的重心线处于塔底支承四边中心线处,再经过检查确认妥善后,方可停止作业。(7)安装时应按安全要求使用规定的螺栓、销、轴等连接件,螺栓紧固时应符合规定的预紧力,螺栓、销、轴都要有可靠的防松或保护装置。(8)在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限位装置和限位器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护链、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9)安装作业的程序,辅助设备、索具、工具以及地锚构筑等,均应遵照该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或参照标准安装工艺执行。1.2.3顶升作业的安全技术(1)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并调整好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2)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1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3)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如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加大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使上下塔身连接牢固。(4)顶升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起重臂和其他作业,顶升中如果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如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将顶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各连接螺栓紧固。(5)在拆除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销子)时,如出现最后一处螺栓拆装困难,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6)顶升时,必须确认顶升撑角稳妥就位后,方可继续下一个动作。(7)顶升工作中,随时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变化,如有异常反应及时检查调整。还要有专人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8)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9)拆卸过程顶升时,其注意事项同上。但锚固装置决不允许提前拆卸,只有降到附着节时方可拆除。(10)安装和拆卸工作的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吻合良好,液压系统的左右操作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的电源。1.2.4附着锚固作业的安全技术(1)建筑物预埋附着支座处的受力强度,必须经过验算,能满足塔式起重机在工作或非工作状态下的载荷。(2)应根据建筑施工的总高度、建筑结构特点以及施工进度要求等情况,确定附着方案。(3)在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时,要通过调整附着杆的距离,保证塔身的垂直度。(4)附着框架应尽可能设置在塔身标准节的节点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应设斜撑加固。(5)随着塔身的顶升接高而增设的附着装置应及时附着于建筑物,附着装置以上的塔身自由高度按照塔吊说明书执行。(6)布设附着支座处必须加配钢筋并适当的提高混凝土的强度等级。(7)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除相应的附着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除附着装置。(8)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拆除附着装置。(9)附着装置的安装、拆除、检查及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并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1.2.5内爬升作业的安全技术(1)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超过五级时,应停止作业。(2)爬升时应加强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经排除,不得继续爬升。(3)爬升过程中,禁止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4)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除塔身底座的支承梁和支腿,并通过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同时要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使起重机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载荷。(5)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一般不得小于3个楼层。(6)凡置有固定爬升框架的楼层的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做临时加固应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做临时加固。(7)每次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必须立即用钢筋混凝土封闭。(8)起重机完成内爬式作业后,必须检查各部位是否固定牢固,爬升框架是否固定,底座支承梁是否紧固,楼板临时支撑是否妥善等,确认无遗留问题存在,方可进行吊装作业。1.3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3.1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1)路基承载能力:轻型(起重量30kN以下)应60~100kPa,中型(起重量31~150kN)应为101~200kPa,重型(起重量150kN以上)应为200kPa以上;(2)每间隔6m应设一个轨距拉杆,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的1/1000,且不超过±3mm;(3)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0;(4)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