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岗村说起——四侃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正像改革前的大寨一样,小岗村作为政府的一面旗帜,一直没敢放下,每届领导都到这里朝圣。小岗村宁可坐牢也不走集体经济道路的誓言和血淋淋骇人的18个红手印已经深深印在每个中国人脑海里,让集体经济这个邪恶的东西死灰复燃断了念想。一直到2004年,人们突然对小岗村重新有了兴趣。主要是因为18户115口人517亩耕地与改革前平均年粮食总产9000斤(《风起青萍末》),最高33250斤(《21世纪经济报》)有些让人起疑。淮河附近复种指数1.3多,意味着改革前小岗村平均单产只有最低17斤和最高50斤。这比农业条件最恶劣的西藏的54斤还少。再加上更多猫腻被揭穿,小岗村这面旗帜就有点破了,有点褪色了。虽然如此,以小岗村创造的家庭联产承包制让中国人摆脱了饥饿,农民收入大幅提升的说辞,并没有人怀疑。小岗村自己现在虽然觉得脸上挂不住,总结依然是“一夜过了温饱线,三十年没进富裕门”。那么,是不是分田到户,一心为己焕发出来的精神原子弹就比集体经济一心为公焕发出来的精神原子弹厉害。是不是都是精神力量,但前者粮食翻番为真,后者所谓粮食翻番有假呢?其实任何精神原子弹对打粮食的作用都是有限的。家庭联产承包对中国粮食产量增长的影响并不明显。全面实施联产承包制是1982年。1981年集体经济还占主体,粮食总产32502万吨,是个粮食平产年(低于1979年)。我们取1998年的丰产年的51220万吨(联产承包后持续增长期),17年年均增长2.7%。从1981年向前取17年是农业经济已经恢复的1964年,粮食总产18750万吨(到1981年也是持续增长期),年均增长3.3%。显然,联产承包制与集体经济体制在粮食增长方面没有令人惊奇的地方。有人会说再比长点,因为困难时期粮食产量猛降会减低增长率。那么我们以1952年这个大丰收年13213万吨(1949-1953粮食年均增长13.1%!)做起点,到1981年年均增长3.2%,而2009是中国粮食总产创纪录一年,粮食总产53082万吨,年均增长只有1.8%,只有改革前速度的56%。有人还不服气,说比短点。那就不讲理了。因为粮食产量与天气关系太大,三五年一个丰歉起伏期。可以查到历年粮食产量,你自己捣鼓点数算了。其实,中国自解放以来到1998年就是个粮食增长期。开始是农田水利改造,垦荒,接着是良种和化肥,再完就是农膜等。到九十年代后期没有有效的新技术可投入了,粮食产量七八年徘徊。2003年粮食产量甚至低于1990年。除了粮食,其他农牧产品也一样,只有水产品确实改革后增长快多了。贫道有的帖子曾详细做过分析。如果客观点看,农产品增长主要是技术投入和农田基本条件改善决定的。什么“焕发了……于是创造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说集体经济能信,说个体经济也不能信。那么,明摆着的是,一直到90年代中期,农民收入大幅提高难道不是事实吗?每个农民兄弟都有自己的切身感受,不是你个臭老道想否定就能给否定的!!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家庭人均收入比,1978年是257比100,1985年下降到186比100。后来虽然有点倒退,但1996年还高于1978年前,是247比100。如果看了贫道前面介绍的产量增长情况,难道自己就没有疑问吗?产量增长3-4%,收入增长7-8%,什么原因?简单得很嘛,价格提高了嘛。其实,联产承包制前1978-1981年农民人均收入增幅远高于1981-1984年。道理很简单,1978-1981年年均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10.9%,而1981-1984年3年年均只提高3.5%。如果不是这个时期自由市场开放可以卖溢价农产品,农民根本体会不了什么改革的伟大成绩。此后1985-1989年,1993-1995年又是两次大幅提升农产品收购价格过程,年均提升幅度分别是16.6%和23.9%!1978年到1995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年均提高9.6%,甚至高于农民纯收入7.8%的年均增长指数!另一个支撑贫道说法的是,1996年开始农产品收购价格长期不长(因为已经于国际市场价格接近),农民收入立刻放慢,甚至出现过负增长。所以,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严重压制了农民种田积极性,压抑了农业生产力提高,使我国经济处于崩溃边缘的帽子,该摘就摘吧。就算现在不给人民公社平反,历史也会平反的。另外,没有前30年的超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没有上亿亩土地的开垦,没有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教育,哪里有后来的成绩。甚至可以说,没有1979年尚有的90%以上的农村小学入学率和80%的农村中学入学率,就没有第一批足量的,能够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有人会说:扯过去干啥,现在怎么办是正经需要讨论问题。贫道扯出集体经济和小农经济,是因为前一个帖子最后承诺要给出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方向。贫道怕一旦提出这个方向时,马上一群人说贫道是搞复辟,是倒退(咋听都像批林批孔时的词儿),是否定改革开放,于是贫道不得不再把这些数字拿出来进行解释。为了后面没异议,只好先说了。说了没别的意思,意思是别上去就把农村集体经济看成万恶之源,十恶不赦。这样才好讨论。如果大家心平气和了,贫道就说说人民公社。1958年9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北戴河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人民公社这个经济体要包括“工、农、兵、学、商”,也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不仅仅从事农业,而是从事包括制造业和服务业中的大部分行业。甚至有这样的文字“不必搞成国营农场,农场就不好包括工、农、商、学、兵各个方面。”也就是说,虽然当时并不见得明白农村经济究竟该怎么做才能消灭“城乡差别”,但竟然简单地把农村当城市来办,甚至超过城市(城市起码没农)。当然,由于“浮夸风”和“穷过度”的干扰,大跃进失败了。但是人民公社还是保留了下来。到六十年代中期文革开始前后,很多农村开始涉及工业,而且已经不是简单的手工业,而是标准的制造业。到文革结束时,河南巩县的社办工业和苏南、浙江等地的部分社办、大队办甚至生产队办的工业已经非常兴盛,只是都是些点,没有形成局面。工农兵学商中工农有了,所谓兵就是民兵,各生产队都有民兵排长,虽然实际成为生产队一个干部而流于形式,但那是没仗可打。文革结束时,小学生在校生数达到15094万人,初中生6548万人,高中生1533万人,而这些学校,主要是大队、公社出资兴办的。(为了让大家知道这些数字是表达了什么,贫道再提供一些数字:1991年中国小学在校生人数12164人,1989年初中生在校生3838万人,1993年高中生在校生657万人,分别为峰值的81%、59%和43%。初、高中生都是在2002年再次达到和超过1978年水平的。在人口持续增加情况下,减少的中小学生显然是农村学生)商就是服务业,文件中提到的“公共食堂、幼儿园、托儿所、缝衣组、理发室、公共浴堂、幸福院”虽然多数在大跃进失败后没有了,但是农村养老、简单医疗还是集体经济投入的。这个时期设计的供销社和信用合作社虽说是集体性质,但属于垂直系统,与农村集体经济横向经济联系很弱。贫道做个设想:如果1979年照样进行大幅度不间断地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使集体经济收入提高。同时,将农村信用社、供销社下放给公社和县两级。国家对农村金融给予优惠政策,使之发育成替代后来农行的集体经济性质的半股份金融系统。取消农村商业和农用生产资料的一、二级站,让公社级供销社直接从厂家进货和订货。同时,将粮站和其他农产品征集系统纳入公社集体经济的供销社,作为与城市商业打交道的乙方(到80年代初,粮食,油料、棉花供给都已经不紧张),同时取消商业一、二级站,公社商业可以直接从厂家订货并组织农村零售。最主要的是,国家制定产业限制政策,将农副产品加工、食品、酒类、日杂等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行业下放地方,并逐步按大片原料产地成为集体企业。并给予税收优惠,以杜绝非农村集体经济资本进入这些行业。同时,将农村保险业、养老和有盈利机会的行业都按区域形成集体经济,与公社挂钩。在组织上,取消政社合一。生产队、大队、公社和公社联合体成为以分级合算的系统,以以按农民代表会为最高决策机构,所有执行者都是雇员身份。在经济上,以工分制为基础的按劳分配制度。所有社员在所工作岗位按劳计分,公社下属所有产业中的企业经营利润最后统一核算,按人、劳比例分配(四六、五五、或倒四六)。当然,这个过程不排除放开城市用工招工。同时,农村集体企业也聘用城市管理、技术人员,但不分红。由于80年代正处于农产品供给开始充裕的时期,加上这些政策,农村一方面会随着城市化加快而增加人均资源,另一方面会因为垄断农产品和部分轻工产品而按市场需求适时涨价。最主要的是,由于金融保险、制造业的技术进步率很高,服务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空间也很大,加上政策对城市资本的限制,使农村经济(不是农业经济)依然有不断、高速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能力。农村居民来自农林牧渔业的收入会急剧减少,并很快接近甚至短时期超过城镇居民。这样,中国农村经济不仅可以完全实现80-90年代中期的高速发展,而且不会出现90年代后期的大滑坡。说道这里,有人会说了:以前还觉得邋遢道人还比较实在,重逻辑讲事实,怎么今天胡说起来了?今天给谁一起喝了?其实贫道描绘的,很接近日本现有农村经济体制,只是日本农村经济没有贫道设计的这么极致罢了(当然贫道这里是随手写的,并没仔细推敲。仔细推敲并进行政策设计关键在思路,不在设计。贫道思路还清楚,设计不行。但会涉及的专业人员很多)。韩国、台湾、以色列都近似这种模式。有关日本,贫道此前帖子做过介绍。欧洲的荷兰、丹麦等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协会和合作机构按这个方式走的。可以说,除了美加澳和阿根廷巴西等土地资源充裕的国家走了美国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多数都发展了集体经济。这些国家和地区农民土地虽然私有,但来自土地经营的收入只占全部收入的10%甚至更低,大部分收入来自集体经营的部分。有人说,农村拿走一块制造业和商业、金融,城市人怎么办。其实,八十到九十年代正是信息产业和装备产业计算机化时期,农村人拿走的这些部分无论工业增加值率还是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始终在降低。城市化还会加快。农业合作化和农村集体化没有本质区别。主要生产资料是集体的(土地产是自己的,占总体固定资产比重不高)。每个农户所得来自三个部分:在自己徒弟上种养殖产品销售收入;在集体经济的企业中打工并按劳分配(工资),从集体经济经营企业的利润中部分按股部分按人头分配。由于农民来自自己经营的农牧渔产品收入比重已经很低(假如只有10%,实际接近当年社员的自留地和自养禽畜的产出。一些村自留地产出能占总收入百分之十几),因此发育充分的合作经济与人民公社差异并不大。除了可以指出政社合一等说改就改了的部分。秦晖先生也认为农村合作化是必要的,但反对强制。全球实现合作化的农村经济都是强制形成的。无非不是行政方式而是经济方式的结果而已。人民公社有点行政强制,但这不影响最后设计。日本不强制?日本颁布农会法,对参加农会的人实施政策优惠,惠农措施主要通过农会实施,谁不参加农会?不比行政命令、开会动员更正派和仁慈。没有看得见的手的支持,没有一个农村合作组织能在城市资本冲击下存活到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的意义在于:首先,只有是集体经济,国家才能名正言顺的让农民自办金融、保险、生产资料批零、与农产品关联大的轻工以及教育等产业,并将这些产业的利润基本平分给农民。如果不是集体经济,就会变成中国这样的少数农民从事这些产业并吃尽利润,其他人只能打工。形成农民对政府的抱怨(假如在日本,凭什么给他批这些项目并给那么多贷款而不给我批!马上闹成事件。但给了农会,屁也没人能放)其次,这些高于农林牧渔收益和技术进步率高的行业的利润不会被少数人拿走。也就是一次和二次分配中政府不用干预就实现了公平公正。由于农民能从农业和能从事的技术进步率相对低的非农产业中获利不会很高,这些利润的分配是非常关键的。少了这块部分,只能加大财政补贴。因此,贫道给改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关于扩大居民消费需求方法的研究,就是做深入调查研究并进行合作化试点,再开一次北戴河会议。形成一个《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集体经济的决议》。哈哈,管他有人听没,反正贫道说了。下一次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