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克段于鄢(一)有关背景材料本文选自《左传》。我们先简要地介绍一下《左传》这部书。《左传》又称《春秋左传》或《春秋左氏传》,顾名思义,这部书是一位姓左的人为《春秋》所作的传。因此,我们首先谈一谈《春秋》。《春秋》本是东周时期各国史书的统称,当时各诸侯国都设有专门的史官记载本国发生的大小事件,他们编写的历史书都叫“春秋”。不过除了鲁国的“春秋”以外,其它各国的“春秋”都没有保存下来。现在我们能见到的《春秋》据说是孔子依据鲁国史官编写的“春秋”重新加以整理修订而成的,它记载的历史始于鲁隐公元年即公元前722年,截止到鲁哀公十四年即公元前481年,共计242年。人们就把这段历史称为春秋时期。《春秋》记载历史过于简略,而且也不完备,242年的历史只有18000多字,连这段历史的轮廓都没有很好地描画出来。于是又出现了对《春秋》作补充说明的三部书,这就是《左传》、《公羊传》和《谷梁传》。所谓“传”,是儒家用来解释经典的文字。《春秋》是儒家一部重要的经典,因此就把《春秋》称作“春秋经”,而用来补充说明“春秋经”的三部书则分别称作《左传》、《公羊传》和《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这三传实际上是《春秋经》的三种讲解本、传授本。“左”相传是指左丘明,“公羊”是指公羊高,“谷梁”是指谷梁赤,这是三位解说传授《春秋经》的人。本来,经与传是分开的,不编在一起,古人叫做“别本单行”。到了西晋,杜预着《春秋左氏经传集解》,把《春秋经》和《左传》按年编插在一起,从此《左传》与《春秋》就合在一起了。在《春秋》三传中,《公羊传》和《谷梁传》主要是阐明《春秋经》的微言大义,所以历史史实的补充就很少,作为历史著作的价值远远不如《左传》。《左传》保存了大量的历史资料,全书18万字,远比《春秋》的内容丰富,加上文笔简练流畅,为我们再现了那个时代的历史面貌,因此自魏晋以来《左传》就压倒了《公羊》和《谷梁》二传。关于《左传》的作者,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左传》是春秋晚期鲁国史官左丘明创作的,不过最后成书大致是在战国的中期,这中间经过了他人的增补。关于《左传》的特点和价值,我们认为应该把握以下几点:1、《左传》是中国第一部叙事详明的编年体历史著作。它实际记事止于鲁悼公14年(公元前453年),比《春秋经》多了28年。所谓编年体史书,是以国君在位的年份为线索记载历史。因为现存《春秋》是鲁国的史书,所以记载历史就以鲁国国君在位的顺序为线索,春秋时期鲁国共有12位君主,即隐桓庄闵,僖文宣成,襄昭定哀。《左传》广泛记叙了春秋时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斗争和变革,保存了大量的古代史料,是一部重要的、独立的历史著作。《春秋经》虽然也是一部编年体历史著作,但是因为记事太简略,所以影响远远比不上《左传》。2、《左传》又是一部历史散文巨著,是一部杰出的文学著作。《左传》的作者有很高的语言修养,文笔简练,善于叙事和刻划人物;在处理复杂的历史材料方面,作者也表现出非凡的能力,特别是描写战争,作者把纷繁复杂的战争写得井井有条。作者的许多外交辞令也写得极为出色,使我们切实地感受到古代汉语丰富的表现力。总之,《左传》一书对后代的历史学、文学等都产生了相当深刻的影响。关于《左传》的注本,除了课本上提到的《春秋左传注疏》之外,1981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杨伯峻的《春秋左传注》一书,可以参考。“郑伯克段于鄢”原本是〈春秋经〉的一句话。隐公元年即公元前722年郑国发生了一场历史事件,〈春秋经〉的作者用一句话作了概括的记载。“郑伯”是指郑庄公,“伯”是郑国国君的爵位名,春秋时期周天子分封诸侯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克”是战胜的意思;“段”是郑庄公的弟弟的名字;“鄢”是地名,在今河南省鄢陵县境内。整句话意思是“郑伯在鄢这个地方战胜了他的弟弟段。”“克”本来是用于敌对双方的,现在却用于骨肉兄弟之间,这就表明了作者对这一事件的态度和看法。这种通过特定的词汇来隐含作者的意见和评价的表达方式,就是所谓的春秋笔法,而后人通过辨析经文的字句阐明其中隐含的意义,就是儒家学派津津乐道的〈春秋经〉的微言大义。不过,仅仅从这样一句话,我们实在无法了解这一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所以左丘明就对这句话作了详细的说明,写成了一篇长文,后来人们就把“郑伯克段于鄢”这句经文用作这篇文章的题目。从左丘明的叙述,我们知道了这一事件的全部过程。原来,郑庄公的母亲姜氏偏爱小儿子公叔段,想让公叔段取代哥哥嫡长子的位置而继承君位,由于丈夫郑武公的反对,姜氏没能达到目的。郑武公去世后郑庄公继位,将弟弟封在京邑。公叔段在京邑不断扩充势力,在姜氏的支持下形成对郑庄公的巨大威胁。郑庄公老谋深算,表明上对姜氏很尊重,对公叔段采取纵容的态度,一旦时机成熟,马上派兵伐段,夺了他的封地,迫使他流亡异国。这是《左传》的名篇之一。(二)课文第一段串讲1、【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初:当初。《左传》在追述以前的事情时,习惯上都用“初”。本文讲的是隐公元年(BC722)发生的事情,作者为了说清此事的来龙去脉,就用“初”字把时间向前推移了39年,追述到郑庄公的母亲出嫁到郑国的那一年,即BC761年。这一句中“郑武公”是谥号,下一句“庄公”也是谥号。所谓谥号,是在一国的君主或大臣去世以后,根据他的生平事迹,他一生的所做所为所封的号,带有盖棺论定的性质。因为“郑伯克段于鄢”这一历史是在郑武公和庄公去世后整理出来的,所以叙述他们生前的活动都要用他们死后的谥号,这是古代史书叙事的习惯。申:申国。申国的国姓是姜姓,而郑国的国姓与周天子相同,是姬姓,按照当时的风俗,同姓不婚,所以郑国的国君一定要娶异姓国的女子为妻。曰武姜:娶的妻子叫武姜。“武”是她丈夫的谥号,“姜”是她娘家的姓,合在一起作她的名。〈译〉当初,郑武公从申国娶妻,叫武姜。2、【生庄公及公叔段。】“生”的主语承上省略,应该是“姜氏生”。庄公是郑国国君,所以用谥号称述他。公叔段:“段”是名,“叔”是弟弟的意思,“共”是段后来失败流亡的诸侯国名。及:连词,与,和。〈译〉姜氏生了庄公和公叔段。3、【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寤:本指睡醒,这里是通假字,通“牾”,倒着。“寤生”就是倒生,胎儿出生的时候脚先出来,也就是难产。《史记•郑世家》里记载这件事情说:“生之难。”可以与此处相互印证。惊:吃惊,受惊,是个不及物动词,这里用作使动用法,“惊姜氏”意思是使姜氏受惊。〈译〉庄公出生的时候难产,使姜氏受惊,所以取名叫寤生,姜氏于是不喜欢他。4、【爱公叔段,欲立之,】〈译〉姜氏喜欢公叔段,想要立他作世子。5、【亟请于武公。公弗许。】亟:音qì,副词,屡次。这个字读jí,意思是“急”。弗:否定副词,一般否定及物动词,而且及物动词的宾语不出现,所以很多学者认为“弗”是“不+之”的合音形式。许:答应,同意。〈译〉屡次向郑武公请求,武公不答应她。以上第一段,叙述“郑伯克段于鄢”的背景,着重写姜氏对两个儿子的爱恶之偏。正是母亲的偏宠偏爱,导致了后来兄弟之间骨肉相残的悲剧。“遂恶之”的“遂”,把姜氏的任性偏执很充分地表现了出来。(三)课文第二段串讲1、【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及:等到。即位:就位,指开始做国君。为(wei4):介词,替,给。之:指代公叔段。制:地名,在今河南省汜(si4)水县西,又名虎牢,原来是东虢国的领地,东虢国被郑桓公所灭,制因而成为郑国的领地。〈译〉等到郑庄公就位的时候,姜氏替公叔段请求制这个地方。2、【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公:郑庄公。这里“公”是诸侯的一种统称,与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中的公爵不是一回事。此处“公”字的使用体现了母子地位发生了变化,已经由家庭内部的母子关系转变为政治上的君臣关系。岩:险峻,险要。邑:人群聚居的地方,大小不定。“制,岩也”是一个很典型的判断句。虢叔:是东虢国的国君,东虢封国始于虢仲,虢仲死后虢叔继位,《国语•郑语》:“虢叔恃势。”韦昭注:“势,地势。”《史记》里也记载说虢叔依仗制这个地方地势险要,傲威不驯,郑武公的父亲郑桓公就率领军队将他消灭了。死焉:死在那里。佗:旧读tuo1,其它,别的。又写作“他”。“他”在上古汉语中只表示“其它的”、“别的”,作第三人称代词是到唐朝初年的事情。“唯命”是“唯命是听”的省略,这种省略形式在《左传》里很常见,大概是当时的习语。〈译〉郑庄公说:“制是个险要的城邑,虢叔死在那里,如提出别的地方我唯命是听。”制既然是一个十分险要的地方,姜氏要求把制封给公叔段,显然是有所企图。郑庄公的回答表面上看很尊重姜氏,实际上暗含锋芒,非常严厉。3、【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这三句话换了三个主语,并且都省略了。“请京”的主语是姜氏;“使居之”的主语是郑庄公;“谓之”一句的逻辑主语社会上的人们。《左传》中“谓之”是一个常见的句式,指当时社会上人们普遍这样称说,这样认为。“谓之”的主语通常不出现。唐•孔颖达注为:“以宠禄过度,时呼为大叔。”其中用“时”称说“谓之”的主语。京:地名,在今河南省荥阳县东南。下文“京城”所指相同。京是郑国最的城邑,所以姜氏请求封给公叔段。当时郑国国都是新郑。使居之:使公叔段居住在京这个地方。大:即“太”,上古无“太”字,只有“大”字,如《周易》有“大极”,《春秋》有“大子”,《尚书》有“大誓”等。“太”是个后起字。“大”有极、最、过分等意思,“叔”通常是指小的,排行在后的,把这两个字放在一起称呼“大叔”,显而易见不只是一种尊称,所以孔颖达注云:“以宠禄过度,时呼为大叔。”由此我们知道郑庄公对公叔段采取了骄宠纵容的态度。〈译〉姜氏又请求京邑,庄公同意了,让公叔段居住在这个地方,人们称他为京城大叔。4、【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祭仲:郑国大夫。春秋时代大夫的地位在卿之下,士之上,大夫又分上、中、下三等。都:都邑,大城邑。《谷梁传•僖16》:“民所居曰都。”从字形上分析,“都”从邑,者声。后来引申指国都。城:城墙,这是“城”的本义,后来引申出“城市”的意思。“都城”即大城市的城墙。雉:古代丈量城墙的单位,古代城墙长一丈高一丈是一堵,三堵是一雉。百雉:三百平方丈。国:指诸侯的封地,与今天“国家”的概念有区别。〈译〉祭仲说:“都邑的城墙超过一百雉,是国家的祸害。”5、【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先王:指周代开国君主周文王和周武王,他们所立下的制度被奉为标准。国:指国都,具体地说应是国都的城墙或国都的规模。叁:同“三”,数词,这里用作动词,“三国”意思是将国都的城墙三等分,“三国之一”是说将国都城墙三等分取其中的一份,也就是国都城墙的三分之一。“中五之一”是省略的形式,应是“中都不过五国之一”,同样,“小九之一”即“小国不过九国之一”,“五”和“九”都是数词用作动词。〈译〉按照先王立下的制度,大城邑的城墙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城邑的城墙不能超过国都的五分之一,小城邑的城墙不能超过国都的九分之一。6、【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度:法度,标准。这里用作动词,意思是合乎法度,合乎标准。“不度”是说不合乎法度。非制也:不是先王的制度,即违反了先王制定的制度。实际上,祭仲的意思是说,公叔段不按照先王规定的标准行事,而是擅自扩建京邑的城墙。作者没有直接写公叔段在京邑的所作所为,而是通过祭仲指口说明公叔段在京邑扩充实力,已经对庄公的统治造成威胁。所以祭仲说:“君将不堪。”您将经受不了,意思是您将经受不住这种违法行为的冲击。〈译〉如今京邑的城墙不合乎法度,违反了先王制定的制度。您将经受不住这种行为的冲击。7、【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郑庄公在此称自己的母亲为“姜氏”,是否是因为跟姜氏有严重的利害冲突,所以对姜氏不敬才如此称呼呢?不是。这只是当时的一种习惯称法。欲之:姜氏想要这样做,“之”指代上述公叔段的违法乱纪行为。焉:表反问的疑问副词,哪里,怎么。这跟“虢叔死焉”的“焉”是两个词,只是都使用了“焉”这个字形。“焉辟害”就是怎么能避开祸害呢?〈译〉郑庄公说:“姜氏想要这样做,怎么能避开祸害呢?”8、【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