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参保学生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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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参保学生就医指南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8日作者:校医院点击量:187次根据《关于驻郑院校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豫劳社医疗(2008)10号)和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郑劳社文备字(2008)25号)的规定,为方便学生明白就医和享受医保统筹待遇,现将郑州市参保大学生就医流程解释如下:一、门诊就医指南(1)我校学生门诊就医实行校医院首诊负责制,即参保大学生就医应当首先在本校医院就诊。确需转院的,由校医院医师办理转诊手续。(2)校内门诊医疗费:凭医保卡和医保门诊病历本到校医院就诊,按照60%的比例报销,个人承担40%,结算时只交纳个人承担部分(每年报销上限200元)。(3)指定的转诊医院:郑州大学第一、二、三、四、五附属医院和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153医院。符合要求转诊的,凭医保卡、转诊手续、病历记录、外诊处方、检查报告单、门诊票据按20%的比例报销。每半年报销一次(一般为每年6月和12月,上限60元)。(4)发生急诊范围内的疾病,直接到就近医院就诊的,次日带急诊证明到校医院补办转诊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二、住院就医指南(1)参保学生持医保卡在郑州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医疗费用在出院时直接结算报销。结算时根据医院的类别不同,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600元、9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70%、65%。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14万元(住院无须经过校医院办理转诊)。(2)学生寒暑假在原籍住院、实习期在实习地住院及其他符合异地就医规定而在异地住院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可按规定给予报销。异地住院须在住院一周内向郑州市医保中心进行备案,备案电话:0371-67880245。异地住院需先行垫付住院费用,待开学后到郑州市医保中心进行报销。报销需提供材料:医保卡、住院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出入院证明、诊断证明、每日清单、费用明细、放假或实习证明(其中住院病历复印件、出入院证明、诊断证明需要加盖就诊医院公章;放假或实习证明由院系出具并加盖院系公章)。以上所需材料备齐后先经校医院审核登记后方可去市医保中心进行报销。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省、市、学校文件为准。郑州大学医院校医院电话0371-67781203医保咨询: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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