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受贿渎职案警示录》观后感近日支部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难逃其咎》,该片讲述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在权力扩大的同时,私欲膨胀从而堕落腐化的犯罪过程,剖析了郑筱萸从一名国家干部沦为阶下囚的蜕变轨迹,深刻揭露了其违纪违法行为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损害以及社会公众的危害。作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一把手”,郑筱萸手中的权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在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方面,肩负着极其重大的使命和责任,本应恪尽职守、廉洁从政;本应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他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利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收受贿赂;他玩忽职守,草率启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专项工作,擅自降低审批标准,滥批药名,失职渎职,使无数滥竽充数的所谓新药以高昂的价格陆续粉墨登场,一方面掏空了老百姓腰包,另一方面让老百姓饱受假药、劣药之苦。郑筱萸受贿了600多万,在腐败之列中他不算第一,然而,郑筱萸案的致命之处不是金钱,而是“审批”之后造成人命的各种重大医疗事件。群众损失的何止千倍、万倍!由于假药、劣药和低质贵药,多少家庭倾家荡产,堕入困顿;多少家庭痛失亲人,阴阳两隔。郑筱萸难脱其咎,他的行为用草菅人命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一个国家的职能部门被如此肆意地猥亵,并成为“造钱工厂”,以满足自己不断膨胀的私欲,置国家尊严和法律威信而不顾,可想而知,他早将“为人民服务”蜕变成“为金钱服务”,当成做官的宗旨,人生的最高追求。郑筱萸的所作所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监管的正常工作秩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风雨历程中,我们曾记得,张子善和刘青山新中国第一个被反腐的枪声终结。但是,腐败这个我们听得发怵、看得心寒的词汇,一直像蛀虫一样不断侵蚀着共和国的根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受金钱、利益驱使,不惜以身试法,比如郑筱萸之流。他们把党和人民的嘱托与期望抛在脑后,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承诺抛在脑后,把“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誓言抛在脑后,想方设法做自己想做的一切事情,为自己的晚年和子孙后代打下坚实基础,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将生死置之度外。他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严重不负责任。他们为尽早实现自己的愿望,情人、老婆、儿子和家人等举家上阵,各尽其能,目的就一个??捞钱!!他们背弃了我党执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走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反面。对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党风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按照党章的要求,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恪尽职守,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要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规定,自觉抵制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还要切实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约束,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从他们身上打开缺口。要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用完善的制度管权、管钱、管人和管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腐败分子失去生存的土壤。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反对和防止腐败,必须规范权力的运行,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和监控。要严厉惩治腐败,党内决不允许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党员,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谁敢无视国法、胡作非为,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