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青城山高级中学关于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的规定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方便了家长与学生的联系,但却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学校的正常管理,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将进一步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为此,特制定本规定,请各年级各班级宣传到位,严格执行。一、中学生使用手机的危害:1、考试作弊,冲击考风学风。在学业成绩检测时,部分学生通过手机舞弊,欺骗家长,欺骗老师。2、不利于学生的成人成才。手机上不良信息多,严重影响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与发展。个别学生因为接触网上不良信息学业成绩直线下降,甚至违纪违法,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3、破坏校纪,影响教与学。学生使用手机晚上躲在被窝里收发短信,看小说,玩游戏,不仅耽误时间还严重影响第二天的学习。手机带入教室,还可能扰乱教学秩序,影响自己和他人学习。4、乱交朋友,危及学生安全。手机进入校园成为了学生乱交朋友的工具,个别学生利用手机纠集同学及社会闲散人员打架,严重违法违纪。5、炫耀攀比,助长享乐思想。手机进入校园,助长学生的攀比之风,滋生享乐主义思想。二、管理办法:1、学校明令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地方不得使用手机,一旦发现,所有的教职员工均有收缴的权利,收缴的手机交政教处统一保管,在学期结束是由家长到校领取。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带手机进校的(必须由学生及家长本人到校申请,班主任与家长沟通,班主任签字同意),必须在周日晚交班主任老师管理,周六放学(或者放假)班主任返还给学生。如果不上交且在校园内任何地方使用手机的,一旦发现,学校任何老师都有收缴的权利和义务,并将手机交政教处统一保管,待期末或者学年末退还学生。3、老师或者学校在收藏和保管收缴的手机期间,如果出现手机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4、凡是不按要求带手机进入校园的,一律给予警告及以上的处分;经教育仍然不改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及以上的处分;老师在收缴过程中,如学生不予配合,老师可联系政教处,政教处工作人员有义务协助处理,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学生记过及以上的处分。5、各班级务必将严禁学生带手机进校列入班级常规管理。发动学生干部参与管理,一旦发现本班学生违反规定,及时汇报班主任老师处理。6、学生领取收缴的手机时,必须写出500字以上的认识,经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后家长方可到校领取。7、本规定从2015年6月15日执行。请学生回家将此《关于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的规定》告知家长。请家长签字家长: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