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都江堰市胥家镇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经济建设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突发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时,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都江堰市胥家镇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第二条本预案所指特大安全事故是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执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的通知》(川府发[1991]69号)规定;铁路、公路、水运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民航客机发生机毁人亡的事故;一次经济损失100万以上的事故;一次造成职工或居民60人及其以上急性中毒事故;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重大影响的事故。第三条按照行业和事故分类规定、结合实际,本预案突出交通安全、集镇群众聚集场所及集镇火灾,民用爆炸品、非煤矿企业、建筑等方面为重点的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都江堰市胥家镇人民政府成立都江堰市胥家镇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后勤2保障和5个专业救援救护组。其组织机构和职责如下:(一)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和本镇行政区域内突发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总指挥,监督镇政府相关责任部门对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二)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都江堰市胥家镇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镇政府相关部门、社会救援力量等协调工作、督促镇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对本预案的具体落实,下达领导小组指令,负责信息的传递、上报。(三)交通、集镇群众聚集场所、集镇火灾、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救援救护组组长:徐守强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组长:谢森林蒲阳中心派出所副所长成员:吴佳珩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杨超镇综治办主任林依平胥家供电所所长孙强胥家卫生院院长主要职责:负责交通、群众聚集场所、集镇火灾、民用爆炸品突发特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保障抢救所需车辆和救援器材以及救护队伍,迅速准确地实施公路、群众聚集场所、火灾、民用爆炸品等主管部门拟制的救援方案,保护好现场,迅速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3(四)非煤矿企业安全事故救援救护组组长:杨富荣党委委员、副镇长副组长:贾正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成员:马许胤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杨超镇综治办主任林依平胥家供电所所长孙强胥家卫生院院长主要职责:负责非煤矿企业事故救援工作,按照市级主管部门拟制的作战方案,落实救援所需车辆和器材、人员,保证迅速到位,及时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五)学校(包括幼儿园)及娱乐场所安全事故救援救护组组长:魏丽娟党委委员、副镇长成员:吴佳珩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岳卫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孟丹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林依平胥家供电所所长孙强胥家卫生院院长主要职责:负责学校(包括幼儿园)及娱乐场所,突发特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按照市级相关部门拟制的救援方案,落实救援所需人员及车辆、器材等物资、确保迅速到位,保护好现场,迅速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六)农电、农机及水利安全事故救援援救护组组长:李志学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4副组长:罗建容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成员:王英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雷廷清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林依平胥家供电所所长孙强胥家卫生院院长谢森林蒲阳中心派出所副所长主要职责:负责农电、农机、水利突发特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按照市级相关部门拟制的救援方案,落实救援所需人员及车辆、器材等物资、确保迅速到位,保护好现场,迅速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救援救护组组长:胡家兵党委委员调研员副组长:吕建明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成员:杨京燕规划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李直云规划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古洪伟规划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林依平胥家供电所所长孙强胥家卫生院院长谢森林蒲阳中心派出所副所长主要职责: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突发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抢险工作,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拟制的救援方案,落实救援所需车辆和器材、人员,保证迅速到位,保护好现场,组织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5(八)后勤保障组组长:杨硕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组长:王良俊党政办公室主任成员:林依平胥家供电所所长孙强胥家卫生院院长谢森林蒲阳中心派出所副所长罗建容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吕建明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各救援救护组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临时电力供给以及电力、燃气管制和事故抢救通讯畅通,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保障以及死伤者家属的接待和安抚等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医疗救治及死伤人员赔付等经费,确保社会稳定。第五第镇政府各责任部门应成立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机构,负责本管辖范围突发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抢险工作。并拟制切实可行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具体救援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便于指导施救工作。第三章防范及应急处置程序第六条镇政府各责任部门应严格执行《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全市重大危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都办发[2004]102号)之规定,按照“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将重大隐患整治排查工作列为一项主要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切实加强本部门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第七条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6(一)报告及报警。各责任部门在接到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或报警后,必须立即以最快形式报告镇政府值班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政府值班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上报市长及分管副市长。(二)下达救援指令。在接到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后,领导小组下达救援指令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传达指令,并调度专业救援救护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通过公安部门出动警力保障救援路线的交通顺畅以及保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三)实施救援抢险。各专业救援组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组织车辆、救援器材和救援人员赶赴现场,由救援救护组组长负责现场指挥,按照领导小组指令和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抢险工作,保持与领导小组的通讯,随时将施救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四)后勤援助。后勤保障组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电力和燃气管制,提供抢救所需的临时电源,保障通讯畅通,及时抢救伤员,尽快转移医院抢救。迅速落实死、伤人员等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准备好下一步善后工作,保持与领导小组的通讯,随时将伤员抢救以及善后处置情况报告领导小组。(五)现场清理。各组援救抢险工作结束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征求特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意见后,下达援救抢险工作结束指令,各专业救援组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后,公安部门撤除警戒。第四章救援人员、救援器材、救援培训和救援演练7第八条各专业救援救护组以及后勤保障应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组建一支人员精干、训练有素的救援队伍、保证召之即来,确保救援工作顺利实施。各组人员名单应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九条各专业救援救护组以及后勤保障组负责对救援人员的基本救援抢险知识的教育培训,确保救援工作顺利实施。实施从基本救护救援知识和专业营救知识两个方面进行教育,学习结束后进行必要的考试,确保培训质量。各组每月应召开一次安全专题讲座,定期进行安全教育。第十条各专业救援救护组应根据市级相关部门提供的特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和具体救援方案,提前做好救援抢险所需的车辆(包括一般运输和工程机械专用车辆)和救生器材、拆卸切割金属机具、登高抢险机具、防毒、防爆器具等救援救护器材的准备工作,保障随时抽调。各专业救援救护组应将救援救护器材造册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十一条为保障突发特大安全事故救援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专业救援组定期开展相关人员的协作单位参加的模拟演练,大型模拟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考核第十二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专业救援救护组执行本预案所规定的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部门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构工作情况以及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构工作情况以及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具体救援方案、各专业8救援救护组人员、救援设备、器材落实情况以及救援人员的培训、救援演经营活动等主要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第十三条为切实加强对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的考核,每年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镇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工作业绩和目标。9都江堰市胥家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群体性事件急处置程序图突发特大安全事故镇政府值班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指挥反馈下达救援结束指令下达救援指令群体性事件及110、蒲阳派出所胥家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勤救护组及后勤保障组协调公安相关部门增派警力各组开展救援救护工作清理现场处理善后10都江堰市胥家镇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联系电话胥家镇人民政府值班室87224336胥家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87224336胥家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87224336胥家镇人民政府规划管理办公室87224336胥家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87224336胥家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87224336胥家镇人民政府财政统一支付中心87224336胥家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所87224336都江堰市蒲阳中心派出所87235484都江堰市胥家供电所87133543都江堰市胥家卫生院87224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