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专业(辅修)2013年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简介本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本专业从197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3年开始招收硕士生,是我国最早获准授予会计学硕士学位的单位之一。1995年开设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2005年获得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权。本专业分为会计学和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两个方向。其中,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分为中文与全英语教学两个实验班。本培养方案适用于会计学专业和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中文班。本专业目前拥有师资24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2人,15名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分别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等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21名教师具有出国访学或进修经历,2007年本专业“会计课程群教学团队”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经过多年的努力和积累,本专业在教学上形成了自成体系的教学管理特色,本专业具有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双语示范课程1门、市级精品课程3门、校级优质课程10门,国家精品教材2本、北京市精品教材5本、“十一五”规划教材9本。教学方面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提倡启发式与案例教学,多方位培养学生处理会计业务的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2012年本专业获得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二、培养目标及要求本专业对于辅修学生的培养目标为:具有一定国际视野,通过核心课程的学习能获得必要的会计理论、实务与方法基础,也能熟练掌握独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各种专业方法和专门技能。学生经过本专业学习获得以下知识和能力:1.掌握经济学与管理学的基本理论;2.掌握会计学基础知识以及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熟悉会计信息系统;3.熟悉与会计有关的政策法规、具备职业道德,了解国际会计审计准则、国际惯例和资本市场的监管框架;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5.具有较强的专业表达、沟通和信息获取能力。三、学分学时理工类、文法艺术类专业学生修满40学分、经管类专业(不含本学科门类)学生修满34学分方准予毕业。第一课堂的课程教学为36学分(理工类、文法艺术类专业)或30学分(经管类专业,不含本学科门类),不设选修课。四、学制学位修业年限:二年授予学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五、指导性教学计划进度表本辅修专业编制面向理工类、文法艺术类专业学生的教学计划(方案A)和面向经管类专业学生的教学计划(方案B)。2(一)专业(辅修)指导性教学计划进度表(方案A)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分总学时实验实践学时周学时开课学期课程性质开课单位专业基础课程ECO1B3B001微观经济学351431必修经济学院ECO1B3B002宏观经济学351432必修经济学院BIZ2B3B001管理学351432必修商学院LAW1B3S011经济法35131必修法学院BIZ4B3B002会计学原理35131必修商学院LAW1B3D015税法35132必修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分小计专业基础课程必须修满18学分专业方向课程BIZ4B3S010中级财务会计3511732必修商学院BIZ5B3S003成本与管理会计3511733必修商学院BIZ5B3D001财务管理351634必修商学院BIZ4B3S007审计3511533必修商学院BIZ5B3D004财务报表分析35134必修商学院BIZ5B3S007会计信息系统3512433必修商学院学分小计专业方向课程必须修满18学分专业选修课程学分小计专业选修课程必须修满0学分集中实践环节BIZ2B4P003毕业论文48周8周4必修学分小计集中实践环节必须修满4学分说明:文法艺术类/经管类专业学生辅修本专业,必须先行选修完成微积分(上)、微积分(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数学类课程,适用经管类类辅修专业面向理工、艺术类专业学生的教学计划(方案A)。(二)专业(辅修)指导性教学计划进度表(方案B)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分总学时实验实践学时周学时开课学期课程性质开课单位专业基础课程LAW1B3S011经济法35131必修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LAW1B3D015税法35132必修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BIZ5B3D001财务管理35134必修商学院BIZ4B3B002会计学原理35131必修商学院BIZ2B3B001管理学351432必修商学院学分小计专业基础课程必须修满15学分专业方向课程BIZ4B3S010中级财务会计3511732必修商学院BIZ5B3S003成本与管理会计3511733必修商学院BIZ4B3S007审计35133必修商学院BIZ5B3D004财务报表分析35134必修商学院BIZ5B3S007会计信息系统3512433必修商学院学分小计专业方向课程必须修满1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学分小计集中实践环节BIZ2B4P003毕业论文48周8周4必修学分小计集中实践环节必须修满4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