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东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辽东学院〔2008〕217号)第一条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性实践活动,根据教育部有关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文件精神及《辽东学院关于加强本科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的基本任务是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带动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初步训练,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形成创新教育的氛围,建设创新文化,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第三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兴趣驱动的原则。参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完成实验过程。(二)自主完成的原则。参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环节、自主完成实验内容、自主管理实验过程。(三)重在过程的原则。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验方面的收获。第四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行学校和二级教学部门两级管理。学校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创新性实验项目的立项、结项、经费、学分等管理工作;二级教学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创新性实验项目的项目推荐、导师安排、指导实施、检查落实等具体工作。第五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二级教学部门应安排具有副高级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实施创新性实验项目。指导教师的确定可以采取二级教学部门指派和学生选聘两种方式。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项目。第六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创新性实验项目,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学生为主(一年级学生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验有浓厚的兴趣。鼓励不同学科、不同年级的学生组成团队申报项目。第七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来源有教师命题和学生自行拟题两种。二级教学部门应组织教师进行命题,供学生申请项目时选择和参考;学生也可以自行拟题,学生自行拟题的须经二级教学部门审核和推荐。第八条学生可以以团队或个人的方式申报项目。学生以团队方式申报项目的应同2时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可以由学生自行组建,也可以由二级教学部门组织学生报名择优组建。每个学生不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研究,每个项目组人数一般为3—5人。第九条学生申报创新性实验项目,应按以下程序办理:(一)二级教学部门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填写《辽东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项目选择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二)确定或选聘指导教师。每个项目组须确定一名指导教师。由学生拟题的项目由学生选聘或由二级教学部门确定指导教师;由教师命题的项目,原则上由命题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三)向学校推荐申报项目。二级教学部门对申报项目、学生资格、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查,并按学校要求推荐立项项目;(四)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会议评审或答辩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报主管校长或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公布实施。第十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原则上每年春季学期立项一次。项目运行周期为1-3年,学生在毕业前应完成承担项目的结题或结项任务。第十一条项目运行实行动态管理,学生要定期提交项目研究进度报告。学校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管理,实施中期检查,查阅学生实验原始数据、实验报告和文献综述,并根据学生实际研究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资助。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基金,用于资助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项目研究。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学生在预算框架下自主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经费使用自主权在项目主持人,但需经指导教师的审核。第十三条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必要的实验耗材、图书资料、印刷材料以及相关调研开支。经费使用按申请书中的预算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经费开支项目的报销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经指导教师审核、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报销。第十四条项目运行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出现的项目参与人员变动、项目中止、提前结项、延期结项、更换项目内容等情况必须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所在二级教学部门审核后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五条项目完成后项目主持填写《辽东学院创新性实验项目完成报告书》,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并提交相关项目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等材料,提出项目结项或结题验收申请。学校组织专家以实验操作演示、听取结项或结题答辩等方式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中必需的材料为项目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及相关支撑材料。第十六条经验收结题或结项的项目,按照《辽东学院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以下标准奖励学分:项目主持人6学分;第一参与人4学3分;第二参与人3学分;第三参与人2学分;第四参与人1学分;第五参与人0.5学分。第十七条对实验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经学生(只限主持人)提出申请,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经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或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可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继续进行研究。第十八条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可计算相应工作量。指导教师指导一项经评审按时完成立项的项目,按指导一个毕业论文(设计)标准计算,计入本人的年教学工作量,并计发课时津贴。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1.辽东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请书2.辽东学院创新性实验项目完成报告书2008年7月16日4附件1编号:辽东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请书项目名称:主持人: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填表日期:辽东学院教务处5填表说明1.申请书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明确严谨。空缺处要填“无”。2.“项目类型”和“项目来源”将向对应选项前的□涂黑。3.“所属学科”按一级学科列出,跨学科最多写三个。4.“起止时间”写到项目申请人毕业时间以前。5.“指导教师推荐意见”要对申报项目内容进行全面分析。6.材料规格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左侧装订。7.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交教务处。6一、基本信息研究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发明、创造□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项目设计□社会调研项目来源□自主拟题□教师指导选题所属学科申请金额(元)起至时间年月至年月项目组成员主持人姓名电话E-mail所在学院专业年级参与人姓名所在学院、专业、班级承担项目工作签名指导教师姓名职称学历学位所在学院联系电话E-mail从事学科讲授课程项目主持人承诺:我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获得资助,严格遵守辽东学院有关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文件规定,恪守学术道德规范,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认真实施项目计划,合理支出实验经费,保证完成实验目标。签名:年月日7二、立项依据1.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项目学术价值、应用价值)2.申请人(团队)条件(专业专业背景、特长与兴趣)3.申请人(团队)前期基础(创新实验基本情况及取得成果)8三、项目实施方案1.项目实施的内容、方法、技术路线(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验方案、技术路线、可行性分析等)92.项目的创新点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3.项目实施进度和安排四、预期成果(预期效果及成果形式包括总结报告、调研报告及论文、设计、专利等补充材料)五、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预算科目支出项目金额(元)实验业务费实验材料费图书资料费调研费其他费用合计10六、项目审批1.指导教师推荐意见:签字:年月日2.二级学院审核意见:院长(签字):(公章):年月日3.教务处审批意见:(公章):年月日11附件2辽东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完成报告书项目名称:主持人: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资助金额: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完成时间:辽东学院教务处12研究项目项目名称编号项目类型□发明、创造□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项目设计□社会调研项目来源□自主拟题□教师指导选题所属学科资助金额(元)起至时间年月至年月项目组成员主持人姓名电话E-mail所在学院专业年级参与人姓名所在学院、专业、班级承担项目工作签名指导教师姓名职称学历学位所在学院联系电话E-mail从事学科讲授课程经费使用情况:13项目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果:指导教师意见:签字:年月日二级学院评价意见:签字(公章):年月日专家评价意见:签字:年月日教务处审核意见:签字(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