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辽宁省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切实提高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水平,科学有效评价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简称中央补偿基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中央补偿基金制度,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绩效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12〕49号)的规定,结合我省中央补偿基金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情况(一)2011年全省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和补偿资金使用情况2011年辽宁省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和补偿资金分配表单位:万亩万元单位管护面积管护补助资金辽宁省合计3434.329694.0沈阳市46.4380.0大连市111.41002.1鞍山市164.01524.0抚顺市419.13605.2本溪市440.63847.9丹东市450.04162.5锦州市140.01173.5营口市96.0920.5阜新市252.91791.3辽阳市84.5786.3铁岭市264.82347.3朝阳市770.96566.8盘锦市0.73.3葫芦岛市170.81477.8省直单位22.2105.5(二)2012年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情况1、国家级公益林按行政区域、按地类分布情况2012年辽宁省国家级公益林分行政区域、分地类面积情况表面积:万亩单位合计比例%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辽宁省总计3600.0100.02705.575.220.40.6558.615.576.92.126.00.7212.65.9沈阳市46.41.328.761.92.55.41.22.61.02.21.63.411.424.6大连市111.33.1102.792.30.70.61.41.30.70.62.01.83.83.4鞍山市164.54.6160.597.60.10.11.00.61.30.80.50.31.10.7抚顺市419.511.7388.292.50.60.112.93.18.62.12.70.66.51.5本溪市440.512.2426.696.80.60.14.61.07.31.70.60.10.80.2丹东市449.712.5440.097.80.70.20.10.06.11.41.50.31.30.3锦州市140.03.974.152.90.30.236.125.82.11.50.80.626.619.0营口市96.02.793.497.31.11.10.20.20.70.70.10.10.50.5阜新市252.87.0144.657.23.51.446.218.39.03.69.93.939.615.7辽阳市84.42.375.989.90.00.03.64.30.20.20.10.14.65.5铁岭市264.77.4228.086.11.10.414.05.32.00.83.61.416.06.0朝阳市936.526.0416.344.58.10.9406.843.425.22.72.30.277.88.3盘锦市0.70.00.7100.0葫芦岛市170.84.7104.461.10.80.530.017.612.77.40.30.222.613.2省直单位22.20.621.496.40.31.40.52.32、国家级公益林按生态区位分布情况2012年辽宁省国家级公益林分区位面积情况表单位:万亩单位区位情况面积辽宁省总计3600.0江河源头200.6江河两岸2568.1自然保护区57.7重要水库322.2边境地区72.5荒漠化地区70.5海岸地区190.2其他118.23、国家级公益林按权属分布2012年,在国家级公益林总面积3600万亩中,国有权属面积762.8万亩,其他权属面积2837.2万亩,分别占国家级公益林总面积的21.2%和78.8%。二、试点对象补偿基金绩效评价试点以县(市、区)为单位确定。根据生态区位和工作情况初步确定以下县(市、区)为我省中央补偿基金绩效评价试点县区。鞍山市:岫岩县;抚顺市:清原县;本溪市:本溪县;丹东市:宽甸县;朝阳市:北票市;葫芦岛市:绥中县。试点县2011年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情况和2012年区划界定情况见下表:2011年试点县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分配表单位:万亩万元单位权属面积资金小计试点县合计868.37802.5国有132.7630.3非国有735.67172.2岫岩县119.01120.2国有8.038.0非国有111.01082.2清原县129.11136.8国有24.4115.9非国有104.71020.9本溪县168.71406.4国有47.7226.6非国有121.01179.8宽甸县292.72775.3国有15.774.5非国有277.02700.8北票市144.71227.3国有36.7174.3非国有108.01053.0绥中县14.1136.5国有0.21.0非国有13.9135.52012年试点县国家级公益林分地类面积统计表面积:万亩单位合计比例%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试点县合计905.9100.0770.285.02.50.379.28.713.51.53.10.337.44.1岫岩县118.913.1117.498.70.00.00.10.11.00.80.30.30.10.1清原县129.614.3122.894.80.10.12.72.11.91.50.60.51.51.2本溪县168.718.6162.096.00.20.12.51.53.42.00.20.10.40.2宽甸县292.732.3287.398.20.40.10.10.03.01.01.20.40.70.2北票市181.920.168.337.61.81.072.239.74.12.30.80.434.719.1绥中县14.11.612.487.90.00.01.611.30.10.70.00.00.00.0三、试点原则(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评价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管理情况、国家级公益林的管护成效和生态效益。(二)科学合理,注重实效评价指标科学,评价标准合理,工作程序规范,评价结果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三)定性分析,定量评价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实事求是地反映补偿基金制度的实施效果。四、试点任务一是根据我省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和中央补偿基金制度实施情况,研究确定绩效评价的具体指标,划分评分标准,制定评价技术方法,形成绩效评估体系,有效开展绩效评估工作。二是通过指导、督促试点县区的绩效评估工作,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全面总结试点单位绩效评价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我省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并不断优化和完善评价的指标、标准和方法。三是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及时提供我省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情况和数据。五、保障措施(一)建立组织机构,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省和试点县、区的财政和林业部门要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中央补偿基金绩效评价工作。省生态公益林项目中心,负责全省试点协调工作。试点县、区林业局应由生态、计财、资源、经营、调查规划、国管和林业总站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切实将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二)深入实际,扎实推动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15日至7月14日为试点发动和启动阶段。试点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及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技术方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7月15日至9月14日为试点推动和实施阶段。省要积极组织力量,从规划设计研究院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三个工作组,分片深入试点县区,发现重要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试点工作进行卓有成效的指导。同时,省财政和林业厅组织召开一次中期调度会,扎实推动试点工作。试点县区调查规划部门负责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成图工作;资源部门负责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以及面积、质量等森林资源变化方面的指标;经营部门负责国家级公益林的经营管理;资金部门负责补偿资金使用规范性、资金拨付进度、资金执行进度等资金管理方面的指标;生态部门负责国家级公益林日常管理以及森林生态效益等功能效益方面的指标。9月15日至10月14日为试点总结验收阶段。在逐试点县验收的基础上,形成省级绩效评价报告,并将总结材料和相关成果上报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三)依靠科技支撑,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对资金管理、森林经营保护、森林资源监测与依法治林等方面要积极引进先进的生产与管理技术,推广行之有效的科技成果,对重要环节和关键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与科技攻关,减少人为失误,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资金投入效果和森林的生态效益。(四)建立信息反馈制度,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序进行为及时准确掌握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省设立绩效评价信息平台,试点县区及时向省反馈情况,省在汇总各试点县区的基础上,发布绩效评价试点简报,并及时向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汇报情况,保证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附件: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绩效评价参考指标表分类指标评价参考标准落界成图(5分)国家级公益林全部落实到小班地块,且落界成图验收合格、成果材料齐全的,得5分;没有全部落实到小班地块的,扣2分;落界验收不合格的,扣2分;落界成果材料不齐全的,扣1分。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配备专门人员的,得2分,否则扣2分;2、制定公益林相关管理办法的,得2分,否则扣2分;3、建立管护责任制和落实管护责任区的,得2分,否则扣2分;4、建立完善国家级公益林档案的,得2分,否则扣2分;日常管理(16分)5、按年度进行资源变档,并及时上报国家级公益林小班数据的,得2分,否则扣2分;6、开展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核查自查工作的,得2分,否则扣2分;7、积极配合开展公益林资源定点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的,得2分,否则扣2分;工作公益林8、开展公益林各类宣传工作的,得2分,否则扣2分。实绩管理9、运行辽宁省生态公益林信息管理系统良好的,加5分,否则不得分;(65分)(40分)1、规范签订各类管护合同,落实好委托到人协议的,得2分,否则扣2分;2、对护林(监管)员实行岗前和定期培训的,得2分,否则扣2分;保护管理(10分)3、对护林(监管)员进行定期考核的,得2分,否则扣2分;4、健全护林(监管)名册、出勤表、巡山记录、考核记录的,得2分,否则扣2分;5、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严重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其他重大毁林案件的,得2分,否则扣2分。1、编制并执行国家级公益林经营方案的,得3分,否则扣3分;经营管理(9分)2、抚育、更新、造林、林地征占用等经营措施符合经营方案、相关技术规程或管理办法的要求的,得3分,否则扣3分;3、征占用国家级公益林按规定上报、核减的,得3分,否则扣3分。附件: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绩效评价参考指标表(续)1、建立完善相关财务制度的,得5分,建立但不完善的扣2分;资金使用规范性2、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资金(10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专账管理,核算规范,无违纪问题发生的,得5分,否则扣3分。管理资金拨付进度(5分)补偿资金按照时间要求100%拨付到位的,得5分,进度每减少10%,扣1分。(25分)资金执行进度1、到户补偿资金100%落实的,得7分,落实率每减少10%,扣2分;(10分)2、规范支出公共管护资金和分配使用设备的,得3分,不规范的扣2分。争取工作经费(5分)从财政或其他渠道独立争取专项工作经费的,加5分,否则不得分。资源公益林面积(4分)与上年相比,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保持不变的,得4分;面积减少的,每减少100公顷扣1分。变化公益林蓄积(4分)与上年相比,国家级公益林蓄积增加的,得4分;蓄积保持稳定的,

1 / 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