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集团作业指导书工程管理名称电梯施工安装及管理的基本要求编号EG211编制/修改审核审批页码第1页共3页版本3.11.电梯生产企业系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电梯产品的企业,必须具备设计、开发能力;必须具备保证电梯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与测试手段;必须有一支足以保证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机械、电子、电气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队伍;必须严格按照图纸、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试验和检验。产品生产过程必须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电梯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2.国家对电梯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对新增从事电梯生产企业,必须事先经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计划单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对于无生产许可证从事电梯生产的企业及未按核准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电梯生产的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梯产品,严禁继续生产。3.电梯生产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如需委托其他企业从事本企业电梯销售、安装、维修时,允许实行委托代理制。电梯生产企业实行委托代理制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3.1被委托代理的企业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条件(详见附件1);3.2必须明确被委托代理的企业代理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3.3企业必须制定“实行委托代理制的管理办法”和‘资格评估标准”。明确对委托代理企业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含质量保证体系与机构设置);明确有关从事本企业电梯安装、维修技术队伍与技工队伍素质的要求;明确安装、维修电梯的质量验收要求;明确电梯安装、维修服务的要求等。4.电梯产品进入市场实行招标投标标制。各电梯使用单位如需电梯,可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用电梯;且必须与电梯生产企业或被委托代理的企业签订电梯销售、安装、维修合同。沿海集团作业指导书工程管理名称电梯施工安装及管理的基本要求编号EG211编制/修改审核审批页码第2页共3页版本3.1电梯生产企业及被委托代理企业一定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严格、认真履行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的合同。5.电梯安装是电梯生产全过程的重要环节,安装现场艮口是电梯的“总装车间”。电梯生产企业要保证电梯安装、调试质量。电梯生产企业跨地区安装本企业的电梯时,应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如委托其他企业安装,被委托企业应取得电梯生产企业《委托代理书》方可安装该电梯生产企业的电梯。被委托代理企业无权对电梯安装进行再委托或转包。在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梯安装企业必须保证电梯安装质量,确保电梯安装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电梯安装后,由负责电梯安装的企业进行质量自检,合格后,出具电梯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交电梯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GBl0060—93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发给梯准用证》的电梯不准使用。电梯产品的质量争议问题,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的电梯检测单位重新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交由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直至国家技术监督局仲裁。《电梯准用证》由建设部统一印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计划单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电梯准用证》的负责发放机关,由专人签发,加盖专用印章。《电梯准用证》自发放之日起,一年内有效。6.电梯投入运行前,电梯生产企业或被委托代理企业应对电梯使用单位的电梯管理人员和电梯司机讲授电梯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和安全使用知识,应对电梯司机进行上岗培训。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制定电梯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对需配备电梯司机的电梯,应配备合格的电梯司机。7.新安装电梯质量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电梯生产企业保修一年,但不超过交货后18个月。由于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坏,由电梯使用单位负责,生产企业可予以有偿修复。8.关于电梯维修的有关规定:沿海集团作业指导书工程管理名称电梯施工安装及管理的基本要求编号EG211编制/修改审核审批页码第3页共3页版本3.18.1电梯维修是保证电梯长期安全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电梯生产企业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所有电梯使用单位必须与其电梯生产企业或委托代理企业签订维修合同。8.2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在每年的年检后,凭年检合格书、维修合同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下—年度的《电梯准用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周内派检测人员实地检查,合格后,发给新一年度《电梯准用证》。8.3使用单位自行维修保养电梯必须得到电梯生产企业的委托代理。8.4使用单位发生变化,不再是与电梯生产企业签订合同的单位而移交或转售另一单位时,原使用单位必须负责向电梯生产企业办理维修保养合同转让手续。8.5电梯生产企业或被委托代理企业必须按照维修合同及时处理电梯故障与事故;每个月对电梯的所有设备至少进行一次检修;一年进行一次电梯的年验。8.6电梯生产企业或被委托代理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电梯产品销售情况和本企业在用电梯的情况,建立维修保养网络,负责本企业新装电梯和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维修网络的维修保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企业的《电梯维修技术规程》、《电梯保养技术规程和检验标准》和《维修保养合同》的规定按时维修保养,逐台电梯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建档备查。8.7电梯维修费用原则上由负责电梯维修的企业与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合同中协商确定。8.8电梯的大修、改造和更新,均按本《细则》有关电梯安装的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