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闽政〔2003〕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的通知》(闽政办〔2004〕122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检查验收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在总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对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维护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以及林权登记发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对照检查,及时发观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改革质量,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2的目标。二、检查验收的内容(一)检查明晰产权,落实主体的情况。检查有改革任务的村是否按照“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的原则,将90%以上的集体商品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通过各种形式落实到户、联户和其他经营实体,做到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二)检查依法依规,规范操作的情况。检查各地是否成立组织机构,开展宣传发动,制定改革方案;村级改革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真实全面反映村情民意;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实际操作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是否做到改革的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是否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否规范齐全,并做到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三)检查申请登记,确权发证的情况。林权权利人是否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登记,已明晰产权的林权申请登记率是否达100%,且做到林权权利人、地、证、册、表、图相符、准确无误,资料完整。(四)检查民主理财,强化监督的情况。各村对集体林木一次性转让或通过比例分成、收取林地使用3费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是否向村民公开;收入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是否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林木流转收益管理的通知》规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且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和本村村民的监督。(五)检查林改工作机制落实,林农对林改的反映情况。各地是否按规定落实林改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林改的指导和监督;林改之后,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是否加大,林农护林防火意识是否增强,林区治安是否稳定,社会投资造林积极性是否提高,森林资源总量是否有所增长,林农和村财从林业中得到的收入是否增加,林农和村干部是否满意。三、检查验收的对象和方法(一)检查验收的对象1.对有改革任务的村级改革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完成一个村验收一个村,乡(镇)全部村验收完成后,作最后汇总。2.对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组织实施改革的情况进行考评。4(二)检查验收程序和方法检查验收采取乡(镇)自查、县验收的方法进行。检查验收的程序和方法:1.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组建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拟定检查验收工作计划,并成立若干检查验收组,组织参检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每个验收组由6人组成,分为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小组、林权登记发证质量检查小组和访谈小组。2.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合格的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受检申请。3.县人民政府接到乡(镇)人民政府受检申请后,及时开展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取听取村林改领导小组的汇报、查阅相关成果资料、组织村民座谈和入户访问、山场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4.检查验收组在对村级林改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依据《连城县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检查验收标准》(附件13)和本实施方案的其它规定以及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检查验收具体办法,对受检的村级林权制度改革质量进行逐项考核计分,并填写《连城县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评定表》(附件4)。考核总计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评定为合格,80—89分的评定为基本合格,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评定为不合格。考核计分后,检查验收组综合检查验收的结果,对村林改工作做出全面客观5的评价,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达不到改革质量标准(即评定为不合格)的村,应责成该村针对不足之处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或基本合格要求。5.在全面完成检查验收之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检查验收的结果,对照检查验收内容,向县人民政府提交检查验收报告,并交附件1~10。四、检查验收定量分析的主要指标及计算方法(一)集体商品林明晰产权指标的计算:已明晰产权的集体商品林面积产权明晰程度=×100%应明晰产权的集体商品林面积(二)乡(镇)级林改质量指标的计算质量合格村个数+质量基本合格村个数林改质量综合合格率=×100%有改革任务的村总数(三)林权申请登记指标的计算已申请登记面积林权申请登记率=×100%应申请登记面积(四)林权申请登记发(换)工作质量指标的计算:6质量达到标准的宗地数林权申请登记准确率=×100%宗地总数明晰产权面积仅包括集体商品林;登记面积包括集体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但林权有争议的除外。五、检查验收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抽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行政和技术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分组赴村开展检查验收。六、村林改档案资料(一)林改档案资料包括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村民代表名单;3.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4.村集体山林权属分布总图;5.村集体山林分类型经营统计表;76.林权登记申请材料,具体包括:(1)林权登记申请表;(2)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3)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4)其他申请材料。7.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如对登记申请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异议材料和登记机关的调查材料及审查意见;8.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名单;9.涉及改革的各种会议内容;10.改革初期的调查摸底资料;11.不同时期的各类合同、协议;12.林权申请登记的各种公示材料;813.内业图。(二)受检申请材料主要包括(1)受检申请报告;(2)乡(镇)林改工作总结;(3)本实施方案的附件3。七、村民座谈(入户访问)的主要内容和方法(一)座谈(入户访问)的目的组织座谈(入户访问)主要是为了了解村民对林改法律政策、方案、决议以及操作的知情度,参与林改的程序,以及对本村林改的满意程度。同时,收集村民在林改之后对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以及对林业管理、科技、融资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座谈(随访)的主要内容1.林改宣传发动情况:了解村林改采取哪些方式(会议、标语、通告、墙报、传单、入户宣传等)开展宣传活动,村民对林改的法律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等重大改革措施的知情度。92.明晰产权、落实经营主体情况:了解村民参与各种形式承包经营的情况,村民对本次改革贯彻“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原则的意见。3.自留山政策落实情况:了解自林业“三定”以来自留山的变化情况,村民对本次改革就稳定落实自留山政策所采取措施的意见。4.“谁造谁有”政策落实情况:了解历年来村民自营造林、栽竹种果(茶)的情况和责任山承包经营情况,村民对本次改革中落实“谁造谁有”政策,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意见。5.民主决策、规范操作执行情况:了解林改方案、决议、林木转让、承包招投标等涉及广大村民利益的重大决策、村民知晓和参与的情况以及满意程度。6.集体林改收益分配情况:了解村民对本次林改中林木转让、承包分成、林地使用费等集体资金收益使用、管理的知晓和满意程度。7.林权确权发证情况:了解村民林权登记申请的参与程度,林权登记是否真正落实到山头,有无弄虚作假、随意确权。(三)座谈(随访)的方法10对村民的调查研究可以选择集中座谈或入户随访的方式,也可以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针对受检村的村情林情,确定启发式座谈的要点或入户随访的问卷,突出重点,真实客观,反映民意。参加座谈或入户随访的对象在村民中抽取。全村总人口数1000人以下的,参加座谈(随访)的村民不少于10人;人口数1000人以上的不少于12—15人。同时,参加座谈或随访的对象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原则上村民代表占20%,林改工作小组成员占10%,参与经营承包山林的农户占30%,无参与经营承包山林的农户占20%,村民小组长或党员占20%。八、检查验收报告书和整改意见填写要求(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报告书(附件2-附件10):1.应填写受检单位及各工作人员名单;2.按评分表要求简要叙述写明分数和扣分理由;3.对村民座谈内容进行记录,参加村民姓名由参加村民填写;未开座谈会的须有入户调查记录。4.检查验收意见分三部分:11第一部分:林业基本数据、改革完成面积、百分比、区划宗地数量、签订合同和确认书份数;第二部分:按检查验收内容、要求,逐项综合叙述有关数据的,写明数据指标;第三部分:根据检查验收评分得分,将改革质量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不合格的暂不填写验收意见,待重新验收后再填写)(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整改意见:质量评定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村,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原则上按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指出补充完善的具体内容、要求,并写明整改限期(一般控制在10日之内),整改意见要求书写一式二份(一份交受检单位,一份与检查验收报告书一并存档)。附件1.连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检查验收统计表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报告3.应列检村集体林权登记发(换)证面积、宗地统计表4.村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评定表125.村级林权登记发(换)证质量检查评分统计表6.连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村民座谈会记录7.入户调查记录8.连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意见9.连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整改意见10.连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表及集体林权发换证统计表11.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组检查验收内容和方法12.林权登记发证质量检查组检查验收内容和方法13.连城县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检查验收标准;14.村级林权登记发(换)证质量检查评分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13附件1:连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检查验收统计表乡(镇)名:检查验收村个数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合格率(%)村个数村名(面积)村个数村名(面积)村个数村名(面积)14说明:“村名(面积)”一栏填写“××村(××亩)”,面积指的是应明晰产权的集体商品林面积。15附件2:乡(镇)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报告连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二OO五年月日16受检单位:1.村林改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2.乡(镇)政府驻村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3.业务技术人员:4.县、乡(镇)包村领导:5.林业部门挂片成员:17附件3:应列检村集体林权登记发(换)证面积、宗地统计表乡(镇)村;林业用地面积亩,其中,不列检林地面积亩项目类别应登记发(换)证面积(亩)其中已申请登记面积(亩)符合条件的申请登记面积(亩)林权申请登记率(%)登记宗地总数已发(换)林权证面积(亩)林权证发(换)率(%)发证宗地总数达标宗地数林权证准确率(%)林权证本数生态公益林面积(亩)商品林面积(亩)12345678910111213乡自查县检查抽查宗地数登记宗地总数(第7项)×5%=个宗地(不足10个宗地按10个宗地抽取)。其中,达95分以上合格宗地个。注:1=2+3;6=5/1;9=8/5;12=11/10(或宗地合格个数/宗地检查总数)18检查人:时间:年月日19附件4: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评定表项目序号检查验收评语(有数据的载明数据)及扣分说明评分1.组织发动2.明晰产权3.“耕者有其山”政策4.自留山政策5.“谁造谁有”政策6.民主政策7.操作规范8.民主理财9.林权申请登记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