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州市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突发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及国家、省、南通市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地震应急工作的首位,建立政府主导、专家支持、群众参与的应急救援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快速反应,协调高效。建立协调一致的应急救援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映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强化监测、预警、预防工作。2灾情分级2.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2造成300人以上人员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年地区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2.2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人员死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4.0级以上地震、其他地区5.0级以上地震、周边地区6.5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2.3较大地震灾害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人员死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影响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4.0-5.0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2.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20人以下人员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影响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3.0-4.0级地震,或其他有感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3组织体系市地震应急指挥组织体系主要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地震应急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并服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3.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生以上地震灾害,经市政府批准,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即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作适当调整补充,统一领导指挥全市抗震救灾工作。33.1.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指挥长:市政府领导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市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市人武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南通市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市电信公司、市人防办、市外办、市供电公司、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市消防中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图:指挥长市政府领导副指挥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民改政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南通市通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监局市电信公司市人防办市外办市供电公司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市消防中队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市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市人武部负责同志市发改委负责同志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43.1.⑵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在市政府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市地震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工作;发生地震灾害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了解震情和灾情,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受灾镇政府进行抢险救灾;派遣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必要时提出采取紧急应急措施的建议;及时将震情、灾情向南通市、省政府汇报,并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大事项。3.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后,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应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上级的指示和部署;掌握震情监视、分析会商情况;组织地震灾害损失调查和评估;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发布会,审核有关新闻稿件,开展抗震救灾宣传工作;起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5整理归档;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宜。3.3现场指挥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后,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较大以上地震灾害现场总指挥一般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现场副总指挥由政府办公室、市人武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地震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灾区所在镇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震区应急指挥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和相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分析、判断地震灾害趋势,确定并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部署和组织指挥现场紧急救援工作;调动和调配各类应急资源,做好现场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汇报震情、灾情,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接待新闻单位来访,开展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现场指挥部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和若干工作组,分别负责震情监测预报、灾情评估、抢险修复、物资供应、灾民安置、通讯保障、安全保卫、医疗防疫、宣传报道等方面的工作。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地震、宣传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沟通、联系、协调工作。6震情监测预报组:由地震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震情监视,提出地震发展趋势意见和防范对策。灾情收集评估组:由民政、地震、建设等相关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调查人员伤亡和地震破坏情况,确定震区地震烈度,进行经济损失评估。抢险与次生灾害防治组。由人武部、武警、公安、消防、水利、环保、安监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国家重要财物、文物;预防和扑救火灾;对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扩大。交通运输与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组:由交通、建设、水利、电力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铁路及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伤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组织力量抢修震区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等设施及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物资供应与灾民安置组:由发改、民政、财政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抗震救灾物资(包括救灾款)的组织调拨、供应和管理,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通信保障组:由通信主管部门、电信运营企业等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力量抢修震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7安全保卫组:由公安、武警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震区机关、金融、救灾物资等的安全保卫。医疗防疫组:以卫生部门为主,负责医疗防疫队伍的组织安排;部署、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点;组织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等,指导和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控制疫情。救灾捐赠与涉外工作组:由民政、外办、旅游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国内外捐赠物资、资金的接受和安排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处理涉外工作。宣传报道组:由宣传、地震、广电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3.4市地震局市地震局是市地震应急工作的管理机构,在市政府领导下,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本身职责,负责全市地震应急工作的管理;负责制定地震应急救援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市地震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负责地震监测预报、汇集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等工作;根据地震灾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建议市防震减灾工作8联席会议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市现场指挥组织体系图4预警预报4.1信息监测与报告市地震局利用现有地震监测台网对地震前的微观异常信息进行监测、存储、处理、分析和报送;群测群防网对地震前的宏观异常进行观测并及时上报;对重大地震异常信息和预测意见进行审查、认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和南通市、省地震局。4.2预警预防行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办公室震情监测预报组灾情收集评估组通信保障组医疗防疫组交通运输与基础设施抢修组物资供应与灾民安置组抢险与次生灾害防治组安全保卫组救灾捐献与涉外工作组宣传报送组94.2.⑴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与防震工作部署。市地震局根据南通市、省年度地震趋势会商意见,提出预防建议,报告市政府。市政府根据中国地震局划定地震重点危险区的有关文件和省、市地震局的年度地震趋势预防建议,及时部署防震工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组织落实应急预案。4.2.⑵短期地震预报与防震准备。市地震局根据上级地震部门年度地震趋势会商意见,组织震情跟踪,必要时,提出短期地震预测意见,上报市政府和南通市地震局。根据省政府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市政府办公室及时通知预报区所在镇政府做好危房、生命线工程、避难场所等检查及物资储存等方面的防震准备。4.2.⑶临震预报与临震应急反应。在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市地震局组织震情跟踪向市政府提出临震预报意见。根据省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各镇进入临震应急期。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全。5应急响应5.1响应程序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震情和灾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应急工作。由地震部门派出地震现场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震情和社会影响情况,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地震部门报告震10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市地震局在市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地震应急工作,迅速汇集、了解震情和灾情,向市政府和南通市地震局报告;提出震后地震趋势估计,及时上报市政府并向震区政府通报。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程序如下图所示:地震震灾发生市及受灾镇政府立即组织抢救,上报震情、灾情市地震局确定地震参数,立即上报市政府、应急人员到岗市地震局组织紧急会商、判断震情趋势,并上报市政府市地震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了解震情、灾情并上报新闻报道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到位决策指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震灾,成立现场指挥部(2小时内)市各有关部门、单位、非灾镇组织紧急支援市地震局快速预估灾害,上报省、市政府和地震局派出地震紧急救援队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工作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全面开展抗震救灾工作115.2指挥协调地震应急预案启动后,一般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灾区镇政府先行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地震现场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次生灾害防御、重要目标警卫、灾民转移安置、地震监测、灾害损失评估、呼吁和接受外援等工作遇到困难时,通过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尽快协调解决现场的救援问题。为确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部的联络畅通无阻,建立市地震应急固定和移动指挥系统,固定指挥系统设在市地震局,市直机关公务车辆由指挥部调配使用,保障总指挥对地震现场实时监控指挥和全市地震应急处置资源的及时调度安排。5.3紧急处置地震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及时采取防御措施,消除次生灾害后果,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的安全鉴应急结束,善后处置,调查总结12定;组织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5.4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现场指挥部根据灾害种类和分布情况,迅速组织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的部队搜救被压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参与抢救被压埋人员;医疗救护队伍抢救伤员;各种专业工程队伍抢修被破坏的道路、供水、供电设施等,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