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此在”在海德格尔存在论中的内涵摘要:“存在”是海德格尔哲学追求的终极目标,“此在”是“存在”问题的核心。理解“此在”,是了解海德格尔存在论的重要途径。本文以“此在”为中心,着重探讨了此在、此在的本质和特征,以及存在与此在的关系等问题。“此在”不仅作为认识“存在”的方式,而且还是近乎形而上的超越性存在问题。关键词:存在、此在、在世德国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是20世纪存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之一。他的巨著《存在与时间》,奠定了整个现代西方哲学的基础和方向。“存在”问题是这部巨著的核心问题,而“此在”作为核心的核心问题尤为重要。因此,认识“此在”对于了解《存在与时间》以及海德格尔的哲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存在海德格尔认为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之后,人们不再理会或者遗忘了存在问题,他重提了“存在是什么”的问题。其理由有三:1、“存在”是最普遍的概念。2、“存在”概念是不可定义的。3、“存在”是自明的概念。由此可见,“存在问题不仅尚无答案,而且甚至这个问题还是晦涩和茫无头绪的。他说:“当你们用“存在着”这个词的时候,虽然你们早就很熟悉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过,虽然我们也曾相信领会了它,现在却茫然失措了。”【1】因此,他主张哲学家应该重视“存在”问题。二、此在海德格尔说:“应当提出存在的意义问题。”那么我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呢?从何处下手呢?其中可以作为出发点的线索包含两条:1、存在者的“存在”本身不是一种存在者;2、通过一种存在着可以领悟到“存在”。要解决“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找到一个特别的存在者,而这个存在者又必须优越于其他的存在者,这个存在者就是人,海德格尔称这种特殊的存在者为“此在”(人的在世存在)。由此可见,我们无法像问存在者那样直接问什么是存在,既然“存在”不可见,我们可以寻找“存在”的载体(受体)“存在者”作为认识“存在”的途径。因此,这里涉及到的就是存在者的选择问题,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寻找“存在者”,但是茫茫宇宙的万事万物都存在着,我们该选择哪一种存在者呢?任何事物都可以担当认识“存在”的重任吗?显然不是,海德格尔寻找的是一种:与其他存在者存在一样,而且能认识“存在”本身的“存在者”。那么,有这种存在着吗?有。这“就是我们自己向来所提的存在者,就是除了其他存在可能性外还能发问存在的存在者,我们用此在(Dasein)这个术语称呼这种存在者。”【2】根据海德格尔,存在问题是此在才会问的问题,只有此在具有能力问这个问题,以及解决这个问题。“此在”以生存的方式存在,使得存在者能领悟自己,追问自身的存在,同时此在也能领悟和追问非此在的存在。三、此在的本质及特征“此在”是偏正结构的一元概念,重心落在“在”上。此在的“本质”在于它的生存。所以,在这个存在者身上所能清理出来的各种性质都不是“看上去”如此这般现成存在者的现成“属性”,而是对它说来总是去存在的种种可能方式,并且仅此而已。这个存在者的一切“如此存在”首先就是存在本身。因此我们用“此在”这个名称来指这个存在者,并不表达它是什么(如桌子、椅子、树),而是〔表达它怎样去是,〕表达其存在。【3】“此在”的本质在于他的存在,他不是事先规定好的,而是在起来从存在中去获得本质。“此在”的特殊性在于他与存在的关系。因此,海德格尔用“此在”来描述人,突出的是人的存在地位,人在宇宙的的所处——海德格尔的“此在”是人的存在。他把人称之为“此在”。指出,“此在”是一个与众“在者”不同的特殊的“在者”。不同之处在于。第一,人这个“此在”只过问和关心与自己的存在有关的问题;第二,通过自己的存在来领悟自己的本质,这是一种体验的情感;第三,正是通过自己的存在,来揭示出与自身有关的他人他物的在,并赋予其意义,所以,海德格尔说:“此在作为存在者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存在论地存在。”当我们用“此在”这个名称来指“人”这个存在者时,我们在这个存在者身上所能清理出来的各种性质都不是“看上去”如此这般现成存在者的现成“属性”,而是对它说来总是去存在的种种可能方式。也就是说,“此在”分析“所能清理出来的各种性质”并非“人”这个存在者作为如此这般现成存在者的现成的“属性”,而是它“去存在的种种可能方式”。【4】所以说:此在的“本质”在于它的生存。即“人”这个存在者的“存在”的“本质”在于它的生存,也就是在于它总是去存在的种种可能方式。当我们试图探讨“人”的“存在”即“此在”时,它的“本质”究竟是什么?那就要通过探讨“它的生存”来把握,所谓的“此在”分析,就是一种“生存论-存在论”分析,而我们的目的并非为了认识“此在”的“本质”,而是认识人这个存在者总是“去存在的种种可能方式”。由此可见,“此在”具有二个基本性质。第一,自为性。即此在的存在总是此在自身的存在。“此在”总是我的、你的或他的“此在”。它们属于各自本身,是各自不同的,不可替代的,没有任何的交叉或者内在的本质联系。【5】此在不像其他存在者,它们或许具有共同的存在,它们的存在总是固化的,而此在的存在却是最本己的可能性,此在可以通过自由的选择而对自己的存在有所作为,因而此在才有可能失去自身或者获得自身,此在的存在才具有非本真或是本真两种状态;第二,存在性。“此在”的本质就在于它的存在。“此在”是一个没被规定的,没有任何规定性的东西,它没有任何现成的本质。正是这一特点,决定了“此在”能追问自己存在的意义,决定存在的方式,并在存在的过程中,去获取存在本质。这也体现了“存在先于本质”的存在主义的基本立场。海德格尔并非说“此在”的“本质”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生存”,而是“此在”的“本质性的性质”就在于它的“生存”、“去存在的种种可能方式”。【6】因而,“此在”并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本质”或“性质”。四、“此在”的存在机制:在—世界—之中—存在“此”可以解释为①、这,与彼相对,如:彼此、此后、此前。②这里,这儿,如:到此为止。考察“此”的定义我们可以发现:“此”包含一个以我为尺度的时空维度。因此,“此”必定存在于一定的领域中。海德格尔指出,“此在”的基本结构就是“在世”。他说,“此在”中本质的事情是:“在世界之中存在”。也就是说,只要“此在”在,它就必然已经存在于世界之中。“此在”是和世界一同出现的,不可分离的,绝不会有独立于世界之处的主体,也不会缺乏主体的世界,而是孕育于“在世”的“存在者”之中。同时,海德格尔指出,“此在”在世的基本状态——烦、畏、死。“烦”就是指“此在”在世与他人他物发生各种关系的过程状态。畏是此在的一种最根本的情绪。此在被抛在世,闯入虚无。虚无并非意指环境,而指此在先天的降临,无条件地置入在世,这种无条件、无意谓,即指虚无。【7】此在闯入于世中,本能地生出畏。由于此在对死亡的畏。使其放弃了本真的存在。而逃避到日常生活中去。然而,沉沦于日常生活中去。然而,沉沦于日常生活中的此在始终不能逃脱人生之大限——死亡。死亡作为此在的终结乃是此在最本己的、无关联的而又不可逾越的、确知但却不确定的可能性。五、“此在”的双重关系层(1)“存在”与“此在”的关系:在海德格尔看来,那个“追问存在问题”的“存在者”,即“人”,作为这样的“存在者”,当我们用“此在”这个名称来“指称”它时,并不为了“表达它是什么”,而是“表达其存在”。也就是说,“人”这样的“存在者”,它的“存在”乃是用“此在”这个词语来表达的。“此在”是为了“存在”而存在,“此在”必存在于“存在”领域的“存在者”。存在不可能在没有此在的情况下发生,而存在本身除非对存在作出回应,就不会存在。海德格尔将存在与此在之间的相互需要,即这种相互依赖关系称为“转向”。在转向中,存在需要此在或者人。只有此在的奠基,对向存在的本质真理才能显现。存在需要此在,存在在根本上转化为此在,并迫使她走向存在本省。因此,存在到此在的转向需要一个能够“去蔽”的领域,而这一切只能由具有能动性存在者的人来完成。(2)“此在”与人的关系当重提“存在”问题时,人作为“人”的存在意义被确立。此在作为能够认识和领悟存在本质的存在者而存在。在某种意义上,此在就是人。但是,我们将我们自己当作人这个物种的现成在手的实例,而失去在一个本真的历史性瞬间创造性地复兴我们那共有的过去的可能性。【8】换言之,人作为主体将自生“存在”当作研究存在问题的实例研究时,不可避免的将会失去自身本真的的存在性价值。此在将包含的是,不要将我们自己解释成人的本性的一些例子,而是解释成一个历史性的刹那,在这个刹那,将来和过去可以开启我们的世界。由此可见,此在就是这种可能性,而不是要在我们之中去寻找那种以不变的方式在场的特征。因此,“此在”与人是一种“可能性”与“历史性”的统一。在海德格尔哲学中,“此在”概念不仅是作为认识“存在”本质的桥梁、纽带、介质或者工具,而且还是海德格尔变向构建的一个关于“存在”问题的先验问题。其内涵丰富,意义深远,在其哲学体系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参考文献:【1】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翻译【2】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翻译【3】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翻译【4】鲍克伟《从此在到世界——海德格尔思想研究》【5】波尔特著《存在的急迫——论海德格尔的对哲学的献文》张志和译【6】刘文斌《海德格尔“此在”的基本性质》安顺学院学报2009年2月第11卷第1期【7】海德格尔《海德格尔存在哲学》周中兴译【8】海德格尔《时间概念史导论》欧东明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