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节能工程监理鲁长权2基本概念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活动。3建筑节能监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90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192号)4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2003)《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5术语保温浆料由胶粉料与聚苯颗粒或其他保温轻骨料组配,使用时按比例加水搅拌混合而成的浆料。凸窗位置凸出外墙外侧的窗。外门窗建筑围护结构上有一个面与室外空气接触的门或窗。玻璃遮阳系数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标准3mm透明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的比值。6透明幕墙可见光能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灯具效率在相同的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灯具内所有光源发的总光通量之比。总谐波畸变率周期性交流量中的谐波含量的方均根值与其基波分量的方均根值之比(用百分数表示)。不平衡度指三相电力系统中三相不平衡的程度,用电压或电流负序分量与正序分量的方均根值百分比表示。7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进场复验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的活动。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8现场实体检验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简称实体检验或现场检验。质量证明文件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适用时,也可包括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检验和现场实体检验等资料。9核查对技术资料的检查及资料与实物的核对。包括:对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内容的正确性、与其他相关资料的一致性及整理归档情况的检查,以及将技术资料中的技术参数等与相应的材料、构件、设备或产品实物进行核对、确认。型式检验由生产厂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的全部性能及其适用性所作的检验。其报告称型式检验报告。通常在工艺参数改变、达到预定生产周期或产品生产数量时进行。10民用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单位节能监理工作内容①应建立健全节能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培训,做好培训记录②应制定专项节能检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③对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有关标准、规范、图集项目监理部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1)项目总监组织监理人员认真熟悉设计文件,对11图纸中存在的设计缺陷,以书面形式提交建设单位,主要审查:设计图纸是否完整,是否有设计说明,是否有细部节点做法及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2)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尤其是专业厂方施工队伍的主要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岗位培训,有无培训合格证书。(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是否可行,是否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12(4)检查施工单位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人员是否进行技术交底,有无交底记录。(5)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制作样板块,记录样板施工全过程,并拍摄每个工序施工照片,样板试验合格后,监理人员按样板施工步骤、程序进行控制。(6)项目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有关规范,做好监理人员分工,落实责任制,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建筑节能监理细则,总监审批。(7)参加建筑节能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会议。(8)组织有关人员考察专业分包单位已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情况。13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一)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①对材料和设备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检查认可,并在材料/设备报审表中形成相应的检查记录;②检查材料和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检查出(入)境商品检验报告;③对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检查其配合比通知单;④检查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14⑤检查有无本行政区域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⑥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复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15(二)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并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三)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控制节能设计的洽商和变更,符合要求后应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确认。16(四)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的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采取旁站形式实施监理,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五)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进行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主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会同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共同进行,其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17(六)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一)查验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节能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主要有:围护结构节能性能和系统功能检验报告;主要材料、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和系统功能的建筑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的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18(二)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三)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应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及节能工程质量评估结论。(四)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工程监理单位在《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19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划分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①墙体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②幕墙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气层;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③门窗节能工程: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④屋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20⑤地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⑥采暖节能工程:系统制式;散热器;设备、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调试等⑦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⑧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⑨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⑩监测与控制节能系统:冷、热源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212.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②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③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④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223.建筑节能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②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4.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符具备以下条件:①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a、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b、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器、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复报告;c、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d、设备、管道系统检验记录;23e、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f、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g、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h、建筑节能性能现场检验的围护结构节能性能检验和系统功能检验报告②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各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③应对主要材料、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以及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和系统功能的建筑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另外,主要材料和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见证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24建筑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对建筑节能性能中围护结构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建筑设备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系统或部位,应对建筑节能性能中系统功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④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专项验收并达到合格。对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25节能监理的资料管理1.节能监理检查和整改回复资料应记录真实、准确和规范并及时存档;2.节能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节能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生和处理的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3.监理工作总结中应包含对工程项目节能监理的措施做法、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施工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以及节能监理工作的总体评价;4.节能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归档;5.建筑节能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26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应明确的内容墙体建筑节能工程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材料、构件等的品种、规格、外观、包装;2.用于墙体节能工程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厚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3.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对基层处理要求;板材与基层之间的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的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加强网的铺贴和搭接方式;4.外墙外保温工程采用粘贴饰面砖时,应明确饰面砖的粘结强度及安全性、耐久性要求;275.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采用的保温砌筑砂浆强度等级;6.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应明确保温墙板的结构性